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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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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它是我国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园区。作为国家经济战略调整的重要项目,自贸区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值得关注,该问题需要结合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等多个因素进行探索。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之下,自由贸易区内普遍采取相对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在区内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一些制度上已达成共识。因此,上海自贸区内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执法机制的创新、服务机构的良性运行以及知识产权在上海自贸区内的监管模式的建立都需要与国际接轨,才有利于全面紧跟上海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的核心目标。本文选取了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这一视角,通过对上海自贸区这个特殊经济区域内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以及行政保护中较为突出的海关保护问题的分析,进一步探讨上海自贸区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统一行政执法管理体系的利弊以及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探索,比较与总结了国外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经验,对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建设提供参考,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负面清单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上海自贸区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负面清单作为上海自贸区改革一大亮点,体现了我国开始着手建立高标准的投资规则。国外的负面清单制度已发展得较为成熟,无论是多边协定NAFTA,或是各双边协定,其负面清单模式都可为上海自贸区的建设提供经验和启示。在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推行中,应对重点行业实施重点保护,将负面清单制度化,使经济开放与经济安全相平衡,使宏观经济管理与微观经济自由相平衡,使立法与司法制度相结合。  相似文献   

3.
上海自贸区是我国深化改革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试验田,其最大亮点之一应当体现在制度可复制性的创新上。在税制改革方面,应一改过去以税收要素优惠为驱动、以取得特殊政策侵害其他区域利益为前提的发展模式,努力通过立法形成符合全国税制改革方向,以公平、规范和统一为原则的标准化制度的创新模式,进而由点到面,无障碍地复制、推广到更多的试验区,乃至最终推广至全国。目前上海自贸区税制改革开始了特有的创新试验之旅,但如何先行尝试将自贸区放置在全国税收改革的大格局之中,坚持税收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在完善税收实体公平、税收程序正义的同时,注重税制设计的可复制性,仍有待结合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实践做进一步的探索。  相似文献   

4.
上海依托自贸区文化开放的成功经验主要有:综合运用多项政策叠加的优势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通过"市区联动""部市共建"机制强化自贸试验区文化改革同上海市、国家部委改革的联动;通过打造功能平台不断推进文化服务对外开放;政府推动、企业运作的运营模式。福建自贸区成功复制上海自贸区文化开放的经验,对自贸区有关文化市场开放政策做了明确规定,开放试点的任务顺利落地,并且大胆创新,建设厦门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福州利嘉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等功能平台,使自贸区成为福建文化扩大开放的试验田。  相似文献   

5.
赵瑞 《南方论刊》2014,(5):34-36,22
上海自贸区是建立在中国关税领土上的国内法上的自由贸易区,其具有实验性、自由贸易性和法制化等特征,代表的是国家战略,是中国适应时代发展和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它将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向更高水平的自贸区升级,与此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带动中国经济整体上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实现高质量经济增长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有法律的支撑,立法先行是上海自贸区正常运行与发展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5,(1):154-159
在国内法视角下,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属于上海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为法律依据之一,虽然该《目录》作为部门规章效力较高,但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推出也反过来促进了《目录》的修改,体现了先行先试下法治对于改革的引领作用。从国际法层面看,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不是国际投资条约的内容或附件,只要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条约中的承诺,我国完全有权对该清单中所涉内容废、改、立。在厘清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应当扩大其开放力度,增加透明度,以其为蓝本来制定其他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加强内资管理的透明度,促进我国投资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同时进一步扩宽其涵盖范围,与国际投资规则对接。  相似文献   

7.
上海自贸区运行一年有余,在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已有28项改革措施在全国推广。上海自贸区开放的程度前所未有,改革的深度前所未有,面临的机遇前也所未有,真正实现了以改革促放开放,以改革谋发展。2015年3月中央又批准广东、福建和天津列入第二批自贸区,至此形成了我国沿海地区全面开放的格局,我国自贸区建设也已形成沿海点状布局的格局。就在建立上海自贸区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倡议亚洲国家间加强海上合作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内涵包括加强区域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四个方面,是更高级别的全面开放和国际合作。中国自贸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是一脉相承,互相促进的,自贸区建设将吸引更多国家参与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又将促进自贸区更深层次的改革和开放。  相似文献   

8.
《琼州学院学报》2019,(3):69-77
海南自贸区加快形成相应的营商环境及市场环境,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海南自贸区可借鉴上海、广东、福建三个自贸区的纠纷解决机制,结合涵盖范围广、区位优良、阶段性建设等独有特征,推动地方立法保障,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制定审判指引,审慎对待临时仲裁制度,学习域外调解机制,从而实现社会冲突有效化解,保障自贸区建设。  相似文献   

9.
从上海自贸区实践到粤、津、闽试演,乃至其他各省市一波波的申请热情,凸显改革开放的活力依然激情澎湃于各地。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乃至后续的这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都肩负着深化改革的时代使命。这一深化改革不仅是经贸层面的,也涉及到社会综合治理、政府职能转变、区域合作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系统化方面。因而,自贸区扩大,不仅仅是量的提振更  相似文献   

10.
上海自贸区的建设要求金融进一步放松管制和自由化,金融风险的防范成为重要的课题.文章在分析目前自贸区金融创新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外放松金融管制的经验,提出了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就是需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增加金融机构内外部风险管理,加强分类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等.  相似文献   

11.
《江西社会科学》2015,(1):160-165
伴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的调整与变动,其司法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表现为审判组织形式、管辖权以及法律适用三大方面的议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的设立具有必要性,但其过渡到专门法院的模式尚待时日。就现有自贸区法庭的管辖制度而言,未来采取专属管辖等方案并不可行,应当运用扩大管辖事项、制定集中管辖、司法解释等方式规范涉自贸区案件的边界。鉴于上海自贸区法律适用的特殊性,既要注意"区内区外两种制度"的特殊性,也要看到其并不构成独立法域的本质,有区别地对待涉自贸区涉外案件和涉自贸区区外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2.
相较于其他自贸区,广东自贸区的建设背景还包括了内地与港澳深度融合的迫切需求,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广东作为早期改革的试验田、内地与港澳合作的先行地以及拥有珠三角庞大的制造业体系,有利于广东自贸区的先行先试,能在更大程度上探索对外开放新路径。另外,广东自贸区的未来发展不仅要借鉴和复制部分“上海经验”,更要突出地方特色。因此,广东自贸区应在全球竞争中充分发挥粤港澳合作优势,破除制约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更加有效的负面清单管理,构建粤港澳合作的全面示范区,为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做出新贡献。  相似文献   

13.
对外开放是中国改革的原动力,上海自贸区是以开放促改革的最新前沿试验场,美国主导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给中国造成改革国内体制的外部压力。上海自贸区为中国进一步开放做历史性准备,具有国家金融安全的意义,是国际大战略。  相似文献   

14.
我国自贸区发展,进程上应适当加速,以服务改革开放为目标;方向上坚持制度创新,辅予必要的政策优惠;布局上打破行政藩篱,以构建区域引擎为考量。自贸区税收政策构想: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推动税务管理步入法治化的轨道;梳理现有优惠政策,构建统一的政策平台;突出先行先试,实现税收政策"突围";优化机制,实现税收管理制度创新。福建自贸区的税收创新策略:一要吸收上海自贸区先进经验,大胆创新改革;二要打好对台政策牌,深化两岸经济对接;三要发挥现有政策优势,推进全省改革开放上台阶;三要整合税收优惠政策,构建"洼地"优势。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也进入重要时期,内陆地区自贸区建设对于加快内陆地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内陆地区的发展条件有别于上海、广州等沿海地区,探索内陆地区产业转移背景下自贸区发展路径已迫在眉睫。我国内陆地区自贸区建设应该结合区位特点,找准其功能定位,构建高效的管理模式,在学习沿海地区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做好产业承接和相应的商贸物流平台搭建、金融服务创新等工作。  相似文献   

16.
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东自贸区立足面向港澳深度融合,创新内地与港澳合作机制,实现区内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对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广东航运业现状和上海自贸区成功的经验及制度,从影响航运业发展的因素入手,分析广东自贸区的设立对广东航运业发展的影响,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广东航运业发展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福建自贸区是福建省经济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作为其引擎的人才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在分析福建自贸的特色及人才需求趋势的基础上,建议通过参观学习、引进人才、高校培养、社会培养和校企联合培养等五种主要模式培养福建自贸区所需人才,并提出构建福建自贸区人才培养的环境,主要举措有树立人才培养的战略地位、创建和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发挥人才市场的配置作用、促使企业参与自贸区建设、革新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及创建高质宜居的城市环境等。  相似文献   

18.
张翀 《理论界》2011,(12):36-37
中日韩建设自贸区,是在三国启动合作机制进程之后提出的,并成为其重要内容。中日韩自贸区建设进程相当缓慢,谈判的前期研究耗时10年,而完成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并生效至少还需要5-10年时间。中日韩建设自贸区既有其进程中遇到的障碍因素,也有历史问题、领土问题、美国"搅局"等障碍因素。这些问题,使三国经济合作的进程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是这些障碍因素并不是"死结",是完全可以克服的。随着这些问题的逐步克服以及其他积极因素的促进作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  相似文献   

19.
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将很快会启动.在自贸区具体谈判过程中敏感部门往往是主要障碍.在克服农业等敏感部门的困难后,中日韩自贸区一旦建成,依据理论各方将获益.本文结合相关数据对未来自贸区谈成后中国农业部门一些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知,中国农业部门在未来的自贸区内将获得贸易创造效应即出口的增加、竞争效应即区域内竞争力增加等效益,但能否获得规模经济效应不太明确,还应取决于三国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的合作.通过分析证实,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将有利于中日韩三国在农业领域的区域化分工与合作,相互投资、优势互补,形成集约型农业企业、增加各国的福利.  相似文献   

20.
建设高水平的中日韩自贸区正日益成为三国共同追求的目标。本文将服务贸易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纳入中日韩自贸区的建设范围,运用GTAP模型模拟分析建立中日韩自贸区对三国宏观经济和产业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在宏观经济效益层面,日本和韩国获利较大,可使日韩两国的GDP、居民收入、居民消费支出和福利明显提高,还能够改善日韩两国的贸易条件,与此同时,也可提高中国的居民收入和资本收益率。在产业层面,一方面,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促进各成员绝大多数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发展;另一方面,建立中日韩自贸区有助于提高中韩两国的总产出水平。本文的研究还显示,降低农产品关税对于促进中日韩农产品出口的作用较为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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