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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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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公平正义理念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阳光 《社会科学》2008,3(1):104-110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法治尤其是财政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己任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寓正义于法之中,明确"公平通过政府",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下,从地区财政均衡与阶层收入平衡两个层面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是天然地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之法律制度.在和谐社会、公平正义、财政法治的语境下,财政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蕴含社会公平正义理念,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普遍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理念,也是社会主义政治价值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较之其他社会制度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从而能够更好地解决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难题。从社会主义的角度分析公平正义的含义、透过社会现象探析公平正义缺失的原因,进而提出一系列的应对举措,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3.
钟华  范虹 《云梦学刊》2011,32(5):54-57
弱势群体的存在及其在当前条件下所呈现出来的扩大趋势表明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切实关怀和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是我国目前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为迫切的课题。为此,至少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使其过上合乎人类尊严的生活。二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  相似文献   

4.
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公平正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公平正义可以实现社会和谐。公平正义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5.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公平正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公平正义可以实现社会和谐.公平正义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基本形成,但针对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立法需要承担起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促进。所以,在立法时应实现对社会各种利益进行确认、保护与分配的任务,平衡不同的利益冲突,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以实现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相似文献   

7.
孙树芳 《学术论坛》2012,(11):11-1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应当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充分发挥公平正义思想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制度保障、精神力量。要着力推进公平正义建设制度创新,从机制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完善保障公平正义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分配机制和制衡机制,最大限度防止因机制障碍损害群众利益及影响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8.
胡锦涛公平正义观包括公平正义的概念、标准、内容,公平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公平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正义实现的七个方面内容。胡锦涛认为,公平正义包括基本含义、特指含义、效果要求三方面含义;衡量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标准是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的内容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环境公平、国际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键在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机制制度建设是根本保证。  相似文献   

9.
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追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权责不清晰和保障资金来源乏力等现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尚不协调.必须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主导作用,抓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监督和管理,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10.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最核心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目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公平正义是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增强社会团结的旗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准则,是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价值目标,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有序发展的伦理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  相似文献   

11.
以人为本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是推进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以人为本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人文素质的提高,关注弱势群体,注重制度建设和立法保护,确保人文关怀思想的实施。  相似文献   

12.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和基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其独特的地位与作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既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3.
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是公平正义。我国实现公平正义的历程是曲折的,而通过多方面创新,特别是制度创新与社会创新,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成。  相似文献   

14.
宋玉霞 《理论界》2013,(1):81-83
伴随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逐步引起了政府和学者的重视。尽管很多学者从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领域研究如何保护弱势群体,但弱势群体的含义目前还未达成一致。经济法作为分配法,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方面,应当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进而提升弱势群体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  相似文献   

15.
关于社会正义的探讨,避不开弱势群体保护问题,保护弱势群体是社会正义的实质要求.受制于强调自由的时代背景,休谟的互利正义观是将强势尽可能平稳地转化为利益.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观意在消除社会任意性与自然方面偶然性的影响,以追求实质平等,但罗尔斯正义观中所暗含的相互性正义与其追求的公平正义是相互矛盾的.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意味着罗尔斯的正义形式是不稳定的,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休谟所遭受的诟病.巴利在前人正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作为公道的正义,这种“具备了保险游戏的结构”正义,确保了形式上的公道,使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进一步接近了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6.
弱势群体的机会公平是指国家通过各种措施来帮助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人群,使其拥有大致平等的参与各项事务的机会。当前我国弱势群体在获得政治参与、就业与提升、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享有等方面都存在着机会不公平的现象。弱势群体机会公平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问题。要通过完善弱势群体的政治参与机制、建立健全劳动机会和教育机会公平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再分配功能来保障这一群体的机会公平。  相似文献   

17.
阎丽红 《理论界》2009,(1):62-63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引起了西方政治哲学的巨大变革,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罗尔斯的制度正义理论启发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关注弱势群体,反对就业歧视,体现机会的平等;要凸显公平正义的理念,走出效率至上的误区;要调节各种利益冲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梁胜文 《理论界》2010,(3):15-16,143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鲜明地提出了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并反复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提出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强调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深入研究胡锦涛同志公平正义思想,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在引起国内外关注的同时,也使得以社会和谐与稳定为主题的研究再次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将社会转型期所发生的一系列群众参与性事件笼统地定性为群体性事件在学理上是有失严谨的,对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表意行为进行科学的区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对集体表意行为应当采取与群体性事件不同的处理思路,妥善管理和引导集体表意行为,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而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开民声,即建立和完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  相似文献   

20.
《徽州社会科学》2007,(11):4-19
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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