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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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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条文甚少。《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规定了四种抗诉条件。第1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1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权运作中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方式进行事后监督。因此。检察院即使发现了在审判乏前的民事行为和审判活动存在错误也无法及时进行监督,从而使这种监督形同虚设。为使检察机关具有广泛的法律监督权,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必须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方式以及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对检察监督制度做出具体设置。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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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发展的新动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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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审判权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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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虚假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实践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维护司法权威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确立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按照该原则精神,检察监督及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对象自然也包括诉讼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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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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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也称为司法流程管理,这一概念起源于西方国家,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为了应对司法堵塞和拖延的状况而推行的一种司法改革措施,其理论基础是"接近正义"理念,目标是以程序公正保障案件的实体公正。我国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新的案件管理模式,形成了以现代管理理念为指导,以检察系统已有资源为基础,设立专门案件管理机构,通过流程管理、质量评查、信息管理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的新型案件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制度实现了对检察核心业务自体化封闭式监督,强化了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宏观管理,促使检察工作有序运转、执法活动高效运行。设立案件管理制度强化了内部职权监督,但是对办理案件的管理还没有形成一定的集约机制。案件管理集约职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程序流程监控、强化个案监督、封闭式监管和检察职权重组四个方面的改革,其中程序流程监控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其他三个方面的改革还需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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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既是诉讼监督者又是诉讼当事人,此双重角色具有法理冲突。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发挥着法律监督功能。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权的执法监督权能、司法监督权能、守法监督权能实现其各项职能,且每类监督权能由检察机关若干职权构成。检察权的三类法律监督权能无须在检察机关的每项活动中同时实施,构成权能的具体职权也应随着法律实施的需要而动态调整。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为解决双重角色的法理冲突,检察机关应主要实施执法监督权能和守法监督权能,谦抑地实施司法监督权能。故可取消司法监督权能中的抗诉职权,并转隶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立案侦查职权至监察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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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宁 《理论界》2006,(9):61-62
在消费者公益诉讼中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权,不仅具有现实的紧迫性,亦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我国应当尽快在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制度,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公益、实现社会公正,而且也使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得以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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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虚假诉讼释义通常而言,虚假诉讼意指行为人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法律事实、伪造诉讼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利用虚假的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使人民法院错误裁判或执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根据笔者实证研究,虚假诉讼并不只是发生于诉讼阶段,也常出现于执行阶段,行为人并不仅为原、被告双方,还可能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甚至案外人,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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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追求包含公正的法律效益目标已成为必然的趋势.不方便法院原则一方面反映了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从诉讼经济、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而对本国法院管辖权进行有效的抑制.本文通过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西方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以及在我国的司法现状,论述了该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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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内地虽属同一主权国家,却分属不同的法域,两地之间的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难以避免。对涉港民事诉讼的定性模糊,完全肯定平行诉讼以及现有规定的不明确等缺陷的存在,给两地正常的民商事交往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本文提出了应当科学定位涉港诉讼,主要通过司法协商途径解决涉两地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并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建立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其对缓解"执行难"、遏制"执行乱"具有重大的意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要遵循依法、谦抑、程序保障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并就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内容作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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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诉中检察监督制度,不过立法对诉讼中检察监督与事后监督的关系、诉讼中检察监督的对象、检察机关的诉讼身份、监督方式等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事实上,诉中检察监督与事后检察监督关系的处理,必须要考虑诉讼中检察监督与事后检察监督之间的区别,并应当遵循强化诉讼中检察监督的思路。确立检察机关诉讼中监督的身份,必须遵循诉讼身份确定的基本原则,并以"诉讼中监督人"为宜;诉讼中检察监督的方式,必须与监督内容、客体相对应,采取多元化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20.
在路政诉讼案件中 ,公路管理机构作为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管理人 ,对当事人侵犯路产所做的包括赔偿损失的处理结果 ,应该运用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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