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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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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亮(1144—1194年)字同甫,学者称其为龙川先生,举州永康(今渐江永康)人,其生活时代为宋高宗绍兴十三年至宋光宗绍熙五年,此时为南宋时期,这期间,在学术界,除理学和心学外,还形成了功利之学,被称之为功利学派。黄百家评论永康之学日:“‘永嘉之学,薛郡俱出自程子,是时陈同甫亮又崛兴于永康,无所承接。然其为学。俱亦读书经济为事,嗤黜空疏,随人牙后性命者,以为灰埃,迹遂为世所忌,以为近于功利,俱目之为渐学。”以宋之学案,龙川学案》),可见陈亮为永康之学的倡导者,他亦主事功,反对空谈,把儒家学说引向了经邦络…  相似文献   

2.
迄今为止,在中国哲学和思想史研究中,对陈亮思想的特质及其意义的认识仍然很不够.本文通过对陈亮思想中的"理欲统一"的道德观和"义利合一"的价值观等几个基本特征的阐述分析,表明了陈亮作为浙学史上的著名思想家,其事功之学不仅具有地区性的意义,更具有普遍性的意义,而且它也已超越了传统儒学泛道德主义的化约论立场,因而不能简单地归入到传统的儒学系统中去.陈亮之学开创了在宋儒注重道德心性修养的价值关怀之外,构建新的思想范式的途径,同时又以其所具有的丰富蕴涵和思想特质,极大地丰富了浙江固有的历史文化精神,形塑了浙学的优秀传统.  相似文献   

3.
陈亮与义乌     
陈亮的传奇人生在国家、时局危难之际演绎,义乌诸亲友亦在其人生轨迹之关节点上发挥影响,并成为某些思想主张的现实启示.本文从陈亮与义乌妻族、友人、门生建立的深情厚谊以及他参与地方事务的实践活动等方面展开,揭示陈亮在义乌这块平凡而神奇的土地上结下的情缘,更深层次地认识思想家与其现实人生经历的关联,拓展地方历史文化研究.  相似文献   

4.
5.
陈亮的法度观体现出时势性和公理性两个基本特征,并构成事功主义政治思想的重要前提.作为历史解释的中心范畴,法度表现出因应时代情势而发展的历史主义精神,并试图符合至公的价值目的.法度的公理性主要在于对私性的规范和制约,尤为适应了远古社会之后复杂分化的人类情性.这种体现人为正义的制度安排在现实发展中透露出一种非完美性,需要纠治法度主义的弊病.同时,陈亮透过对祖宗之法的诠释探索积极改革的善治之路.在近世早期,他代表了法度思考的一种高度发展形态.然而,印使像陈亮这样重视法度,究极而言都难以真正认同一种完全客观自行的法度机制理念,并且不能割舍对于人类积极道德能力的乐观主义信念,从而无法摆脱法度与道德智慧之间的紧张性.  相似文献   

6.
陈亮是南宋时代著名思想家,与朱熹、陆九渊几可鼎足为三。学术界多数同志对这三家的哲学评价是:朱熹是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大师,陆九渊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心学领袖,而陈亮是唯物主义的功利学派的代表,陈亮在哲学上“与唯心主义朱、陆等人的观点展开了尖锐的斗争”。陈亮的哲学是否唯物主义?要弄清这个问题,需要首先剖析一下他的宇宙观,才好下个比较切近的结论。首先,我们知道陈亮说过“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陈亮集》,  相似文献   

7.
在南宋贵义贱利的一片噪杂声中,陈亮异军突起、大唱反调,为后世留下了颇具特色的义利学说。学界说到陈亮的义利观,基本上都认定他是主“义利双行”的。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愿以本文试陈己见。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义和利这对范畴包含有两层意义:(一)道德行为和物质利益的关系。这里所谓‘义’,是指道德行为之当然;所谓‘利’,是指物质利益。……(二)动机和效果的关系”①。陈亮所论的义、利概念,也有这两层含义,而尤以后者为主. 陈亮的义利观是适应南宋富国强兵、抗金御侮的需要而产生的,是与理学家尤其是朱熹的义利观尖锐对立的。当时,程朱…  相似文献   

8.
陈亮是南宋事功之学的著名学者,其反理学思想的形成,既继承和发展了早期事功学者的有关观点,又与自身独特的人生经历和学术发展道路密切相关.随着理论思考的不断深入,他对理学的态度也越来越激烈,最终引发与朱熹的辩论."朱陈之辩"主要围绕对"道"的理解、"王道"与"霸道"、义理与利欲、成人之道等问题展开,反映出两人在哲学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方面的理论分歧.这场辩论是事功之学和理学两种思潮尖锐对立的一个缩影,其实质是双方对社会现实看法的差异和新的历史环境下对儒学的不同改造与发挥.  相似文献   

9.
陈亮与浙江精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滕复 《浙江学刊》2005,(2):170-175
人类的文化精神,也是一种生产力.与满足人类物质需求的生产力不同,它一方面满足人类的人文、情趣、道德、心灵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它也决定和引导人类物质需求潜力和方向,并且使人类的文明发展呈现多样的色彩.人类的文化自起源以来一直是以多元的形式向前发展的,不同的地域文化孕育了不同的文化精神.因此,弘扬自身的文化精神,对于本土经济、学术、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从浙江文化的历史发展出发,围绕浙江文化的特色,着重探讨了陈亮的基本思想特点、浙学的基本思想精神,以及由悠久的特色文明所孕育、因厚重的学术历史传承所熏陶而形成的浙江文化精神,并尝试阐述了陈亮、浙学、浙江精神这三个主题词之间内在逻辑上的联系.  相似文献   

10.
“人才学”在我国破土而出。“四人帮”横行十年,人才凋蔽。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现代化的建设与人才困乏的矛盾,异常突出。人们疾呼,要关心、培养和发现人才,同摧残、埋没和压制人才的现象作斗争。“人才学”从哲学、教育学、政治学中分化出来,正是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制度为人类智慧和才能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人才学”也必将日益发展。 “人才学”做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历史上是未尝有过的。但历史上许多进步的政治家、思想家都十分重视人才问题,一对于“人才学”的某些方面的内容,有不少精辟的见解,在今天仍不失…  相似文献   

11.
石群 《浙江学刊》2006,(6):191-193
陈亮是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代表人物,其以义利观为核心的事功伦理思想独树一帜,勇敢地站在了当时的“显学”———理学的对立面。本文试从陈亮事功伦理思想的核心、理论基础及终极目标来分析陈亮的伦理思想。  相似文献   

12.
陈亮是南宋时期著名思想家。他在历史、政治、哲学。文学等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足以彪炳史册。然而,长期以来,全面、公正地论述陈亮思想与学术生平全貌的著述尚不多见。由董平、刘宏章先生合著的篇幅几近四十万字的《陈亮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是迄今为止国内外学界最为全面、系统、客观地阐发陈亮思想学说的学术性专著。通观全书,有两大特色给人以深刻印象。第一,系统而详实地叙述了陈亮的生平事迹及其政治学术活动。知人论世是研究历史人物的基本原则。正如作者所说:就思想史的研究而言,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要对这种思…  相似文献   

13.
陈亮,字同甫,号龙川,浙江永康人。他是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陈亮的事功之学,以“知学孔子”、明“六经之大旨”为治学的脉络,并由此形成了它的基本特点。本文想就这个问题作些粗浅的分析。力排汉学宋学,主张经世致用研究儒家经典,历史上有所谓“汉学”和“宋学”这两种脱离实际的学派。汉学热衷于文字考据,繁琐而不着边际,陈亮向来不赞成。他在《经书发题》、《传注》、《类次文中  相似文献   

14.
全国首届陈亮学术讨论会综述1993年10月21日至23日,全国首届陈亮学术讨论会在陈亮的故乡──浙江省永康市举行。来自北京、上海、南京、杭州、金华等地的三十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还举行了陈亮墓修复祭扫仪式和陈亮石像揭像典礼。我院王凤贤院长...  相似文献   

15.
重评陈亮历史地位———《陈亮与南宋浙东学派研究》读后感姜鹏南宋浙东学派的功利主义思想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朵奇葩。在当时尖锐的民族矛盾下,道学家们空谈着道德性命理气之类的问题。而以吕祖谦、陈亮、叶适诸人为首的浙东学派却以其独特的思维提倡经世致用的学问,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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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诗人这个称呼,在当今快节奏、物欲横流的社会,似乎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毋容置疑的是,人们需要精神世界的慰藉,人们的心灵需要文学、诗情、艺术的滋养,人们的生活需要诗和远方。在青岛,除了专业作家、诗人,在网络上活跃着相当数量的草根诗人,其中中国十大农民诗人陈亮是其中的佼佼者。  相似文献   

17.
朱寅 《社科纵横》2009,(9):116-118
南宋文人中,涌现出胡铨、陈亮等一大批积极进言的忠臣义士,这是个奇特现象。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两宋皇帝右文纳言,激发出士人狂热的淑世情怀和直言勇谏的人文正气;二是南宋偏安江南,朝廷软弱,国难当前,士大夫进取之心尽倾于抗敌复国之理想,以忠义之心而狂直忠谏者,前赴后继。胡铨和陈亮只不过是这一时代中勇往直前的两个典型。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变通立法实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殿军  王静 《创新》2010,4(6):90-95
在详尽地考察我国变通立法的实际需求状况、变通立法的时间分布、地域分布、民族分布、立法的主体、表现形式、修订与废止等问题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变通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开展变通立法专项检查,建立科学的民族法律清理制度,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程序条例》,拓展变通立法内容,重视吸收少数民族习惯法,努力提高立法技术水平,及时修订变通立法等对策建议,为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变通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19.
美国行政立法程序的模式选择与变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千帆 《浙江学刊》2006,(6):133-141
本文探讨美国行政立法程序的不同模式选择和程序变通的界限,以及司法审查在保证行政程序合法性过程中的适当作用。美国经验显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行政政策的制订能够有效地调整不同的社会利益,并在发展实体规范的过程中考虑所有相关利益。由此推出一系列行政法原则,尤其是行政决策在程序上的透明度,包括行政规范的及时公布、程序公开、说明理由、行政决定在事实与法律上的逻辑关联。  相似文献   

20.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专门决定以及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赋予了经济特区以授权立法变通权,但这一立法变通权的授予缺乏宪法上的依据。公然允许地方性立法变通突破上位阶法律、行政法规不仅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安定,也有悖于平等原则,而且《立法法》对经济特区立法变通权也缺乏必要的监督限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全面深入,这一既不正当合理、又有违宪法的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变通权更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建议在《立法法》修订时予以废除,同时还应对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进行全面的评估以决定其存废或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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