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论我国继承法之遗产分割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继承法对如何进行遗产的分割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司法实践中出现很多纠纷。为了保护共同继承人的利益,立法上有必要对遗产的分割,包括遗产分割原则、胎儿应继份的保留、遗产分割依据及方法、遗产分割的效力、遗产分割的归扣制度等作出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王蓓 《天府新论》2008,(5):72-74
经过二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急剧变革,现行<继承法>日益显现出它的滞后性和片面性.我国现行的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制度已不符合客观现实,既不能很好地保护配偶的继承权,也不能平衡配偶和血亲的利益冲突.建议对其作如下修改:配偶恒为法定继承人,但其继承顺序不固定;配偶对遗产中供家庭日常生活使用的物品,享有先取权;配偶对遗产中其居住的房屋享有终身用益权,在其生存期间,子女不得要求分割.  相似文献   

3.
我国四法域特留份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豫 《学术研究》2002,(2):62-66
特留份制度是各国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着重对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和内地四法域特留份制度中的特留份继承人、特留份份额、特留份之算定及特留份扣减之诉等内容在详细介绍的同时作了深入的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评析了其利弊优劣,以期能为内地继承法中的必要遗产份额制度的完善指出可资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4.
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宽宥制度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且适用条件也较为苛严,限制了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也剥夺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机会与可能,更与我国鼓励违法人员及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人员弃恶从良、改恶从善,促进社会、家庭和睦团结的法律宗旨相违背。只有贯彻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来构建恢复所有已丧失继承权的宽宥制度,始能有效保护被继承人与继承人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已成共识,但采用什么规则来确定多个代位继承人的应继份,是我国继承立法和理论研究中的一大空缺。目前加拿大具有代表性的四种规则是:按家系代位继承、美国式混合代位继承、按人数代位继承,以及各亲等中按人数代位继承。相比之下,各亲等中按人数代位继承制度较为科学合理,我国应引入该制度来完善《继承法》。  相似文献   

6.
遗产被继承人所有说认为,遗产属于被继承人所有,基于信托理论,管理人支配遗产。该理论虽然能够实现遗产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平分配,但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遗产继承所有说以继承人的继承权为核心,忽视了遗产债权人以及其他权利人利益的保护。遗产虽具有客体属性,但赋予其主体属性的目的在于实现其客体属性,因而遗产管理人的选任不但要反映继承人的利益需求,还应考虑遗产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继承法是遗产分配法,它是债权法的特别法,我国应以遗产为中心来设计遗产分配法律制度,建议将《物权法》第二十九条修订为: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遗产管理人分配给其遗产时发生效力。  相似文献   

7.
共有人死亡后,共有财产的部分份额或者全部共有财产的权利归属处于待定状态.共有人死亡后存在有继承人和无继承人两种情形,具有不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社会生活实际,针对共同遗嘱、无人继承财产收归国有的例外等问题,建议进行相应确认和规范,主要包括确认共同遗嘱,建立遗产管理人制度、确立遗产清算程序和确认无人继承的共有财产份额归属其他共有人三方面.  相似文献   

8.
王洪友  廖斌 《学术界》2008,(2):216-220
自愿继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继承选择制度.继承选择制度的内容包括选择权行使的期限、方式和效力等.我国现行继承选择制度无论是在体系方面还是内容方面均存在许多不足.我国未来民法典关于继承选择制度的设计,既要维护继承人的利益又要维护遗产债权人的利益;既要体现公平又要追求效率;既要综合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例又要结合我国的国情.  相似文献   

9.
宽宥制度在我国法律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自西周时期开始,宽宥制度在历朝历代的法律之中均占有一席之地.在历史上,我国法律对宽宥制度的运用大多局限于刑事法律之中,宽宥制度在民事法律特别是继承法律中并无踪迹.随着《继承法》以及《继承法意见》的颁布实施,宽宥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之中得到了初步的运用.直到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完成,才正式将宽宥制度引入到了民事法律之中,《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关于被继承人宽宥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对被继承人自由意志的尊重.  相似文献   

10.
合伙财产是合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现行民商事立法条件下,舍伙共有财产的法律性质,即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也存在共同共有的情况,其根据在于舍伙的协议。有关合伙财产的立法应同时对两种共有形式的存在予以肯定,以便合伙人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财产纠纷的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舍伙财产的按份共有在合伙财产所有权形式中将日益成为普遍现象。合伙企业法应规定,在合伙人无明确协议的情况下,将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统一认定为按份共有。  相似文献   

11.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是财产继承法律制度建构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它不但关涉到法律对遗产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还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我国《继承法》对被继承人遗产债务的清偿适用的是无条件的限定责任继承制度,这一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以保护遗产继承人利益为主,以保护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为辅的制度。因为,法律制度的设计缺乏对遗产继承人权利制约的机制,不能有效地保护遗产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继承人能够以比转移被继承人的财产低得多的成本转移自己的固有财产”为起点 ,重点分析了现代社会条件下限定继承制度相对于概括继承制度的经济优越性 ;最后 ,讨论了将来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性。本文的假说、模型和结论有助于从经济理论上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 1 )当代世界各国的财产继承制度为何不约而同地采用了限定继承制度 ?( 2 )世界各国财产继承制度的发展历史有什么内在的经济上的逻辑 ?  相似文献   

13.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共有应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以"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为特征的共同共有已经明显不合时宜,各种形态的共有归根结底均是按份共有.我国应在承认某些共有的特殊性的前提下,摒弃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划分,谋求对共有的统一规制.  相似文献   

14.
依据我国继承法理论对熊毅武遗赠案进行剖析 ,认为公民可以立遗嘱依法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 (死后成为遗产 ) ;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财产的部分无效 ;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部分无效。  相似文献   

15.
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调整公民遗产关系的基本准则,目的是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它对于妥善处理现实家庭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社会职能,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就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财产继承权问题略析如下。 一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说明继承关系的成立,一是有被继承人死亡,二是被继承人遗留有个人合法财产,三是有遗产继承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被继承人的  相似文献   

16.
兰艳 《学术论坛》2005,(4):83-86
法律制度的宗旨必须以效益为价值取向,使法律朝着促进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婚姻家庭的本质在于它所具有的团队特征。家庭财产作为婚姻家庭这一团队生产的"集体产品",应由其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在死者名义财产中,一般都潜在着家庭成员的应有部分,所以在财产清算时,须将其显在化。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特留份制度规定的缺失不符合效用最大化原则,忽视了婚姻的团队本质,没有看到夫妻间人力资本的相互依赖和协作关系。这种权利配置同时还会发生外部性问题。构建特留份制度,把配偶列为特留份权利的享有者,对于家庭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的经济发展都是有效益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涉案财产处置面临着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难题.其原因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即公检法三机关职能分工失当、涉案财产甄别专业性阙如以及"性质不明"财产的举证困难.无法解释财富制度作为澳大利亚打击黑社会犯罪的有效手段,溯源其运行机理,可以为我国破解司法实践难题提供启示.为了回应甄别涉案财产专业性的实践需要,可以考虑在我国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引导公安机关采用金融调查手段对涉案财产展开侦查.面对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紧迫需求,法院可以以"差额法"为鉴,引入步骤明确、实操性强的涉案财产计算方法.同时,可以参考无法解释财富制度,在存在"性质不明"财产的涉黑案件中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相似文献   

18.
夫妻订立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既不同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有别于夫妻财产制契约。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引起的物权变动,依然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但是,其效力可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即在夫妻内部发生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原则上,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制契约均不具有对外效力,不能对抗婚姻关系外的与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交易的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继承人取得的是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故其不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或财产制契约不得对抗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19.
论完善我国私人财产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是“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我国私人财产法律制度可以促进人权保障、发挥市场主体的最大能动性、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是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化。其基础应当是重塑人们应有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权平等观念、自由观念和安全观念。构建科学的私人财产权法律制度 ,最为突出的是要进行宪法、民法、产业政策法和税法的变革  相似文献   

20.
传统中国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土地所有权观念与制度,其最典型的特征便是产权分立.西周分封制度之下的井田制、北魏至唐的均田制,都是在土地国有前提下土地产权分立(分割)的例证.五代至北宋土地私有化愈演愈烈,但又兴起了土地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制度;明代中叶以后,永佃权与"一田两主"的土地产权分立方式又大行其道.总的来看,在土地所有权分立的条件下,"土地公有"的传统在中国源远流长,土地集体共同所有的方式同样影响深远;而私有土地的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占耕")的分立,以及土地所有权本身的分割,都是民间行之已久的习惯.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