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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作为存在主义的先驱,克尔凯郭尔看到了理性的强大以及理性能够足以导致对个体人格泯灭的现实,于是把确立个体人格的独立性看作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较之康德的主体性原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在延续了克尔凯郭尔的个体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每一个个体在存在意义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从个体存在的此在上对人的生存给予充分的关照,从而使人的存在获得了一种对未来的永恒的希望。然而,存在主义的个体人格仍然是一种沉浸在孤独的存在或此在的"在世界之中"的思辨游戏之中,在他们看来,只要确立了个体人格,就可以实现个体人格的独立性,但是,个体人格的独立性存在,如果没有"对象性存在",没有对社会现实的彻底改变,就仍然无法挣脱来自于个体之外的宰制,也就根本谈不上个体人格的独立。马克思认为,造成人受奴役、受压迫的不是传统的形而上学本身,也不是类似于"理性"或"原则"抽象的外在于自我存在的东西,而是在于现实的、与自我本质相关的"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有彻底推翻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的全面解放。  相似文献   

2.
作为基本权利范畴的"人之尊严"是人的生命尊严与社会尊严的统一,体现为个体生命的人存在于社会之中,获得社会的尊重而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高贵与庄严。这种高贵与庄严通过人的自主、自由、自觉的活动得到确证,自主、自由与自觉构成人之尊严的内核。这种作为基本权利范畴的"人之尊严"以三重不同的形态存在着,即作为人权本源的"人性尊严"、作为基本权利价值原则的"人之尊严"和作为个别基本权利存在形式的"人格尊严"。这三种不同的形态呈现出由抽象到具体、由类到个体、由理论到规范的递进逻辑。按照这样的逻辑来构建宪法意义上的"人的尊严",要求我们从宪法的人权本源理念上确立人权源于人自身所固有的尊严的观点,在宪法权利规范上要不断完善人格尊严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3.
唐祖敏 《云梦学刊》2008,29(5):52-55
屈原的忧患、孤独及以对死亡的坚定选择彰显了诗人鲜明的文化个性.屈原因忧患而孤独,因孤独至极且理想破灭最终以死殉国,是理想与现实的激烈冲突导致屈原最后选择自沉.他的死亡并非对内体生命的简单否定,而是其人格境界的终极指向;他的自沉殉节是建立在长期的人格修养基础之上的一种坚定选择,这种坚定选择是儒家"内圣外王"、道家"无待而游"人格境界的双重体现.  相似文献   

4.
实现人民有尊严的生活的前提必须明确尊严的内涵及其具体体现。事物的边界和本性就是事物自身的尊严,人的尊严就是人的基因所决定的人权和自由,主要表现在抽象的人格及具体的意志两个方面。人的意志通过自身占有的财物以及保护财物的公共权力得到具体的体现,它在人对道德的持守与伦理的遵循中得到更高的体现。有尊严的生活成为可能的条件就是尊重普遍的人格并对维护具体的意志,必须把人当做目的,并保持人的意志和社会财富及公共权力的一致性。把体现为人民的意志的法制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同一性的现实力量,这是克服当代人格尊严的种种否定性因素、实现有尊严的生活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5.
王夫之在穷究天人关系并考察人禽之别的基础上建构起了丰富而深刻的人的尊严理论。夫之人的尊严理论以人性尊严为始基,以人道尊严为重点,以人格尊严为旨归,强调"存人道以配天地,保天心以立人极",在尊重天道自然的同时凸显出"依人建极"的人本主义色彩,并对人的身心形神予以人文性的关照,理欲合性,珍生务义,形成一种价值整合与价值导向辩证统一的尊严理论。这种人的尊严论是对人性、人道、人格及人的价值的全面系统把握和深刻论证,显示出身心合一、理欲合一、义利合一、性命合一的独特智慧,无疑是中国人学伦理思想史上乃至人类伦理思想史上高明、广大、深厚、悠久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好好开掘并在实践中努力践行和证成。  相似文献   

6.
反思价值虚无主义的根源,探求克服价值虚无主义的出路,一个重大前提是寻求与确立价值信念的真实主体。文章立足于中国人的生存处境,论证了这一基本观点:价值信念的真实主体只能是自由的、具有独立人格的生命个体。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深入反思了价值虚无主义的深层根源,即个人被抽象物所统治,使得个体生命失去了自由的独立人格,并因此使得价值信念的真实主体被虚无化。"价值分化"与"价值虚无主义"概念不同。我们应认真对待以自由的、具有独立人格的生命个体为基础的"价值分化"这一现代社会的现实,让每一生命个体努力追求自己的生活目的,度过其必然一死的、有限的然而同时又具有真正尊严的一生,从而真正建立"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和谐"格局,这是我们反思价值虚无主义这一重大课题应该获得的思想认识。  相似文献   

7.
"人作为目的"原本应该是一种教育现实,但是真正的现实却往往是"人被遗忘",于是它才有必要成为我们今天对未来教育的一种合理想象和希望--一种教育理想.针对人被异化为金钱和分数奴仆以及"我-它"关系遮蔽"我-你"关系的现状,教育应当做到"把人当人看",珍视每个人的尊严,最大限度地适合每个儿童;应当"使人成为人",引领人超越自身,"相遇"在"我-你"关系中.  相似文献   

8.
在人格尊严概念的使用上,伦理学与法学既有不同侧重,也有内在联系。伦理学从道德意义出发,强调通过人所应具有的自尊及自身道德人格的完善获得人的尊贵与庄严;法学从权利角度出发,认为人格尊严是一种以人的精神利益为内容并受法律保障的权利,希冀通过对个人应得待遇及精神利益的保护达至人的尊贵、庄严与不可侵犯。伦理学强调人格尊严的自为性,鼓励人们通过道德人格的完善获得内在的尊严;法律强调人格尊严的客观性,希冀通过法律的保障实现人的外在尊严。对人格尊严的真正实现而言,两者缺一不可。道德意义上的人格尊严是法律意义上人格尊严的观念基础和价值追求,法律意义上的人格尊严是道德意义上人格尊严的法律表述及制度保障。两者的有机统一,才是人格尊严完整而科学的内涵。  相似文献   

9.
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兼论中国宪法第38条的解释方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上虽然仅有"人格尊严"这一用语及其保护条款,而缺落了可与诸多立宪国家宪法上的"人的尊严"又或"个人尊严"相提并论的基础性价值原理,但彼此之间在语义脉络上也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尤其是与德国基本法中的那种以"人格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之间就存在着某种可互换的意义空间.正因如此,同时也基于对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本身内部规范结构的规范分析,吾人可以对这一人格尊严条款作出一种新的、更为合理的解释,此即本文所提出的"人格尊严条款双重规范意义说".  相似文献   

10.
在康德哲学中,尊严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康德分别在"源始的尊严"和"实现了的尊严"两种意义上运用这一概念。前者是人因其自由和理性平等享有的;后者是人因其德性享有的,即配享尊严的问题。与之相应,在权利问题上,一方面,康德主张尊严是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同时也构成其他权利的前提,因此应坚决捍卫人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他也强调我们应该首先使自己配享权利,使自己作为一个权利主体保有尊严。  相似文献   

11.
从位格伦理的视角分析,人类基因表彰了一个潜在的具有完全道德意义和法律权利的具体位格,因此成为位格人的自然基础并具有尊严价值.在主体客体化的背景下,在现有法学理论和法律技术框架下,可以把人类基因法律地位归于特殊人格财产.但不能忘记人类基因的首要属性是人格,其次才是其物化后适用不可让渡规则的财产属性.  相似文献   

12.
论形象权的独立地位及其基本内容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形象权是新兴的人格权,具有具体人格权的法律地位。传统意义上的具体人格权体系的构造及其内容无法涵盖民事主体的形象利益,确立形象权已经成为很多国家的立法潮流。明确形象权的具体人格权地位,对于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保障其人格独立、自由和尊严,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指纹信息作为关涉人格尊严和人格平等的个人信息,兼具生物辨识性和个人敏感性,承载着应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作为公民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的领取与否直接影响着个体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的享有与实践。国家要求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登记指纹信息可能存在比例原则之有违困境。针对上述困境,在完善我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的法律保护时,应以特殊化保护?精细化保护与体系化保护为化解进路,在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为公众利益收集利用个人信息之间?在指纹信息保护和公民身份证明之间达至理性平衡。  相似文献   

14.
苏琪 《齐鲁学刊》2006,(2):75-79
隐士是中国古代封建专制政体和小农经济的产物,但是他们的人格追求和文化活动却具有时代的超越性。隐士人格中蕴含的生命意识、宇宙意识,其对人格尊严的坚守、对心灵自由的追求及其深刻的人道主义精神等,对当代人尤其是当代艺术家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5.
郁达夫的小说代表作《沉沦》一经发表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或褒扬或诟病,就其主题探讨至今仍众说纷纭。本文则认为作者注重从人的心灵、情感、人性美的角度来表现和肯定人的尊严、人的价值。《沉沦》不仅表达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爱国主义情怀的隐痛,同时也体现出对个性解放的大胆追求,以及对传统道德抉择的两难等文化社会学价值。  相似文献   

16.
张建文 《兰州学刊》2011,(3):120-124
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对于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提取和留存,涉及个人的重大隐私利益。在不当处理的情况下,可能会严重侵害被提取者的基本权利,损及人性尊严及人格权利。对于指纹资料的隐私保护而言,其近期目标在于,对具体办法的制定应当坚持"资料当事人权利保护"和"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尽可能地降低处理此类敏感个人资料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机会;长远之计在于,尽快推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出台,以个人资料保护的基准立法,全面规范个人资料的隐私保护。  相似文献   

17.
论民生保障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与社会保障不同,民生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全体公民提供的、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基础上不断追求的更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保障。民生保障有其正当性、必然性,人的尊严、社会正义、国家责任、人权理论等从不同的角度为民生保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8.
论义务本位和权利本位的尊严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德强 《文史哲》2006,(1):155-162
从法理学的角度区分义务本位和权利本位尊严观的不同价值取向,厘清维护人的尊严与尊重人的主体自决权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有效维护人的尊严的前提。当从法律上确定保有人的尊严是每个人必须履行之义务时,应避免由于禁止行为人自损尊严之行为,而对其主体自决权构成的不当限制或侵害;当从法律上确定保有人的尊严是每个人自治意志之权利时,应明确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该权利受到侵害后能够得到救济。  相似文献   

19.
马克思人的尊严观,其本质是不断使人摆脱各种非人性的奴役或压迫,不断使人的自身价值得到认可及其主体地位得到确证,以达到人之为人的过程。虽然马克思没有对人的尊严进行专门论述,但人的尊严思想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因子。在探究人的尊严及其实现的过程中,马克思通过倡导宗教批判、扬弃异化和人类解放思想的三维向度,以不断推进人的尊严全面归复,最终实现全人类的解放。  相似文献   

20.
民法的人文关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比照近代民法以财产法为中心,现代民法强化了人文关怀,主要表现为从以财产法为中心到人法地位的提升,并广泛体现于民法中主体制度的发展、人格权的勃兴、合同制度的发展、物权法的发展、侵权法的发展、婚姻家庭法的发展等各个方面。中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以人文关怀构建价值理念,注重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充分保障以及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基于这一理念,在中国未来民法典中有必要增加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编。在中国民法的适用等方面更应强化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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