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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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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10月28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其中对再审程序进行的一系列重大修改,可以极大地改变民事诉讼法修改前由于民事再审程序的滥用而造成的裁判效力不稳定的弊病,增强民事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体现了立法者以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努力在判决的既判力和个案公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之间进行平衡的司法理念。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诉讼公正,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论民事再审与既判力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特殊救济程序,在追求实体公正和司法本质上起着重要作用。它有着纠错、救济、保障和监督等多项功能。而我国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完善则严重影响生效裁判的既判力。既判力和再审的发动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承认并采取正确的制度来平衡两者的冲突,进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提要]我国诉讼调解制度具有某些特殊的程序设置,也适用若干特别原则;但这些程序设置仅为诉讼调解制度活性的表现,上述原则也只是革命时期传统司法政策的延伸,均非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实质差异点。据此以诉讼上和解效力的理论框架作为参考系,我国诉讼调解有既判力,但其与判决既判力不同,其根源在于我国将调解与判决完全等同。诉讼前调解类似于民事和解合同,不发生既判力,其瑕疵的救济适用实体法规定。诉讼中调解的效力瑕疵的救济渠道未能顾及调解及其效力的特殊性,宜予补救。救济制度对于我国调解效力的判定与相关观点的评价又会回溯地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4.
民事既判事实是指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文书中所确认的事实.预决效力是指前诉判决与后诉案件的审理具有先决关系时,后诉法院应当以前诉判决既判事实为基础来审理后诉的效力.既判事实具有预决效力的主要依据在于其已经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真实程度.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与裁判程序所适用的证明标准、判决的种类、判决是否具有特殊性、举证期限制度的运用等因素紧密相连.另外,民事既判事实在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中所生的预决效力是不同的,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5.
现代民事再审原理论——兼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再审作为既判力原则的法定例外,是对法院既判案件的再次审判,以纠正在诉讼程序上有重大违法或裁判基础资料有严重缺陷的确定判决和生效裁定,为当事人提供最后的诉讼救济机会。民事再审原理包括民事再审的本质和目的、民事再审之诉的标的、与既判力原则的关系、再审之诉的要件和再审程序的基本构造等。  相似文献   

6.
与普通裁判相比,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范围具有诸多特殊性,但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定确尚未明晰。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在主观范围层面,应对当事人、法院和调解组织等相关主体均产生拘束力;在客观范围层面,裁定的主文和理由均应具有既判力效力;在时间范围层面,既判力基准时应为裁定作出时,既判力确定时应为裁定送达时;在效力范围层面,应包括再诉禁止效力和遮断效力,但不包括预决效力。基于以上认识,立法应对司法确认裁定既判力损害的主体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7.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各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理论,与诸多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问题相关。从既判力与其他民事诉讼理论的关系来看,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中,诉权、诉讼标的、起诉、一事不再理原则、辩论主义、处分权主义、上诉等都与既判力相联系。我国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在区级司法协助中受到很大质疑,既判力具有维护法的安定性的功能,应该通过再审制度的完善建立我国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制度,包括辩论主义的确立、处分原则的强化、再审制度的改进及其与审判制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8.
民事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圆满解决需要探求其特定的诉讼形态。合同效力作为实体性先决问题具有“偏本土性”,其在我国民事程序中有着独特的角色承担。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传统处置,是根据合同效力之程序角色对应采取不同方式。当前,既判力客观范围的肆意扩张与诉之合并形态的疏漏,是传统处置模式积弊丛生的主要根源。对此,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拉回至“诉讼标的—既判力”的认同之下,在对合同效力作“诉讼标的化”改造的同时,进一步根据实体法权利体系明确完整的诉之合并形态,是一条较为可取的模式重构之路。由此呈现的合同效力先决案件之合理诉讼形态,即是一个确认之诉与两个真正的预备合并之诉的搭配组合。这一诉讼形态本质上乃诉的合并制度的功能发挥,是对现有诉讼制度的“挖潜”。  相似文献   

9.
民事案件名称由当事人和案由两个要素组成,但民事案由仅具实体属性,缺乏诉讼标的的程序属性表达,导致民事诉讼中部分诉求、诉之合并、共通诉讼等程序信息无法在案件名称中表达。在现有案件查询制度基础上,程序信息表达的缺失导致判决主文无法由法院职权援引,重复诉讼和矛盾裁判时有发生。为此,有必要改变民事案由的属性定位,将程序信息纳入民事案由中,建立既判力职权援引规则。立案伊始,法官应依职权利用案件名称查询案件,以判断是否属于重复诉讼。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的裁判作为推进程序的手段和通过程序形成的实体性结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我国的民事裁判包括判决、裁定、决定、命令等形式。判决是通过程序而形成有关实体权利义务的安排,能够带来既判力、执行力、预决效力等法律效果。其他裁判形式则主要用于处理程序性事项、推动程序的展开。本文运用新的文本体例对我国民事诉讼的裁判种类及其效力等知识点加以重述,旨在进行一种法学知识点叙事的方法论尝试。  相似文献   

11.
中德文化差异比较—从中德称呼语的不同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比较汉语和德语中对称呼语的不同定义以及两个文化群体对家庭称呼语,泛亲属称呼及家庭称呼语社会化的不同运用出发,并通过研究与此相关的社会现象,探讨其根源文化的差异.而这种文化的差异又是和教育传统的差异紧密相连的.文章指出,在研究跨文化交际的今天,只有扬长避短,找到两国教育的正确融合点才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12.
清代江西溺女风俗中的"奢嫁"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奢嫁之风是清代江西社会奢靡风气的一种表现,也是明清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商品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嫁资越昂贵;同时,在传统社会中,嫁妆是女儿在诸子平均析产方式下间接参与娘家财产分配的最常用的方式,因而富裕人家为了防止女儿分割财产,更愿意采取溺女这种方式来维持他们原有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奢嫁"是当时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富裕阶层溺女的主要经济原因.  相似文献   

13.
在中国近代历史研究中,教案史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而地区性教案的研究又是近代中国教案研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内蒙古地区因其在清朝独特的地位和清政府对此地区有别于内地的管理方式,其教案的发生又有其特殊性,因此对于内蒙古地区教案研究将更具典型意义。通过对内蒙古地区教案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希望以此为基础为日后内蒙古地区教案问题更深入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帮助。  相似文献   

14.
对佛山市道路交通事故作了综合性的比较,分析了交通事故的成因和分布特征,指出了佛山市交通安全极需进行综合治理.借鉴交通安全取得卓著成效的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佛山市的实际.提出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中国语境中的法律信仰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文章认为信任、信赖、信仰的含义不同,生成机制也有差异。中国语境中的法律信仰,其实质是指对实证法的信任与信赖。熟悉是信任的基础,法律内容和过程的公正只是法律获得信任的要件之一,移植而来的西式实证法只有实现与社会通行道德、文化传统的有效对接,才能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民众对法律的感情更多地来源于生活经验。应更多地普及权利意识以防法律仅仅成为“治术”。同时,法律必须提高效率,效率是实现信任到信赖有机转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研究英语学习者语言材料的输出有助于认清跨语言写作中汉语迁移的性质和特征,从而提高英语教学的效率。在英汉主语的语言表征差异比较大的结构中,可以通过话题化帮助学生理解跨语言写作中英汉主语和主题差异及其语言表征。  相似文献   

17.
汉语棱镜中,总有一些语言事实折射出支配关系意义。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看,支配关系意义作为一种文化意义存在汉语中。汉语支配关系意义的形成根源于汉民族价值观和思维特征以及民族心理等文化因素的制约。  相似文献   

18.
依情感互融标准,《松陵集》唱和诗作可分成四类:具深情者;具温情者;情不足者;无情者。从内容上看,《松陵集》唱作与和作以趋同为主的关系有三种:承接与照应;互补与回避;开拓与延展。以歧异为主的关系也有三种:切入角度相异;执守观点不同;和作翻新原唱。《松陵集》以次韵为特色,酬唱诗作沿不用韵→用韵→次韵的顺序,趋同的程度加深。  相似文献   

19.
在《恋爱中的女人》中,劳伦斯塑造了三位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古娟、赫米恩、厄秀拉。她们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作者的价值取向:他赞美完整的人,而不是被产业主义、机械的爱情或僵死的现代知识扯得粉碎的人。  相似文献   

20.
1970年代中期以后台湾文学中出现的政治诗、政治小说,以反政府、反体制著称,它们是被压迫者的心声,是弱势阶层的代言人,具有强烈的在野的反叛性格。政治小说有一类是以政治诉求作为主要目标的,另一类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只是基于作者感时忧国的精神去写政治斗争。1990年代以来,"台湾意识"成了知识分子热烈讨论的话题,随着其本土论述的加强,台湾文学的创作也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潮流。台语文学不仅有学术层面的问题,而且还牵涉到族群和国家的认同。一些分离主义者,在"多语言文学"的遮掩下,把原本属于汉语方言的台语膨胀为独立的"民族语言",这是在有意制造北京话与台语的对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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