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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居民自治权是居民自治中的基本范畴之一,也是人们认知居民自治的关键概念。居民自治权是居民委员会的居民的一种基层自治权,基此法定范围内的居民能够以民主的方式自我决定、处理居民委员会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居民自治权的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权、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在居民自治中,居民自治权要想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处理好居民自治权与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好居民自治权与基层政权、基层党的领导权、司法权等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有关居民自治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第11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构成,其主要规范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任务和运行等事项,对居民自治权鲜有提及。以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的自治法体系与"权利优于公共组织"的逻辑不符,使"居民委员会治理"代替了"公民自治",阉割了自治权的应有内涵,扭曲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我国居民自治立法应当重构居民自治组织之法律性质,突出自治权在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地位,并通过制定《居民自治法》形成以居民自治权为核心的自治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的组织性、其自治权的权利(力)属性,及其职能公共性,决定了居民委员会作为公法人必然需要章程法律化为载体以提供强制力保障,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履行现状也迫切需要章程法律化保障自治权利,同时防止内部操纵与权力滥用。章程的法律化有利于特别法人制度目标的实现。《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具备法人章程的基本要素,应作为居民委员会法人章程,结合实践需要修改组织制度与职能范围规定,加入民事主体规定以实现公、私法规范的衔接。  相似文献   

4.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城市基层民主的形式是“居民委员会”,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实践的创新,“城市社区”延伸和取代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含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社区”经历了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化阶段,即城市社区从“法律上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建设的政府领导——政府领导与居民自治的双重属性”的变化,推导出今后我国城市社区的法律地位可能的两个趋向,即社区自治的归位和政府领导的弱化.  相似文献   

5.
我国城镇社区存在着社区地域范围划分不合理,社区居民没有内在的利益和情感联结,现有社区自治组织过度行政化,社区居民自治权实现缺乏内在的动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城镇社区居民自治权的实现。其形成的重要原因是,居民在自治过程中未能形成稳定的社区居民自治共同体,城镇社区居民自治缺乏必要的共同体意识和客观物质基础。本文认为要实现我国城镇社区的居民自治,必须将居民自治权建立在适当的社区居民自治共同体之上,住房小区化基础上不断成熟和壮大的居民小区为居民自治权实现奠定了客观物质条件;以居民小区中居民共同利益为基础可以构建起稳定的社区居民自治共同体,改变传统的、按照行政区域确定的居民社区自治为居民小区自治,通过小区居民共同情感和经济利益为纽带,重构新型居民自治共同体,实现城镇居民自治权。  相似文献   

6.
黄清松 《社区》2002,(11):27-27
解决和处理好街道办事处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不简单是依法办事问题,而是关系到民主政治建设的大问题。必须从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入手,抓住主要问题,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和自治的关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的法律依据,也是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社区委员会自治的重要保证。街道办事处作为党和政府指导社区自治的“结合部”和“交汇点”,坚持依法办事至关重要,承担着把党的主张和法律的要求变成居民民主自治的意志的任务。一方面街道办事处要在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改变自己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是指生活在法定村庄范围内,具有自治权利主体资格且能够行使权利的自然人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对本区域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依法进行管理、参与的群众性自治活动。其特征表现为地方权威来源的社会性、行使权利的直接性、自治权行使的有限性、自治主体意识的复杂性、自治民主价值追求的非国家形态性,其价值追求体现为民主。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宪政制度的创新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村民自治是法治之下的由村民组成的“村共同体”之治,强调村民自治主体的宏观性、概括性与相对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集体行使自治权的全体村民,村民自治的性质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特殊性是自治主体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在国家权力之外法律之下的权利自治。村民自治既不同于国家主权之下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也不同于同一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限让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9.
西方学者认为宪政是法律对政府的限制,毛泽东同志认为宪政是民主的政治。更多的学者认为宪政包含民主、法治、人权三要素。本文从宪政三要素角度对民族区域自治权进行分析,诠释了自治地方在行使自治权过程中,如何通过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而加强民主;如何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进而遵循宪法至上的理念;如何通过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进而保障人权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社区》2011,(15)
完善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就是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各项自治制度,通过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社区各项公共事务,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制度,离不开健全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和居委会日常工作制度。《意见》对这两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困境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村民自治的制度目标是:通过村民的"四个民主"活动,实现转型时期中国农村治理方式的民主化。然而,由于村庄内部的两个行为者———村干部和村民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利益冲突,以及二者力量的不对称,致使"四个民主"的发展呈失衡状态。要改变这种状态,国家必须作为村庄外部的主要力量监督和保障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对二者的矛盾加以协调,对其他三个民主的实施加以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12.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现代化国家建构的一个战略选择,不仅是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逻辑结果,更是保障国家稳定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发展,农业税的取消,村民自治出现了无法避免的制度局限,也给村民自治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从大量的调研出发,归纳了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境,并提出了几点可操作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社会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村民自治的发展对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以国家制度运行的方式还没有完全体现女性角色及其参与的重要性,还不能很好地解决女性在村民自治中的地位与能力发挥。因此还必须重视女性角色和参与的作用,即少数民族女性的社会资源享有和文化传统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14.
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法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忽视了农民的力量,农民的环保积极性没有得到发挥。确立村民自治组织作为环境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它在本村范围内环境规章制定权、环境事务处理权、环境处罚权等权力,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农民的力量,产生良好的环境保护效益。为此,在村民自治组织内部应当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村民应当自始至终参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决策,同时村民自治环保机构应当接受国家环保机构的领导与监督。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城镇社区自治制度建设已经展开,这对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的城镇社区自治尚处于初创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完善,以推进我国城镇社区自治的进程。  相似文献   

16.
村民自治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与社会稳定.目前,村民自治的发展受到凭借资源的限制:社会民主政治氛围不浓厚、良好法律环境及社会支持力量缺失是其外部资源贫乏的主要表现;内部则表现为人力资源及村财的极度贫乏,这些因素严重地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因此,创造和谐的政治氛围、完善村民自治立法、提高村干部素质、改革村财制度等是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7.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宜运用“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最优的选择是制定《村民自治法》,次优的选择是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制度的修订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村民委员会内涵以宪法为标准处理,修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立法确认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法律地位。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必须坚持村民自治属于直接民主形式的自治和村民自治的法律主要属于行为法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18.
农村和谐社区的建设与村民自治能否发挥有效功能密切相关。H村开展村民自治比较规范,村民自治促进了H村和谐社区的成长。但问题也是存在的,如村民自治的有限性引起的矛盾、村民的各种烦恼和忧虑等。因此,应采取切实措施深化村民自治的范围,发展村民自治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经济基础,同时,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是和谐社区的一个必要内涵。  相似文献   

19.
通过介绍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草岔沟村经济发展和村民自治现状,从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两个角度深入分析弱经济基础是如何支撑村民自治上层建筑的,弱集体经济对村民自治的支撑分析包括三个方面:弱集体经济导致村民自治物质基础薄弱;弱集体经济弱化村民政治参与;弱集体经济影响乡村关系,扭曲村级自治主体价值。村民低收入对村民自治的支撑分析也包括三个方面:村民低收入削弱政治参与动机;村民低收入制约村级社会层次分化,村民民主政治诉求淡化;村民低收入影响教育投资,构成村民自治可持续发展的文化障碍。因此说明西北民族地区经济贫困制约村民自治制度正常运行,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缺乏经济动力和支撑,在加强村级民主建设过程中,需要夯实民主的经济土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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