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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公民参与法律是推动西方法治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西方公民参与法律的历史进行疏理和阐释,论述公民的法律参与活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及其对法治观念、秩序形成与发展的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阐明公民参与法律的活动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实现公民的法律参与.  相似文献   

2.
现代社会法治秩序的形成主要依赖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也即需要公民具备“守法精神”。我国传统社会不具备形成公民守法精神的土壤,因而在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出因缺乏公民守法精神而难以形成法治秩序的状况。但法治建设是必由之路,公民的守法精神亦不可缺少。在我国,培育守法精神既要利用本土资源,也要理性对待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   

3.
中国现代法治即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既应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中法文化的法治主义传统,又应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征。其内涵主要是奉法律为最高权威,全面保障公民的权利,造就公民法文化内在素质,以法律制约权力,真正实现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中国现代法治目标的实现,既应是一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过程,又应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其生成有赖于法律发挥社会整合、利益协调、权利保障和制约权力的功能逐步到位。  相似文献   

4.
法律思维方式与公民文化的塑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精神有两种表现,一是在立场上或方法上的妥协、克制、制约、谦抑,二是在目标和价值追求上的民主、自由、权利、正义等.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看法治,思想方法、利益追求和社会存在应是多元的.公民社会对法治建设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它是一种来自民间的团体对公权力的制约.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法治要求人们拥有最低限度的法律思维,以便达至最低的共识.法律对权力的制约程度是由公民文化水平所决定的.因而发展公民文化就成了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公民文化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核心是法律思维方式.无论是权利的维护还是对权力的限制,都离不开法律思维方式的运用.  相似文献   

5.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败。从现实层面看,我国公民法律素质与法治社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维普遍存在,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民众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应当围绕法律认同、法律信任、法律敬畏、法律践行能力四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展开。法律认同是法律素质提升的前提,法律信任是法律素质提升的精神动力,法律敬畏是法律素质提升的核心,法律践行能力是法律素质提升的落脚点。  相似文献   

6.
近日来,一些社会现象反映了我国公民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的缺失,体现了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认知以及对法律之作用的错误定位。法律的灵魂在于每个人自觉地遵守,如果无人遵守,法律将形同虚设,法治社会的建设必须做到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地位和先进意义。针对全民守法推进中所遇到的问题,必须加强法治思维的培养和引导,另外依法治国要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相似文献   

7.
刘雪欢 《兰州学刊》2004,(2):115-116
法律职业化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法律意识属于法律上层建筑 ,具有相对独立性。培养公众法律意识是成就中国法律职业化的内源性基础条件 ,其中包括对公民的普法教育和对机关干部人员的普法教育 ,二者不可偏废。塑造职业群体法律意识对成就中国法律职业化具有提升性净化作用 ,具有更高层次的内涵和要求。  相似文献   

8.
树立法治信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在现代社会,法治不能仅是一种治理方式和规范公民行为的制度体系,还应成为社会公众普遍信仰的理念。在当代中国,明晰法治信仰的科学内涵和价值功能,正视公民在法治信仰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吸收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权利意识等方面促成公民对法律价值的强烈认同,是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9.
法律文化在现代中国法治社会构建中的作用极其重要,不管是法律形成方面,或是法律实施方面.构筑法治社会大厦的前提和根基是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就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培育市民社会和公民的法律信仰.正确处理法律文化本土化和国际化的关系,唯此,中国法治社会的构建才具有了坚实的根基.  相似文献   

10.
法治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法治精神.法治精神的生长、发育和成熟既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法治教育是培育公民法治精神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我们应当转变观念,明确目标,恰当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改革具体的教育形式和方法,重视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公民法治精神形成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法的理念是指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法的价值是指在作为主体的人与其客体的法之间,法对人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法的价值导向是以法理念为基础的,法的全部价值都渗透着或贯彻法理念。解读经济法的理念与价值,明晰其中的内涵,有益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提炼和塑造。  相似文献   

12.
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公平正义理念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阳光 《社会科学》2008,3(1):104-110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法治尤其是财政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己任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寓正义于法之中,明确"公平通过政府",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下,从地区财政均衡与阶层收入平衡两个层面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是天然地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之法律制度.在和谐社会、公平正义、财政法治的语境下,财政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蕴含社会公平正义理念,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陈玉山 《浙江社会科学》2012,(6):65-71,64,158
关于宪法序言是否包含着宪法的根本性规定,具有法律实证主义倾向的学者一般认为宪法序言只是政治性宣言,继而否定其中包含根本性规定;而政治宪法学则认为宪法序言中由政治权力的事实构成的政治决断具有根本性,其见解与立宪主义的精神相冲突。我国宪法学的传统学说虽认定宪法序言包含着根本性规定,但由于缺失体系化论证,其说服力有限。规范宪法学认为,在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规范、国家机构规范以及以国家根本任务为统领的公共利益规定中,作为宪法序言之核心内容的国家根本任务虽可被视为根本法,但其既非唯一,也非最高。  相似文献   

14.
社区治理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社区治理是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公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治理的最佳状态是实现善治。在善治的构成要素中,法治是实现善治的基本条件。在立法方面,我国的社区治理已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相关法律仍具有滞后性、缺乏系统性、缺乏效力等缺陷。在依法行政方面,我国在社区治理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偏离法制轨道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人类的法治制度实践在文艺复兴之后得以充分展开,但法治精神的种子却在中世纪欧洲即已深深植根。当罗马法规范体系的精致和深邃与经院主义研究方法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在欧洲中世纪的大学里相遇,共同促成了欧洲最早的法学教师群体的生成。法学教师们通过重构法治基本价值原则、指导法律规范完善和重塑法律共同体及民众法治信仰等方式,在法治客观价值确立和主体意识养成的双重意义上,为中世纪法治精神的形成做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16.
法学是不是一门科学的争论,实际上与科学本身的定位密切相关。作者分析了法学作为科学的4种存在形态,在此基础上指出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是法学作为科学的基础,并评析了法学研究方法的3个维度,即实证维度、人文维度和形式维度。最后作者强调法学研究应坚持科学精神,反对科学主义。  相似文献   

17.
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和工具的法治,必须是善法之治。《国家赔偿法》作为我国现代社会法治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本制度,必须符合法治原则、宪法精神及国际法准则。然而,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有关条款之规定却不乏违宪之处。为了保障宪法效力的至高性和权威性,维护我国法制建设的统一和尊严,实现宪政宗旨,充分而全面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国家赔偿法》的违宪条款应予以修订。  相似文献   

18.
关于缩减刑法分则"法定犯"罪名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分则过多规定"法定犯"不符合现代刑法"省刑"、"谦抑"思想,法治社会不是条文越多越好.刑法有自身的调整范围.不是所有的行政违法行为发展到严重程度就都构成犯罪.现行刑法中许多"法定犯"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达不到犯罪程度,甚至不属于犯罪的性质.法定犯使空白罪状过多实际上把部分刑事立法权变相地交由行政机关行使.与立法法的精神相悖.基于以上考虑,建议大幅缩减刑法分则"法定犯"罪名.  相似文献   

19.
以三权分立思想作为审判权独立的根据在理论上存在不足,三权分立不是法治社会的标志,我国的审判权也不同于西方的司法权。我国的审判权包括普遍意义上的裁判权、具有自身特色的调解权、行政角色浓厚的判决执行权和在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的政法委决议执行权。从制度功能来看,裁判权、调解权基本等同于司法权,是审判权独立的主体,并且为了防止法官以判逼调,调解权应当独立于裁判权。裁判执行权、政法委决议执行权因不具有居中裁判性质,不是审判权独立的内容。要求审判权完全独立是脱离了中国国情的空想;以审判机构的独立代替审判权独立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没有独立地位法官的审判程序将无法克服程序内在的缺陷。审判权独立应当是具有独立地位的办案法官、办案程序与办案保障三者相结合的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20.
尹田  税兵 《社会科学》2006,(3):144-148
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就是市场的一体化。中国合同法在这个背景下必须完成与国际的接轨,才能更好地促进交易规则的全球化和经济社会法治观念的全球化。这种接轨的动因可分为:外在动因——发展商品经济的契约制度需求;内在动因——培育市民社会的私法精神需求,技术动因——统一交易规则的制度整合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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