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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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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字人类世”警示我们,正在发生的数字化历史中,人类或将为数字科技所控制。在AI兴起的时代,数字化的人类也包括智能辅助人、生理增强人以及非整数维度的数字人。类型学揭示了数字化人类的三种发展方向:一是虚拟化,二是智能化,三是外脑化;相关趋势分析也足以说明,技术可能加诸于人的支持力和支配力可以大到何种程度,而人的自我迷失又将产生何种后果。关于人在“数字人类世”中将何以为人的疑问,本研究的回答是:只有在葆有自由意志与道德良知时,人才可能继续为人,并在数字交往的空间里实现数字化的跃升。  相似文献   

2.
在中西文明比较视域下,揭示资本主义数字文明的实质,诠释中国式数字文明的伦理意蕴及发展趋势是一项紧迫的时代课题。当前,数字文明在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下呈现出一片“虚假繁荣”的假象,其表面以“文明”自居,实则以高歌“数字解放”之名行“数字剥削”之实,以标榜“数字自由”之名行“数字控制”之实,以高举“数字民主”之旗行“数字殖民”之实。相较于资本主义数字文明,中国式数字文明在理念之维、发展之维上都实现了对西方数字文明的超越,在结果之维上也必将展现出引领人类数字文明发展新航向的历史必然性。未来,在建构中国式数字文明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克服资本主义数字文明的弊端,变革不平等的数字所有权关系,推动数字技术自立自强,健全数字社会治理体系,共建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以此建构一条新型文明之路。  相似文献   

3.
晏青  何丽敏 《东岳论丛》2023,(8):43-52+191
数字媒介技术引发新的听觉行为和知觉方式的出现,“数字听觉人”作为新的主体形态应时而生。数字听觉人具有流动性收听、具身性、节点性、连接性等特点,能够在情境性身份中形成场景化社交圈层与共在式情感共鸣,以及通过声音入口与智能语音媒介构建“生成式”联结和智能栖居生态,重构“在家”的意义,绘制随时在家和陪伴在家的栖居图景。数字听觉人以“断连”的方式构建私人声景,实现“专注自我”的栖居之境,同时能够在虚实互嵌场景分身在场中创生出自我的声音价值和存在意义,从而构成数字时代以声为媒的声音景观和文化表征。数字听觉人作为声音媒介和声音意义秩序的主体呈现了独特的认知机制和传播路径,为反思视觉弊病提供了一种来自声音的具身性实践,也为当代数字化生存状况提供一种理论问题和切入框架的思路。  相似文献   

4.
“剥削”概念是透视马克思异化理论的重要切入点。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剥削方式由强制性的“你应当”转换为激励式的“你能够”,原本被动的“他者剥削”逐渐过渡为主体主动的“自我剥削”。此时,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合二为一,“绩效劳动”以更为隐蔽和深刻的方式成为“异化劳动”在当代的新型变体。“自我剥削”的深层根源在于,资本将它的增殖欲望转化为主体自身的欲望,并通过强制的“进步力量”和“竞争逻辑”极尽对主体潜能的挖掘与利用。在数字资本的宰制下,人的“自我异化”以“自我实现”的面貌呈现,“自我剥削”的本质仍然是“他者剥削”。  相似文献   

5.
对于尼采和阿伦特,古典自由观表现了人类对生命世界的恐惧,结果导致人同真实世界的敌对和隔绝。他们希望建立一种超越启蒙理性的自由伦理,使我们能够尽情拥抱世界之网,并为其中不能以简单因果论驾驭的行为之链承担责任。尼采把自由的希望寄托在“大政治”中权力意志的自我超越,而经历二战劫难的阿伦特则寻求在大众民主社会中实现后形而上学的集体自由。尼采和阿伦特为一种真正“普适”的人观、发展观指出了可能。  相似文献   

6.
赵磊 《天府新论》2016,(1):69-74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不仅自然界的发展过程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且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同样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同样也包含着客观必然性。因此,“对必然性的认识”并非只是对“自然科学”必然性的认识,人类通过社会革命来争取自由的举动也决不是一个可以随心所欲的“自以为是”的举动,而是一个必须遵循客观规律的“顺其自然”的过程。只有在进入“个人全面发展”阶段之后,人类才真正获得了“自由个性”。 没有全人类的自由,个人的自由永远是不可靠不踏实的:只要这世界上还有人“被强制”、“不自由”,那么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强制”、“不自由”的下一个。但凡夸夸其谈自由的价值,口口声声说自由是生命和目的,却对民生之艰难熟视无睹者,如果不是天真幼稚,就不过是“伪自由主义者”而已。  相似文献   

7.
当今的社会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机会不会永远在我们身边,生命只有一次,与其虚度、浪费和滥用了人生,不如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做好林业工作。[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闲谈     
正只有彻底地行动,才是改变自己、改变自己周围社会的唯一途径。——德田虎雄一个人终其一生的努力,就是在整合他自童年时代起就已形成的性格。——荣格如果一个人想要做一件真正忠于自己内心的事,那么往往只能独自去做。——理查德·耶茨《革命之路》  相似文献   

9.
自由主义分为“积极自由”主义与“消极自由”主义。“消极自由”主义以不可知论为其理论根据 ,坚持实现国家的最小值。这种国家观依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 ,尤其是政治理念的不同 ,分为“古典自由主义”和“新古典自由主义”。前者以感性直观所支撑的不可知论追究 :“建构什么样的国家个人是自由的” ;后者以理性直观所支撑的不可知论追究 :“自由的个人将形成怎样的国家”。然而 ,只有通过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实践维度来将其进行改造 ,“消极自由”主义国家观才可能是合理和彻底的。  相似文献   

10.
数字自我意识是个体通过对数字存在的体察、对数字身份的理解及其数字行为的实践共同建构起来的。数字自我意识驱动下的数字形象消费,是“Z世代”消费者在数字虚拟空间中进行的与自我形象打造有关的一切消费活动,是消费者自我觉醒、印象整饰和行为投射的理想化反映,而这种数字形象消费最终也将实现自我认同、群体认同、公共认同等多维平衡。随着元宇宙等技术的飞速迭代,数字形象消费也将成为“Z世代”甚至更广泛消费者群体接入数字虚拟空间、展现数字自我意识的窗口。  相似文献   

11.
私法作为人本主义和权利本位的立法,以法律人格的确立与保护为核心。法律人格即人的私法地位的本质是自由。自由是人的社会本质属性,由此自由应当是体现为法律人格的正义。人作为社会主体的价值和意义根本在于其作为自由的存在并受自由的保护。人只有在享有自由的条件下,才能自主地根据自己的意志判断和支配自己的社会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和实现自己的人身与财产权利,因此也才是具有法律人格即一定私法地位的人。自由是一种社会存在,意志本身的自由只是精神自由,而不是行为自由,只有行为自由即社会自由才是规范的自由亦即法的自由。它根植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并受人类历史与社会发展的限制与影响。  相似文献   

12.
人类只有具备了意识,才有从事各种精神活动,包括艺术活动的可能。艺术是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就是说,只有当人类一旦具有了超越现实的企图,并借助某种再造的“形象”表现这种企图时,艺术才有可能诞生,所有的艺术都是这种足以构成积极幻想与相当混杂的心理交织的结果。意识是人类的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是把人与动物划分开来的标志。初始的意识是  相似文献   

13.
郭祎  李弦 《天府新论》2019,(1):19-24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门“历史科学”究竟如何可能,成为近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一大热点,但结合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多侧重于“往后做”,即探讨“历史科学”创立之后如何是“科学”的,而问题的关键恰恰就在于“往前做”,或者说,问题的关键在于把“往前做”与“往后做”结合起来,即探讨“历史科学”的提出过程及其全面展开。只有这样,才能深入揭示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科学”性质,只有以“现实的人”为主体、以人的感性活动为中介、以人的自由和解放为目标,才能真正建构起“大写”的历史科学。  相似文献   

14.
“数字体认”表征着数字文化产品体验过程中用户与数字环境的关系。在“数字体认”行为中,人的意识变化受到数字文化产品内容变化的影响,而内容的变化又受制于算法推荐机制。一些案例表明,算法推荐可能造成“成瘾意识”与“道德虚无意识”在用户群体间弥散,导致用户主观能动意识缺失。规范技术应用、合理利用算法推荐则可以提升用户的主观能动意识、道德意识、公共价值意识,促使主体意识回归,进而推动主流意识在群体间的广泛传播。本文通过对“数字体认”行为的分析,认为只有限制不断膨胀的技术权力、倡导技术向善,规范产品内容、树立正确意识导向,才能唤醒数字文化产品用户群体的主观能动意识,激发用户的道德意识,增强用户的公共价值意识,从而彰显和实现数字文化产品的社会责任与传播价值。  相似文献   

15.
叶穗冰 《天府新论》2019,(1):149-155
“佛系青年”的主体是“90后”青年。不愿参加现实社会劳动的“佛系青年”中有相当一部分乐于从事免费数字劳动。本文基于美国心理学家德西和瑞安提出的自我决定理论,发现免费数字劳动能够满足“佛系青年”的三种基本心理需求:自主需求、能力需求和归属需求。自主需求来自“佛系青年”向成人世界夺权、自己做出行为选择的愿望;能力需求使他们偏爱与世无争又能挑战自己能力的免费数字劳动;归属需求则源于他们对虚拟组织的依恋心理。尽管免费数字劳动创造了新的不平等,但无论如何,免费数字劳动的核心价值在于珍视创造性劳动所带来的快感,推崇后物质主义时代人类的无私奉献精神。  相似文献   

16.
<正>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人的行为和实践活动才表现为一定的意向和目的。人的历史,就是人类自身进化的历史,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也就是人类有意识地通过自己有目的的对象性活动创造的历史。“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118——119页)  相似文献   

17.
王海建  郝宇青 《学术界》2024,(1):97-105
数字治理是数字技术嵌入社会治理形成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形态。数字技术以科学理性和工具理性重构社会治理方式,即在治理中高效处理数据信息、优化升级治理过程、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以及实现多场景应用。数字技术对效率优先原则的追求和强化,使数字治理的生发和走向受到技术逻辑的控制和主导,遮蔽了其价值内核:公平原则。这表现为,数字技术“窄化”治理数据信息、“非中立化”治理决策行为、抑制人的主体性发挥、扩张政府和企业的权力等。公平作为内嵌于数字治理之中的伦理价值和社会性内核,是数字治理的应然目标和实然追求。因此,要想真正“解放”数字治理的“生产力”,需要通过完善治理数据信息、规范治理决策过程、推动人的主体性建构和限制权力无序扩张等途径,追求数字治理中效率与公平的“互构”,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人们无法准确理解自由的性质以及界定自由的程度,是不能划定自由和认识自由的根本性障碍。在“实有的自由”、“观念的自由”和“真正的自由”中,“观念的自由”是有缺失的。在法律中所谓“观念的自由”就是一种人为设定的自由,其介于经验和超验之间。法律精神并不能保障人们自由,相反,它仅仅是人们追求自由的必然结果。在权威的继替中,只有当人们放弃那种世俗的信仰,从实证的经验不断靠近那种先验的存在时,人类社会才得以寻求到自由的真意。  相似文献   

19.
本文探讨了马克思的“个人自由观”的三个问题。1、“个人自由观”的学理根据在于人类自由自觉的特性,它决定了:个人在经验性的维度上“选择”不同的个性;在时代性的维度上“选择”自我的意义;在历史性的维度上“选择”主体的超越。2、个人自由有其现实领域与真谛。现实领域包括经济自由、政治自由、道德自由、私域自由;而其真谛在于创造性的超越与对人类本能的“升华”和“压抑”的自我承担。3、个人自由的条件性决定了其不能割舍的责任性,这里的质底在于:唯有如此,个人自由才可能成为可操作的现实。而个人自由与其责任相对应,体现出个人选择的标准性。这标准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实践活动的内外尺度相统一”。  相似文献   

20.
肖峰 《学术界》2023,(4):52-60
生成式人工智能和数字劳动之间具有相互建构的双向关联性。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数字劳动的新产物,是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多方面的数字劳动协同创构的成果,它一经出现,就成为数字劳动的新工具或新平台,形成“生成式人工智能介导的数字劳动”,使数字劳动具有了自动高效、人机互动、更加个性和人性化、更富拓展性和创造性等新特征,以至于革命性地建构了数字劳动新形态。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时也给数字劳动带来了内容过载、数字鸿沟、机器换人等新挑战,需要在积极应对这些挑战中合理而有效地使用这一新型的数字劳动工具,以维持人类数字劳动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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