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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城市土地储备面临大额资金需求,有必要减少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在国家禁止信托资金以债权形式用于土地储备的情况下,相较于利用外资、股权等融资工具,信托投资基金更具备制度环境和实践基础。从本质上看,土地储备信托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工具。目前,可供考虑的有证券型、债权型和物权型三种土地储备信托投资基金运作模式。为此,需要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和地方政府在土地融资中的角色,明确储备期内土地的产权性质,为土地信托融资的推行建立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2.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财政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渠道,以土地为支撑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弊端和风险开始显现。在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及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融资机制有助于实现农村的城镇化建设,避免征地模式造成的种种弊端,同时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和土地债券两种模式对融资平台的构建和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监管和约束不足、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以及地方政府职能过宽过滥,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主要成因。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涉及的关键法律问题包括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权、地方政府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当从规范和完善地方融资平台运营及治理、妥善设计银行破产及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以及合理配置地方政府事权财权等方面着手,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相似文献   

4.
李彦良 《学术探索》2014,(10):70-74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融资机制是核心.然而,由于土地财政不可持续、融资平台潜藏巨大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发酵,传统融资模式难以满足城乡发展一体化巨额融资需求.未来,地方政府主导城乡发展一体化应深度挖掘财政性、政策性和市场性融资渠道创新潜力,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开征房产税、开发性金融提供引导和信贷资金、资产证券化和项目融资等模式.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我国地方融资平台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融资的债务规模也开始急剧扩张,地方政府债务日益膨胀。各方面对由此引发的债务风险乃至可能出现的严重的系统性风险颇为关注。当前,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正处于拐点的状态,即介于风险与危机之间的位置,因而必须通过建立控制和预警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存量、政府和银行联合规避风险、拓宽地方融资市场渠道以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综合治理路径来有效治理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相似文献   

6.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通过融资平台进行大量融资,对地方经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从债务管理监督、平台经营与内部控制和债务风险防范等多个维度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引致的债务风险控制提出了建议,并探索新的投融资方式PPP模式。  相似文献   

7.
土地储备融资担保制度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璐 《社会科学》2012,(7):89-94
土地储备融资交易存在巨大的制度风险。现行法上虽然将土地储备机构界定为"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但其性质和地位仍然模糊不清。土地储备机构对储备土地代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使国家土地所有权,不能以储备土地担保融资。如将土地储备机构对储备土地的权利界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土地储备机构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土地储备机构也不能以储备土地担保融资。同时,以土地收益权质押融资也无法在《物权法》之下找到其体系位置,亦应为法所不许。  相似文献   

8.
中国数字出版业等信息资源产业已实现多元化融资,建立了包括政府融资支持、间接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融资等在内的融资体系.但目前还是以政府融资、间接融资、债券融资为主,必须拓展为以股权融资、风险融资和多种融资模式为主,信息资源产业才能出现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逐渐加快,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收入和不断扩大的城建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本文从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入手,指出由于获取银行城建贷款越来越困难,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债券这种单一的手段进行城市建设项目融资.这不但导致了城市建设债券发行量剧增,还有可能为地方政府带来潜在的风险.分析城市建设债务可能对地方政府造成的影响,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认为可以优化债券发行结构、改善信用评级、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入手,使之在满足城市建设资金需求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和负债风险.  相似文献   

10.
中外政府地方债券若干问题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债券融资是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地方政府职能、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的重要资金来源.2009年,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文章从地方债券的举债方式和种类、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的管理模式、地方债券管理法规和风险控制机制等四个方面中外地方政府债券进行深入地比较研究,对如何积极发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作用提供经验和启示.  相似文献   

11.
本文根据连续融资理论,分析了分离式可转换债券在公司融资中的作用。并结合中信国安公司利用分离式可转换债券融资的案例,指出分离式可转换债券有利于中信国安公司未来有价值投资期权项目的融资。  相似文献   

12.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福建担保行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虽然担保规模不断扩大,但还存在着担保机构监管主体有待明确、担保机构的管理尚待加强等问题.<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属性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市场准入,有利于行业发展;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范围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明确禁止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贷款和变相吸收存款等行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杠杆率和风险集中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和监管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将对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电影产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强力扶持,其融资难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然而,整体来看,目前我国电影投资缺乏理性,电影版权价值难评估,风险规避渠道缺乏。通过电影版权证券化的方法为电影产业融资在美国等电影产业发达国家的电影行业中已经很成熟,是其电影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但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电影版权质押、众筹模式、版权预售模式、权益拆分模式、电影期货是电影版权证券化融资时几种典型模式。我国应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可转债融资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在信息不对称、风险不确定、连续融资、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管理防御等五种情况下可转换债券相比普通债券或普通股票融资的优势进行了比较研究。结论显示,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由发行普通债券带来的高额预期财务危机成本和发行普通股票中经常出现的严重负面公告效应;可以在投资者和经理人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认识不同时,使其价值不易受公司风险变化的影响;可以控制连续融资下的过度投资刺激和降低发行成本;可以依据其可转换性调整公司的债务水平,在抑制过度投资的同时又避免投资不足;可以使具有防御倾向的经理人既避免敌意收购又避免破产威胁。  相似文献   

15.
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民营中小企业进入了资金密集型升级的急剧扩张阶段,需要大量的发展资金,但现行的融资体制和渠道难以满足这种需求.个中原因,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主要是信息不对称,即民营中小企业不能向外界有效传递准确的企业发展信息,银行也无法准确掌握企业各方面的信息.如何解决制约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本文侧重于企业科学发展的角度探讨了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6.
试论企业理财中的杠杆作用及风险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是企业理财活动中的重要问题。筹集和使用资金必然会带来杠杆利益和风险问题,企业只有在利益和风险之间作出合理权衡,才能提高理财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传统贷款融资渠道已无法完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企业融资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表外融资、直接融资、民间融资以及从外资银行和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等多元化融资趋势成为替代传统银行信贷的新渠道。原因在于,表外融资规避了信贷额度要求、严控信贷使大企业直接融资对信贷的替代效应增强、投融资渠道受阻助推民间资金再度活跃和对中资银行及其他银行业机构信贷调控要求迥异为其他银行业机构信贷超放预留了空隙。要加强对表外业务的跟踪监测,积极推动银行战略发展转型。  相似文献   

18.
论非营利组织的筹资策略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当前,诸多非营利组织存在着资金和资源不足的问题,如何筹资成为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筹资过程中,非营利组织需要秉承公益的使命,认真对待捐赠者的利益取向,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自律水平,重视筹资目标的针对性和筹资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项目融资作为我国近年来新兴的融资手段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较快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以项目融资为核心的立法状况进行总结,分析我国项目融资立法上的缺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论集资诈骗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邓中文 《兰州学刊》2009,(10):115-118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使用诈骗方法和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认定集资诈骗的罪与非罪时,应注意非法集资与合法集资的界限、集资诈骗罪与集资纠纷的界限,此外还应特别注意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以及处理与集资诈骗行为相关的一罪与数罪的关系问题。《刑法》第192条及其司法解释是认定集资诈骗罪的根据,刑法理论只能作为法无明文规定时的一种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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