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新行政诉讼法增加了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完善了抗诉的具体事由,扩大了对行政诉讼监督的领域。但新行政诉讼法对检察监督的规定仍存在没有将呼声较高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写入其中,检察监督范围仍显狭窄以及抗诉事由不够全面等问题。应通过授权试点的方式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并借修改检察院组织法之机完善检察监督职权等来弥补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2.
论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应对民事诉讼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而不是仅仅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行为和裁定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和法院的其他行为,也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就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来看,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抗诉( 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上的抗诉和上诉程序上的抗诉) 。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损害第三人利益或逃避执行而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现象愈演愈烈.虚假诉讼的违法性、危害性和规制虚假诉讼的现实不足,使得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成为必要.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应当以事后监督为主,而且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一般应依申请监督,只要因虚假诉讼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没有提出申请,检察机关也无须启动监督程序,如果虚假诉讼损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进行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应该充分考虑抗诉的“刚性”和检察建议的“柔性”,并适当适用实践中的其他有效监督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制度合力.在监督手段上,要充分、正确行使调查核实权,保证监督的实效.  相似文献   

4.
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运行中已显出诸多弊端.完善民事检察制度,应取消检察机关对一般民事案件的抗诉权,赋予检察机关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权.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监督法官审判行为与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这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我国现行民行检察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民行检察监督范围狭窄,方式单一;民行抗诉具体规定简略、操作性不强;抗诉案件的周期长,再审改判难,等问题。要完善我国民行检察制度,可以考虑建立规范的民行检察监督法律体系、完善民行检察监督方式、放宽民行检察监督的范围、赋予检察机关相关权利等措施来进行。  相似文献   

6.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定型。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监督和保障民事独立审判原则、处分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对抗原则的正确施行,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具体而言,可在民事执行、调解、破产程序等方面拓展民事检察抗诉监督的范围,把握抗诉监督的重点,实行主动干预和被动响应相结合的程序运作机制,遵行规范的抗诉程序。  相似文献   

7.
由于传统司法观念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性质认识上混淆了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的概念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有效把握既判力原则与有错必纠原则 ,审判独立与检察监督的辩证统一 ,使得现行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机制打破了民行案件诉讼两造间平等格局 ,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为了使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实现良性的发展 ,就应设计一种互动的抗诉机制 ,促使检法两家形成互相独立、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局面。  相似文献   

8.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能成为排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依据,惟应明确检察监督的判准并非"可以确证的正确性"而是"可认为正当";基于当事人诉讼能力普遍较弱及关系社会、人情社会的国情现状考虑,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与检察监督可以并存,但须强调检察监督的重点应立于保障当事人主义确能发挥作用之上;应肯定判决的既判力以维持其社会功能作用,故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可以说是反向划定既判力作用边界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9.
CNKI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相关文献表明,30多年(1979-2010)来,虽然只有少数理论界人士关注了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研究,但是已经涉及了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正当性、监督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多个方面。特别是在监督方式方面,涉及到了抗诉、参与诉讼、提起公诉、支持诉讼的探讨;在监督范围方面,有全面监督、有限监督、诉讼监督、审判监督的阐释。这些研究对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经过数十年的曲折发展,至今已成为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立法的先天不足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困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处境仍很尴尬,监督效果也大打折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何去何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深入分析了存在的民事检察监督范围过于狭窄、监督的方式单一、抗诉后再审的周期过长等问题及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构建检、法权力平等的检察监督机制、完善民行抗诉机制、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民事公诉机制等符合中国现实的可行性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希望对完善和发展我国民行检察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诉讼监督权,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检察权与审判权、当事人诉讼权利之间的相互协调,遵循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法理基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使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更加明确,从原本的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扩展到修改之后的监督整个“民事诉讼”,除生效民事裁判之外,将符合条件的调解书、民事执行活动、法官违法行为等也纳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界定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有助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12.
行政检察监督应包括检察机关对特定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活动两方面实施的监督。现行行政检察监督仅限于对已生效行政裁判提起抗诉,严重影响了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必要构建一个完善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没有明确检察权与法律监督的内涵以及民事诉讼法把与本案有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因此,立法赋予个人或单位以自身的间接利益受损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是解决公益诉讼立法空白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没有明确检察权与法律监督的内涵,以及民事诉讼法把与本案有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因此,立法赋予个人或单位以自身的间接利益受损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是解决公益诉讼立法空白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15.
学界和实务部门有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核心功能的观点尚存争议,未能厘清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制度利用者对不同功能的过度追求易导致制度功能发生异化。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核心功能仍为法律监督,并未转变为权利救济。在确有监督事由且有监督必要之情形下,权利救济是法律监督功能的自然延伸,因此也应重视权利救济的补充功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建构法治秩序等。社会转型背景下,民事诉讼检察监督需同时注重法理功能和社会功能。应在注重法理功能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功能,进一步注重息诉等社会功能实现的路径和方法,同时须避免制度利用者过度追求非核心功能导致的功能异化。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三大理论基石之一。对这一重要的理论问题 ,学界有不同的认识 ,但各种学说均有其内在的缺陷。欲正确反映我国民事诉讼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本质 ,且对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有所助益 ,无疑应将其置于我国的宪政语境下加以考察。鉴于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体系和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位 ,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定位在由审判法律关系、争讼法律关系和检察监督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较为科学的。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在我国法律体系内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采用了并行模式。并行模式关注于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异性,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利益维护。这虽然看似诉讼目的明确,符合环境权益救济需求,但其实际忽视了环境的整体性特征,不但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梳理,而且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甚至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面对并行模式存在的弊端,我国部分学者提出了强制合并、混合并存、另赋实体请求权、诉讼信托、诉讼担当等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模式,上述模式分别从诉的合并和诉讼实施权融合两个方面对融合方式进行了探讨,但是其中仍存在当事人诉讼选择权忽视、公私益失衡以及责任重复认定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质量,环境公益诉讼的数量日渐增多。基于环境问题的关联性、潜伏性特征以及环境侵害发生的阶段性机理,环境诉讼中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交叉使得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成为应然趋势。在尊重环境整体性特征的基础上,以追求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为原则,结合我国实际,以具备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作为枢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权,构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新...  相似文献   

18.
民事抗诉再审启动一元机制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些学者在民事再审程序制度改革探讨中提出的观点,主张我国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应由目前的三元机制(法院、检察院、当事人)转向一元机制(检察院)。这一主张具有其合理性和理论依据,但对一元化的检察机关抗诉的制约机制鲜有论述和考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移位是目前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促进司法独立和制约、完善检察机关抗诉一元机制的一剂“良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