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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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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新疆道制建置沿革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轶群 《兰州学刊》2007,(3):154-156
清统一新疆后,实施军府制统辖下多种行政机制并行的边疆管理体制,仅在东部地区实行与内省相同的道、府、州县制度,即镇迪道的建置及其管辖下的各府厅州县,对于清代新疆东部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清末新疆建省,设置四道,以中央政府直接统治的州县制度取代了"因俗施治"的军府制下多种行政制度并行的间接统治体制,使得新疆内部地方行政制度划一,并与内地省份划一.这同时也是与清政府加强边疆地方民政管理的需要是相适应的,对新疆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以及政区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为其他边疆地区的地方行政建置提供了范本.  相似文献   

2.
元朝政府通过在云南政区进行相应行政设置和管理,结束了自南诏大理国开始的地方割据情况,使云南纳入全国统一的行政体系中,真正成为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代在云南的设置中,土官土司制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土官土司制由常规行政体系中任命土官和专门为少数民族首领设置官职体系,即宣慰司体系两条主线构成.这两条主线既有交叉又有重合,重合部分就是对少数民族首领的任用.云南政区的土官土司制在元代开始形成,并不断变化,不仅对云南的地方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更为明清时的土官土司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道光年间,清王朝在滇南边疆地区的治理状况堪忧:一是王朝边疆治理体系存在弊端,二是土司乘机制造事端,三是"奸""匪"搅动社会稳定。因此,清王朝基于"固卫边圉""征收钱粮"和"就近管理"三方面考虑在滇南地区继续推行土司制度。采取四种举措,即土司制度框架下"因地制宜"、力促土司"谨守疆土"、强力推进征收钱粮、尝试创新边疆治理模式,以促使滇南土司积极"内属"、减少"外附",客观上加速了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疆域的历史进程。文章运用《滇事杂档》中地方流官、当地土司以及各族民众留下的底层历史文献,探讨清代滇南边疆治理的相关问题,为当下提升边疆治理能力与各民族共同保卫祖国疆域提供历史阐释空间。  相似文献   

4.
国民政府时期,针对边疆地区的土司制度、盟旗制度、政教合一制度等旧有政制对边疆经济社会发展严重阻碍,一大批知识精英以边疆治理现代化为立论依据,分别从边疆旧制变革、边疆自治、边疆人民参政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有关边疆政制方面治理改革方案,并试图以此来提升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治理能力。虽然有些主张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大部分方案或多或少地为当年及以后边疆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一定的舆论基础。  相似文献   

5.
广西自宋代开始,即设立了大批土官.他们在各自的辖区内行使统治权,其中包括对本辖区内各类民刑事案件行使司法审判权.清代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改土归流政策极大地冲击了土官的统治,土官的司法权也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剧烈的历史嬗变.改土归流前的明末清初时期,广西土官在本辖区内实行司法专制,其司法具有极大的残酷性与任意性;改土归流后至清末,广西土官的司法权受到较大的限制,逐步萎缩;清末至民国时期,广西土官的司法权被彻底取消,土官制度也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6.
清代东北管理体制是东北史研究的焦点之一.在半个多世纪的探讨中,产生了旗、民分治、合治,以及军府建置等众多观点.表面上看起来莫衷一是,实际上,并不存在200多年不变的制度.笔者认为,清代东北三将军辖区的管理体制各不相同,并不能一言以蔽之.简单地说,黑龙江将军辖区,以军府体制从始至终;在吉林将军辖区,雍正及乾隆初年,旗、民分治的体制乍现即逝,亦演变为军府体制;盛京将军辖区以旗、民分治为管理的根本原则.但即使是在盛京地区,也不排除旗、民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扩大.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清代回疆治理为视角,就清代回疆于国家体系中的地位、清代回疆基本治策因俗而治之赓续与变异、因俗而治之下清代回疆的地域文化、回疆伊斯兰文化的政治法律功能等多方面展开多元族群背景下的国家建构问题的研究,指出清代回疆治理不乏成效,亦值得多族群关系与国家建设深鉴。清代对边疆尤其是新疆的治理为传统中国国家治理注入许多新的因素,也为我们当下的边疆治理提供了诸多启示与思考。  相似文献   

8.
清代广西的土地问题,有流官统治区的土地问题,有土官统治区的土地问题,因后者已有专文作探讨(见《广西民族研究》1987年2期),因此,本文着重探讨流官统治区的土地问题。清代广西的土地,综合各种历史资料的记载,有官田、民田、壮田、瑶田、俍田、学田、兵田、堡田、屯田、屯馀田等名目。改土归流后的泗城府,据(清会典》卷一七《户部》载,除官田、民田外,尚有膳田,另据《大清一统志》卷三六○载,还有官族  相似文献   

9.
刘玉皑 《西域研究》2013,(1):122-128,142
自汉代开始,屯垦成为历代王朝治理新疆的重要策略,对维护边疆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清代更是在继承中积极推行新疆屯垦,将其推向新的高峰.清代新疆屯垦不仅影响余波民国,对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的西北边疆开发建设也具有历史借鉴作用.近三十年来,在国内的西北历史研究中,对清代新疆屯垦的研究始终是学术焦点之一,成果颇丰.本文就近三十年来清代新疆屯垦研究成果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综述. 一、屯垦政策与管理体制 (一)屯垦政策 新疆屯垦在我国边疆屯垦历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清代继承各代屯垦遗制并开拓创新,在屯垦时间、类型、规模和成效等方面,均超越了前代.作为清朝中央政权的边疆治理策略之一,新疆屯垦政策并非一蹴而就,其确立与完善是经过统治者深入考量与不断践行得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0.
清代对州县官的任职定有完备的制度。知州由现任官员升任、调任,知县则大部分由进士、举人、贡生、吏员和捐纳人员除授;通过划分题缺、调缺、选缺等实现吏部与各省督抚之间的权力划分;州县官出缺后,新官通过委代、委署和补授等三种方式继任,任职程序和资格均有定制。有清一代,督抚采取各种手段破坏定制,实际上主导了州县官的任用。通过清代州县官任职制度的运作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政治对于地方行政首脑的权力进行制约具有合理性,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地方分权制度,这种制约难以奏效。  相似文献   

11.
清朝立国后,开始经略边疆,青海作为清代统治西藏、控驭西域的战略地带,也成为清政府经略的重点区域.对于青海藏区的经略措施较多,但总的来说,可从政治、经济、文化上分析其主要实施的策略,以此探析清代中央政府的边疆政策及其实施效果.如在政治上主要实施了平定叛乱、改土归流、变革行政区域;在经济上主要有屯田和发展贸易两方面的举措;在文化上主要采取兴举社学的措施.  相似文献   

12.
独立以来,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稳定、领土的完整、边疆的和谐,印度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民族、宗教、文化和社会措施。这些措施也让印度中央政府实现了边疆治理的目标,但是中央政府的边疆治理不仅仅只是实现中央政府的边疆治理目标,边疆地区的反响也是中央政府边疆治理成效的主要反映。而边疆地区对中央政府的边疆治理却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中央政府的边疆治理予以认可;另一方面是对中央政府边疆治理的不满。  相似文献   

13.
明代广西土司制度是广西土司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明王朝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行土司制度的同时,又实行“土流并设”、“流官辅佐”,限制和削弱土官权力,并开始逐步进行改土归流。明代是广西土司制度的全盛时期,又是广西开始进行改土归流的时期。弄清明代广西土司制度发展及改土归流的特点,对于了解广西土司制度及广西社会的发展历史,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明清时期云南普遍实行“土流并治”的管理模式,即便改土归流也不是对该模式的完全否定。通过改土归流,不少府州县的治理方式和权力格局从“令土官为之钤制,以流官为之弹压”转变为“以土目管土人,以流官管土目”,流官的权力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因此得以加强,但是王朝国家在当地的治理逻辑仍为典型的“土流并治”。从里甲名色和赋税征收标准的制定过程来看,改土归流之后,地方流官对于西南边疆地区的治理并不会完全采用中原内地的统治方式,更不是刻板地“复制中国式社会”,相反地,流官会充分尊重甚至倚赖于原土司的管理传统,将其作为构建新治理秩序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5.
元灭大理国后将云南纳入版图,并实现了云南与内地在省级行政区划上的统一。"使重臣治其事"是元至清初中原王朝治理云南边疆的重要理念,无论是元代藩王与行省宰执的"分权共治",还是明代勋臣与藩王、勋臣与内官、勋臣与巡抚的"共镇"与"共治",抑或是清时督抚体制下的"同城共治",实则是中央在边疆施政的具体举措。各个阶段前后相继而又多有更张,共同推动了中原王朝治理云南边疆的不断深化,使云南边政最终实现内地化。  相似文献   

16.
早在元明时期,两王朝便采取“以蛮制蛮”的政策,在我国西南边陲少数民族集居的地区,推行土司制度(也称土官制度),依照区划,其设土府州县和土巡检司等行政单位.延至清代,清王朝亦而因之。清末,广西全省计有土州25个,土县4个.土巡检司10个.这些土属州县,主要分布于左右江沿岸地区。其中  相似文献   

17.
王学深 《西域研究》2023,(1):15-24+170
八旗制度是清代最基本的军政制度,旗下包含了满、蒙、回、汉、朝鲜、俄罗斯、安南等各族群人众。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旨令将新近归附的回部人众编为内务府正白旗第五甲喇第七佐领,即“回子佐领”,成为八旗体系内的一部分。随着回子佐领设置的完善,乾隆朝不仅先后派遣白和卓、刘淳、延强、刘朴四人担任佐领职位,而且在挑补教习、选宫女、额设景山官学生、增设马甲额缺等制度方面予以完善,以期让回子佐领及属众更快地融入内务府八旗体制内。这一设置过程展现出清代八旗制度的多民族属性。  相似文献   

18.
姬元贞 《河北学刊》2023,(5):186-193
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猖獗,对边疆地区的社会危害尤为重大,不利于边疆人口的管理,也会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打击人口买卖、保护妇女儿童对于当时的人口管理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从清代归化城土默特档案入手,解剖“蒙人布木伯尔等拐卖人口”这一典型案例,梳理清代土默特有关人口买卖的36份司法档案,可以较为完整地还原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从中央与边疆部族的关系考察,也体现了中央法与地方法、中央与边疆地区的关系,《理藩院则例》中央法与《蒙古律例》地方法的内容互相尊重,体现了清代中央政府与蒙古地区的制衡关系和清政府治理边疆蒙古地区的政策与谋略。清代土默特档案中司法判决的相关内容显示出蒙古地区逐渐认同中央《大清律例》的趋势,也体现出其严惩买卖人口行为的立法态度和相应减轻处罚的司法实践操作。这种法律表达与司法实践的背离现象,充分展示了清代统治者在制定、执行法律时,既能坚守中华法系传统,又能灵活应对社会变迁的务实态度。  相似文献   

19.
甘青“土官”制度包括土司制度、寺院制度和盟旗制度三种形态。这三种制度的形成路径,由具体历史阶段的民族关系所规定,反映了复杂的民族结构所产生的不同政治制度。以封地为基础的土官制度与郡县制不仅存在着利益冲突,还包含着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把领地部族关系转变为州县对民户的统治关系,是改土归流变革的根本内容。而这在游牧民族的实施困难重重,反映了社会水平对制度改革的制约。但近代中国社会的变化,促成了甘青土官制度改革的急促与近代内容。土官所属的民族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变迁。  相似文献   

20.
“小官巨腐”是百姓身边的腐败,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与拆迁领域,以山头主义与集体腐败方式居多,“能人腐败”是其突出问题.治理“小官巨腐”现象关键在于依法治官.依法治官存在的困境主要有选官管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不健全、“好官”的考核评价标准操作性不强、基层官员权力的约束机制欠缺、基层官员的监督不力、基层官员腐败成本过低等.走出依法治官困境主要靠法律与制度.要将“选官用官”权力关进法律和党规的笼子,必须完善“小官”选拔与晋升、基层群众参与“选官”等相关法律法规,要用民主监督制度、问责制度、预防腐败制度的笼子,从严管住管好“小官”手中的公权力,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杜绝“小官巨腐”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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