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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二十三年,我区的统计法制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宁夏地方统计法律规章,保证了统计法规在少数民族地区深入、持久、广泛的贯彻实施;组建、充实、巩固了区、市、县三级统计法规检查网络,使统计执法检查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广大统计人员的法律素质。统计法制工作的长足进步,对我区统计发展、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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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回顾二十年的风雨历程,我们既感到欣慰和自豪,又感到任重而道远。如何严格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摆在我们统计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而严肃的课题。二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实行依法治统,是统计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惟有实行依法治统,才能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和及时,才能保障统计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自《统计法》颁布以来,我区的统计法制工作迈出了可喜的步伐。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健全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并配备必要的执法人员,积极开展统计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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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台州市统计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宗旨,紧紧围绕统计工作中心任务和统计法制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统,开展统计普法,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一、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依法行政,首先应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作为台州市统计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坚持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统计行政的重大意义。要求全市统计部门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法制意识,切实提高对搞好统计法制工作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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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及一系列配套的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为统计活动提供了具体而明确的行为准则,解决了统计工作有法可依的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统计法》并没有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统计工作中有法不依的现象还大量存在,造成了部分统计数据失实,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决策的正确性,也影响了政府统计的声誉。因此,如何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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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统计局以新《统计法》颁布为契机,根据全省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深入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全面开创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为统计工作“三个提高”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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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统计就是要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把全部统计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从而达到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发挥统计整体功能的目的。依法统计,包括依法管理统计工作和依法治理统计工作。从当前形势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调查对象趋向复杂化,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降低,原来行之有效的手段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全面性难以保障;另一方面,出于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的考虑,虚报、瞒报、人为提高或压低统计数字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必须依法加以治理。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法治统计、依法管统计、以法兴统计的思路,加大了学法执法力度,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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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道路,为推动我国统计工作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将立足四川,着眼全国,就近年来统计立法、普法教育、执法检查和法制监督四个方面回顾统计法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资纪念。四川统计立法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四川完善地方立法。为贯彻统计法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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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展开,统计部门作为《统计法》的执法主体部门,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要。同时,针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统计执法主体和统计执法人员如何借助统计法律法规,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新时期统计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和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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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二月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正式颁布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下,我国的统计工作正在创出一条由“人治”走向“法制”的道路。尽管真正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统计的法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统计法》的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无疑对加强统计工作的法制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回顾过去,成就辉煌;展望未来,前途光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以“三个代表”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统计工作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统计法制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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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实行依法统计,推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必然要求在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实行依法管理,依靠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统计调查者、被调查者和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统计法律程序,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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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了修正,2000年6月2日国务院批准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至此,我国统计法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也使我国的统计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统计、依法治数之路。回顾20年,我国的统计法制建设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起步较早。在我国的专业法律体系中,《统计法》无疑是比较早的一部。“文革”以后,百废待兴,法制建设更是几乎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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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是由国家根据统计工作的实际及统计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统计立法,执法和守法等活动管理统计工作所建立的统计法律秩序。实行统计法制,就是要在统计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是要通过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搞好统计普法宣传,达到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目的,从而促进整个统计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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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履行好统计的职责,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搞好优质服务,就必须坚持“依法兴统,依法治统”,在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从而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