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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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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困境及其化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信访工作出现信访总量下降,但越级上访、进京上访数量仍大幅增加,群体性上访、重复上访和无序信访问题日益凸显的新特点.这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困境.因此,应实现信访功能的回归,不应再是带有浓重"人治"色彩的纠纷解决机制,而应成为法治前提下民众参政议政、与政府进行有效沟通的途径.同时在细化信访工作程序,严格界定信访范围的基础上,还应健全协调机制,以化解信访工作中的权力冲突.信访只有成为向上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向下普法民众的纽带,才能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化解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2.
中国当代信访制度的雏形出现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从那时起它作为表达民愿、参与政治和解决纠纷的一种特殊手段,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人权救济方式,它的功能也是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变迁。但是近几年来,由于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以及信访人的法律救济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致使信访作为一种非诉救济方式却很难再实现其化解纠纷、救济权利的目的。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对信访制度进行必要的反思和重构,不断规范信访制度,通过对中国古代、近代信访制度的考察,进一步探讨中国信访制度的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3.
信访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民主社会活动,在新的改革与发展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信访工作的落实,探寻有效的信访工作优化方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基于我国国有企业信访工作重要性,本文深入分析产生信访工作问题的主要原因,从工作理念、责任意识、法制教育、沟通渠道和民主决策的角度,为我国国有企业信访制度的完善和具体工作落实提供了参考措施,以实现信访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应发挥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信访制度作为一项特殊的救济制度,是公民政治参与和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但现实运行中信访制度自身存在着诸如功能错位、工作部门职责不清、重"人治"轻"法治"等问题,针对此,通过对信访现状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了从信访立法、完善信访监督体系及相应信访代理制度的建立等方面来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建议,其对于完善我国利益表达机制及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单位社会结构逐渐解体过程中,底层社会的形成与社会的原子化动向使得数以亿计的非正规就业人群难以依靠组织的力量来寻求低成本的权利救济,从而涌向成本低廉的信访部门,逐渐形成信访洪峰。在刚性稳定思维下,政府部门由于缺乏以往那种依靠单位而形成的有效治理而产生了该群体是不稳定因素的幻象判断,于是上访制度和上访人群成为被治理的对象,法院出于"讲政治"的需要,对信访洪峰的形成与纠纷解决难度的加大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与法律体系内部的冲突也常常使得信访案件数量大增。因而,信访制度的解困之道就需要从前述各个环节入手,而非仅仅依靠信访制度本身的变革。  相似文献   

6.
信访制度是公民利益表达和监督的途径,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助益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中国信访治理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无理上访所致,无理上访对法治的不断冲击致使法治化进程陷入困境。通过对一起长达30年的无理上访的个案考察分析,信访制度的政治意义已超然于法律意义,信访部门的无原则救济功能凸显,究其原因是政策的失灵、法律的失效和个人主义的膨胀等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应对之道是信访部门的限权、信访法治化和公民法治信仰的形成。  相似文献   

7.
以京津冀地区的信访秩序规范为典型样本进行细致研究对其他地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随着法律规范的不断变迁,信访秩序的内容、形式、意义指向、语境等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信访秩序概念本身蕴含着信访工作秩序和信访活动秩序双向指向,但从具体条文规定看,信访活动秩序指向为重,信访工作秩序指向为轻.信访秩序从单纯追求社会整体的平稳(静态秩序)转变为追求社会整体平稳与个人内心平稳的均衡(动态秩序)是化解信访制度各种衍生肌瘤的重要途径,促进静态秩序向动态秩序的转变需要利益充分表达和民主协商.  相似文献   

8.
信访制度作为一种弱救济性的行政救济手段、行政监督途径及表达民意的方式,是我党的一项政治发明,曾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其存在功能错位、"人治"色彩浓厚以及缺乏统一的协调、效率低下等问题,使信访制度似乎走入了"困境",而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制度设计的缺陷。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就必须重设其功能目标,整合机构,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阳光信访。论文分析了信访制度在我国设计的初衷及定位,探讨了其存在的缺陷,提出了重构信访制度的途径与建议。  相似文献   

9.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就近化解社会矛盾。”这对当下我国现有信访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并指明改革的方向。本文从我国信访制度发展历史角度分析信访制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新时期背景下的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10.
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行为应当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因为信访是否可以纳入行政复议的范畴,根本上取决于信访本身的属性及其与复议和诉讼的关系。具体而言,信访作为监督和(特殊)救济机制,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获得是针对信访投诉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复议的受案条件。此外,从信访、复议和诉讼的关系来看,信访既不应是超越于法律监督和救济制度之上的机制,也不应当是独立于法律监督和救济之外的机制,它只能是在法律范畴内、能够与既有法律监督和救济机制相衔接的机制。  相似文献   

11.
信访法治化建设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是当前信访制度革新的核心维度.基于对《重庆市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分析,得出重庆市目前存在“信访法规体系不完善、信访意识与观念落后”“信访功能定位模糊、信访工作机制与方法欠缺”和“信访第三方参与缺失、多元信访凸显潜在危机”等问题,并提出“转变思路,更新理念,加速法治信访建设”“绿色公开,精准终结,推进责任信访建设”以及“公民参与,基层治理,推进多元信访建设”等3条基本对策.  相似文献   

12.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高发的根本原因;而现行信访制度的不完善则是直接原因;司法权威缺失,历史文化传统、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缺失以及政府公信力下降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高发的外因。应强化信访职能,整合信访资源,构建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的各项制度,如党政领导信访负责制、涉法涉诉信访监督机制、诉访分离制以及信息沟通、交流和反馈机制等,以较好地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相似文献   

13.
公民权利受到侵害大量选择信访救济而不相信司法救济,有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法院受理案件范围过窄,诉讼成本过高,传统"青天"情结和"官本位"思想以及对司法公正和司法程序存在认识误区等诸多原因。这种信访不信法的状况,并不能使矛盾得到普遍、彻底解决,相反,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会进一步弱化司法权威,损害我国法治建设。因此必须对我国信访制度进行改革,同时要相应对我国司法制度、诉讼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公正、顺畅、高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以解决信访救济中存在的诸多弊端。  相似文献   

14.
信访既是公民参政议政的特殊通道,也是弱势群体维权的有效法宝。信访是民怨的释放通道、民情的反馈渠道、民声的传声筒、民意的表达机制。实际上,惟有切实畅通信访的渠道,及时妥善地解决上访中反映出的问题,才能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系数,实现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针对我国目前信访制度存在的缺陷,笔者提出让律师参与到信访程序中来更有利于实现信访的功能,更有助于保障信访者的权利。而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则是实现律师在信访工作中作用的前提。  相似文献   

15.
信访问题能够反映不同时期、不同治理状态下的政府行为对相对人的影响,信访问题呈现的新特点能凸显公民的利益诉求方向,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性对策正是要解决根源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规范政府行为,强化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信访制度体系,推进建立信访预警研判机制。  相似文献   

16.
信访工作始终肩负着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使命。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邯郸市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涉法涉诉信访依然是一个难题。加大解决力度,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多重转型的特殊时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信访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如何在新形势下实现信访调解工作新突破与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与紧迫任务。信访调解机制中引入第三方介入来作为调节或解决信访纠纷的思路,其主要思想来源于莱斯特·M·萨拉蒙教授的第三方治理理论(the third-party government),现实中则来源于杭州市下城区信访工作引入第三方介入的实践探索。  相似文献   

18.
信访权利是宪法上公民的监督权,信访制度是保障公民实现其监督权的一项刺度。并没有也无力承担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的功能。我国信访制度的困境就在于其功能的异化。有的监督功能被弱化,本不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却被强化,甚至有代替司法救济成为权利救济主渠道的趋势。因此,要使信访制度的困境得以求解,宪政框架内两条变革思路必须同时并举:一是强化信访制度的监督功能,二是剥离信访制度的权刺救济功能。  相似文献   

19.
论信访权利与信访制度——从比较法视角的一种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访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悠久本土渊源的制度.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由于司法制度上的阙失,信访权利较之国外的请愿权而言,其法律权利的位阶及效力问题一向被边缘化,乃至隐身于非法律意义的层面.然而,<信访条例>中的规范语句还是为实务的发展预留了一定的空间,而且该制度在实际上起到了一种填补司法权利救济以及公民行使监督与制约政府的政治权利在事实上不足的作用.不过,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信访权利的具体内涵与边界尚无法借助司法审查制度在判决中所确立的审判标准得以明晰化,信访制度与国外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相比也缺乏以议会为主导的制度设计所具备的优点,其低效性更成为质疑的焦点.而这种"饮鸩止渴式的权利与制度安排"所呈现出的规范与事实上的各种问题,也正昭示了我国在走向法治国家的现阶段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困境中暗含的契机.  相似文献   

20.
信访权的理论本质就是请愿权,信访制度的核心内容则是为了保障公民请愿权,以实现权利救济和参与国事的制度目的。从请愿权保障角度看,我国信访制度存在一定缺陷,须从三个方面重构信访制度:信访观念的更新;法律规定的完善;改革信访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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