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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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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原则的形成过程与背景来看,实事求是主要是一种学习态度与工作方法,而不是一种目标.近年来,随着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实事求是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不断受到质疑,不少人把刑事诉讼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归责于实事求是原则的坚持.其实,我国刑事诉讼中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原因不在于实事求是原则的坚持,而在于将实事求是误认为一种价值目标来追求,在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目标设置不合理,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护.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在于准确认识实事求是原则的性质与定位,重新合理安排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目标体系,而不是抛弃实事求是原则.在刑事诉讼法的研究以及刑事诉讼的立法与司法中,我们应当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但应当受到所要实现的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2.
探析传闻法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玉玲 《社科纵横》2008,23(9):61-63
传闻法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证据规则.根据传闻法则的要求,除了某些特殊情况以外,证人都应当出庭作证,而不能由传闻证据来代替证人作证.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有不少规定体现了传闻法则的基本精神.但另一方面,中国刑事诉讼规定的内容中又有不少是与传闻法则相矛盾的,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造成了诸多弊端.因此,传闻法则在中国有其确立的必要性.但是,该规则的确立在当前仍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障碍.应当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出庭率较低这一核心问题,汲取传闻法则的合理内核,为逐步构建中国刑事传闻法则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任何法律制度的设计及应用都以实现一定的法律价值为基本点和归宿。作为刑事司法重要价值目标之一的刑事诉讼效益,其价值取向对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及其职能的发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诉讼的成败,体现诉讼的生命力,因此,在刑事诉讼中确立诉讼效益原则,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投入,获取最大的诉讼效益,既是市场经济对法制的迫切要求,也是历史的必然。尽管现行刑事诉讼法较好地体现了效益要求,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效益的实现度尚不很高。笔者认为,从效益至上的角度出发,设计和运用刑事诉讼程序,或者说最佳效益获得的途径应该是客观公正与节约司法资源两者的高度统一。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一系列改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就法律规范层面而言,鉴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法律属性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证据的收集方式,一是权力的行使方式。鉴定的这两种法律属性的价值追求是不同的,作为证据收集方式的价值追求是“公正”,而作为权力行使方式的价值追求是“效率”。从涉及刑事诉讼鉴定不同阶段的法律规范分析来看,鉴定正逐步从权力行使属性为主导向证据收集属性为主导过渡,但要真正实现其证据收集这一本质属性的回归,其前提是《刑事诉讼法》的价值追求的变化,即从“效率”到“公正”的转变。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诉讼效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效益是指刑事诉讼过程和结果的合目的性,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刑事诉讼效益有正负之分,其影响因素有:刑事个案诉讼周期的长短和涉案的司法工作人员数量及素质、刑事司法独立程度、刑事诉讼公正性及其程度及其过程及结果产生理由的透明度。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益,应在加强对当事人和社会民众进行刑事裁决理由公开力度的同时减少司法工作人员人数,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素质。  相似文献   

6.
王满生 《社科纵横》2011,(11):73-75
文章从刑事诉讼目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国刑事诉讼的目的不仅仅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促进刑事纠纷的解决也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目的之一。刑事和解正是切合了刑事纠纷解决的目的,关注被害人利益,更好地推进诉讼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秩序的恢复。但是刑事和解的纠纷解决目的不能危及刑事诉讼根本目的,建议在刑事和解立法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李兵 《社科纵横》2014,(6):85-87
刑事诉讼法是检察院及检察人员办理刑事案件的准则和指导原则,但基层检察院运用业务考核机制对检察院刑事诉讼业务进行评比考核,这种机制的实行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些准则和指导原则,削弱了刑事诉讼法的功能,甚至违背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8.
沉默权作为国际上公认的一项基本人权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体现,根本原因,是其所体现的现代刑事诉讼法律观与我国传统的刑事诉讼法律观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在法制进程中,沉默权的确立十分必要。其根本途径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制、构建市民社会,转变传统的刑事诉讼法律观,为沉默权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制土壤。  相似文献   

9.
韩东 《社科纵横》2006,(10):85-86
本文从律师辩护制度与刑事诉讼结构的天然紧密联系出发,论证了中国律师辩护制度的实然状态受现行刑事诉讼结构控辩不平等、审判不中立以及“审判”前置、侦查定调等问题的负面影响,并提出完善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关键在于要首先矫正现行刑事诉讼结构中控辩失衡的状态,确保控辩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赋予辩护方与控诉方对等的诉讼权利,并对具体举措作了论证。  相似文献   

10.
温军 《学习与探索》2007,1(6):118-122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是唯一贯穿于我国刑事诉讼始终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最鲜活的体现。但长期以来,这项制度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立法上存在被虚置的问题,实践中也被严重弱化,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有些学者主张取消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职权。但是,从完善国家权力结构、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强化法律监督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角度来考察,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不仅具有存在的现实合理性,而且还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必要性,即对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进行合理的重构。我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合理重构应该以分权制衡、程序公正、权利救济、人权保障、法律监督这些基本理念为理论基础,坚持合宪性原则、公正与效率兼顾原则、协调统一原则。同时,在这些理念与原则的基础上,调整刑事诉讼原则,全面确立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地位;改革检、警关系模式,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权也进行必要的改造;并且按照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职权的自身特性,成立专门的刑事诉讼检察监督部门,以实现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专业化和专门化。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确定了一种既不同于大陆法系又不同于英美法系的新的庭审模式。本文立足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特点,对庭前审查、庭中控辩对抗、被告人权利保护、庭审组织等涉及庭审方式改革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今后研究的主旋律应该要更加关注人.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构想和刑事诉讼立法设计所对应的是非日常生活世界,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并未远离日常生活世界、并未真正走出日常生活世界,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人情交涉"有时仍像血脉一样渗透到当下中国人的生存方式之中,在刑事诉讼中悄无声息对抗法治,结果使理论构想脱离刑事诉讼实践,远离了中国人的生活.为了使刑事诉讼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体的生活,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必须以生活为立场,在刑事诉讼领域开展日常生活批判,着眼于如何实现社会主体对刑事诉讼的心理、意识与思想体系的转变,在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立法的同时,要有的放矢地继续推进法学教育改革.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活立场的确立,关键在于对被追诉者私人生活的切实关注.  相似文献   

13.
坚持实事求是 扬弃无罪推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罪推定能否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这是我国法学界多年来讨论的问题,是关系到端正刑事诉讼指导思想,加强我国法制建设的大问题。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不同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有不同的指导原则,它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世界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刑事诉讼应坚持什么样的基本原则?这是关系到刑事诉讼的性质、方向,能否保证办案质量、解决不枉不纵的大问题。刑事诉讼及其原则作为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服从于我国的总的思想政治路线和指导原则。在我国,马克思列宁…  相似文献   

14.
常小锐 《社科纵横》2006,21(2):74-75
中国目前的未决羁押制度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严重削弱了刑事诉讼法的人权保障功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弱势地位更加恶化。因此,找出症结所在并就此对我国未决羁押制度进行改造与重构,是我国刑事法治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的生命在于可实施性,否则,刑事诉讼程序就会被搁置和架空.构建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机制,对程序性违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追究有关机关的程序性法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6.
欧卫安  ;曾惠明 《探求》2013,(Z1):95-100
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批准逮捕机制有从司法行政化转向司法程序化的制度变迁需要。尽管这种程序化的变迁在立法层面仍然未能提供细致操作的清晰样本,但结合现代刑事程序法治理论仍然可以发现,批准逮捕程序的正当化已经是指引、评价逮捕制度、羁押制度乃至刑事诉讼整体制度的价值主轴;检察机关也一改纯粹的程序发动者角色而兼具程序监督者与程序仲裁者之双重身份,并逐渐具备中国法制度框架下或者中国法语境中  相似文献   

17.
1996年,中国颁行于“文革”后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被做了大规模的修改。随之,一场影响深远的刑事司法改革在中国发生了。无罪推定、审判公开、辩护等基本诉讼原则得到了更广泛的贯彻,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因此,人们几乎普遍对这次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评价,并将其视为中国在刑事法律中加强法治原则的重要标志。然而,实际上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整体上并没有达到立法机构和法学者所预期的目标。本文以为,中国刑事诉讼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司法体制的问题,尤其是公安、检察与法院的法律关系问题。中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体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流水作业”式的司法模式。具体而言,中国的司法模式体现在警察权的司法化、检察权的制度化悖论以及弱化的司法审查机制等方面。要想刑事司法在中国实现真正的“现代”转型,只有将未来的刑事司法改革建立在宪政之上。  相似文献   

18.
袁爱华  李克艳 《创新》2009,3(7):72-74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设置符合我国现行的诉讼价值和理念,对于促进控辩平等,改变现有的侦查模式带来的弊端,实现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尚未设置这一制度,应以正在修订刑事诉讼法为契机,构建中国的律师在场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王宏璎 《社科纵横》2005,20(5):115-116
基于中国刑事诉讼结构的现状,相对于整个诉讼过程而言,侦查阶段较为重要,而侦查阶段存在的问题也最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诉讼质量。因此,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过程中如何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成为不容忽视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20.
吴君霞 《探求》2013,(3):64-71
新刑事诉讼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和解在立法上得以正名,为司法提供了正当根据。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在理论上没有得到重视,实践探索上也极为不足,立法上则被忽视,这将使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在新刑事诉讼法框架下举步维艰。生态恢复的时代背景要求大力推行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并根据涉林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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