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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分配正义与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贾中海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5)
分配正义是社会政治哲学的重要课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有一系列正义原则以指导人们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和经济安排之间进行选择, 达成有关分配份额的公平契约。作者认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和财富分配结果的社会正义原则就是效率与公平内在结合的差别原则。分配正义要求有利阶层和不利阶层间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上的差别应具有双向增递式关系; 而分配结果的正义性首先必须是一种程序正义的结果, 分配的程序正义原则就是要求平等地分配各种机会, 排除自然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对人的影响;分配正义的权利问题主要地可以归结为对资质才能的权利问题, 个人和社会对个体的资质才能双重拥有权利是分配正义的权利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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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在《万民法》中凭借可行的正义原则,在公共理性状态下推论万民法的公共理性也就是人民社会的公共理性,它由宪政民主体制的一系列正义的自由原则所给定,并由公民的慎思、自由社会的善总念、公共社会的基本利益等一系列的基本理念所构成。在捍卫人权的基本维度上,作为世界社会基本结构的万民法,其内涵表现为:万民法的政治正义基本总念、万民法的社会契约总念、万民法的自由平等总念、万民法的公共善总念、万民法的宽容总念。罗尔斯的公民伦理思想,作为自由民主社会的公民之间接受正义体系的基本原则,它倾向于在人民社会根本民主原则的引导下按正义感的能力与善总念的能力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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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经常被视为现代自由社会和普遍的世界公民主义的道德—法律秩序中的基本美德。它的反面是那些依据种族、信仰、性别等特殊品质界定个人根本身份并以此排斥他人的共同体。当代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家如罗尔斯和哈贝马斯把宽容阐释为独立于某种关于善和美好生活的具体理解的正义概念的一部分。宽容意味着支持多元化的生活道路,只要这些生活道路不妨碍公正地对待他人。尽管宽容被设想为公正的一种内在力量,许多思想家批判了潜在的不宽容和宽容的意识形态功能,即所谓的"压制性的宽容"。法兰克福学派把宽容的压制性方面视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逻辑的组成部分,就其不同方面进行了批判。列维纳斯和德里达检查了宽容的悖论与限度。非对称伦理学思想家对宽容的无差异性进行了批判,与之对比的是自我和他人在慷慨和好客中表现出的非对称性的伦理境遇。诸种观点提示了如下问题:宽容是公正社会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美德吗?或者宽容使对待他人的无差异性恒常化并为支配和剥削他人提供潜在的伪装?因此,探索自由主义宽容概念及新自由主义宽容概念中的悖论,并尝试在意识形态和权利批判的语境下,就关于他人的非对称伦理学对宽容进行再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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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全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49(3):80-84
权利应得是对道德应得的反叛而指向利益。当权利与利益相联系时,利益持有的正当性就变成了以权利应得为前提的分配正义。罗尔斯差别原则的重大失误在于,分配正义不是权利应得的结果,而是平等要求的权力强制。权利应得的分配正义,就是从权利出发论证分配原则的合法性,因而,分配原则的正义基础也就是权利应得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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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楚风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106-110
科学发展观为法学研究提出了新要求、新课题,为判断行政法权利正义和构建行政法权利正义制度提供了标准、原则和理论支持。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行政权利正义以法哲学的方式,通过探讨行政法权利正义的特点、原则与建构,提高对行政法权利制度的认知能力,从而更好地规范、控制行政权力,实现行政法权利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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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和平如何可能?--康德《永久和平论》与罗尔斯《万民法》的批判性解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政治伦理的视角对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和罗尔斯的《万民法》这两篇重要的文本作了批评性的解读和比较,并得出了如下结论:即,只有平等的人权真正优先于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力,人类世界之正义的和平才有可能。就此而言,康德的《永久和平论》虽然过于理想化,却比罗尔斯的《万民法》更具有普世意义,因为后者对自由国家甚至是自由政体的过度偏执,妨碍了其对民族文化差异与国家政治差异的宽容。尽管罗尔斯本人宣称《万民法》仍然遵循着《永久和平论》的思想理路,实际上却是康德立场的退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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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桑德尔是当代政治哲学谱系中公民共和主义的代表人物,其理论的核心观念主要体现为"作为共享自治的自由"、"作为公民参与的权利"以及"作为自我实现的美德"等。与自由主义相比,桑德尔的公民共和主义虽然同样强调自由、权利与美德,但由于它始终以营造一种倡导和推进共同善的政治空间为宗旨,建立一种让人的潜能得以"绽放"和实现的政治体系为目的,因而它对自由、权利与美德的理解赋予了更自觉的道德内涵,对于人的发展表现出更明确的道德诉求。也正因如此,公民共和主义依然面临着道德介入政治领域中而产生的相关价值难题与可行性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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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法诸含义的展开--古典时期罗马帝国的现实与理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民法可作为普通法、世俗法的主要部分、自然法、有利于外邦人的法、地方法、道德法的含义及其相应的意识形态基础.为了对万民法有一个全景的勾画,离不开对原始文献中万民法规范被宣称的普世性与实际运作的有关法律规范的地方性的矛盾及其原因的揭示;古典时期的罗马法学家们力图在万民法概念下以一种共同的意识形态整合一个充满个别性的大帝国的苦心,反映了这一时期罗马帝国的法律理想与法律现实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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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与诺齐克分别是当代新自由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论强调平等,而诺齐克的权利正义论则强调自由。两种正义论既有分歧,又有相通性,他们都在为现代社会提供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的社会发展方案。重视和研究这两种不同的分配正义模式,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迪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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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与公民责任的关系不应当是彼此紧张的关系,二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的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当代公民资格的两个基本要素。就我国当前现状而言,在培养公民权利意识的同时,提升公共理性、建立共同命运感、培养公民责任感等应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当务之急。学校公民教育的实施可根据受教育者的接受程度和年龄特征,从公民行为规范、公民知识、公民意识、公民德行与公民参与能力五个连续的层次着手,但必须立足于公民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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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红梅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3)
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构建世界性城邦的理论体系,其中强调了作为世界公民的诸神与圣人之间不分亲疏远近而平等待人的德性,表达了一种道德哲学上的严格的世界公民主义态度。儒家思想传统中存在着一种立足于地域性共同体追求天下大同的思想。在儒家看来,处于自我、家庭、国家和世界等各种关系之中的人,在仁与礼的交互作用下,可以有效地处理对自我共同体的特殊责任与关照共同体外陌生人的普遍责任之间的张力,从而在道德层面成就一种温和的、循序渐进的世界主义。从根本上看,儒家思想因其包容性强、持久绵长且照拂一切人而更具实践性,也更具当代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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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4):194-196
文化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与发展的自然权利,公共图书馆是是民主政府为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在保障与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方面具有其它机构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然现状,远远不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此,政府应该积极履行所承担的公共文化职能,重视建设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公民文化权益的保障与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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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奇克的资格正义在当代正义理论中占据重要位置。资格正义同分配正义相对,而资格正义的“反模式化”立场使所有的分配正义理论都面临干涉人们自由的合法性指控。资格正义令人耳目一新,然而,资格正义在诺奇克的理论建构中充满着复杂的概念纠缠:诺奇克有时候将资格与权利和应得概念同等使用,有时候又清晰区别。厘清其中的意义分殊,对于理解诺奇克资格正义的真实内涵、理论地位和作用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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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与公民责任之间不应当被看作彼此紧张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当代公民资格的两个基本要素。就我国当前现状而言,在培养公民权利意识的同时,提升公共理性、建立共同命运感、培养公民责任感等应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当务之急。学校公民教育的实施,可根据受教育者的接受程度和年龄特征,从公民行为规范、公民知识、公民意识、公民德行与公民参与能力五个连续的层次着手,但必须立足于公民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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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康德的普世主义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或者把它简单等同于普遍主义,或者将它理解为把人类包括在内的世界万物的大统一的思想.但是,康德普世主义概念的严格含义是:一种关怀人类整体福利的博爱主义.这种普世主义与世界公民概念有着内在关联,也可以直接称为世界公民主义.康德的世界公民概念本身即具有典型的普世意义.他还阐发了一种在世界公民意图的普遍的世界历史理念,并认为哲学也具有一种世界公民的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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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权利是指公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而且当基本生活条件不具备时有权要求国家予以提供。由于民主的制度缺陷,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结构导致的城乡差别,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国家公权力制约不足使公民难以平等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且无法得到国家权力的有效保障。因此,切实推进民主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加快城市化进程,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权力监督制度才能切实保障公民社会权利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对民主制度的推进,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对权力监督的强化都将成为从制度上保障公民社会权利实现的有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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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审查公共权力是否应当为了改善经济处境最差者的境遇,而对社会资源进行重新分配,而是审查在实行分配正义的过程中,公共权力与政府行为本身的正当性。通过对权力正当性的司法审查,可以调和经济领域中的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自由基础上的公平正义观,并致力于在意识形态、制度与公共政策三个向度上,实现自由基础上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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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在实现国际正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盛红生 《国外社会科学情况》2003,(3):60-63
新近启动运作的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刑事司法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但是,受国际政治因素制约,国际刑事法院在借助于惩治诸如战争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犯罪以实现国际正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只能发挥十分有限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