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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抢劫案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在于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强度上。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所规定的抢劫罪是指《刑法》第263条所规定的抢劫罪,不包括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行为人事先作了抢夺和抢劫两种准备,甚至准备了实施抢劫所用的工具,但在作案时没有实施侵犯人身的行为应以实际实施的行为来定罪。在强力抢夺财物过程中,强力遇到障碍而转变为排除被害人反抗暴力的,无论是否出现伤害、死亡结果,应以抢劫罪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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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抢劫行为、行为对象、行为时间、准抢劫罪等,是抢劫罪的一些核心问题。对比各国抢劫罪刑法立法的不同表述与我国抢劫罪刑法理论的不同观点,所谓抢劫罪的“其他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准抢劫罪的方法行为,并且在立法上最好将“暴力”、“胁迫”、“其他方法”的含义予以明确。抢劫时间是当场,包括方法行为的当场与目的行为的当场。抢劫的暴力行为,可以是针对虽与财产没有直接关系但可能自愿与犯罪作斗争的人。抢劫罪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抢劫财产性利益,假如这种财产性利益的实现必须有被害人行为的话,则被害人的行为就是这一抢劫成立的一个必要的条件。行为人抢劫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构成抢劫;行为人在不符合自力救济的条件下,抢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抢劫,因为其侵犯了国家对公私财物的管理秩序。作为事后抢劫罪构成条件之一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应当构成犯罪,至于是既遂形态还是未遂形态则在所不问,但不能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行为人携带凶器进行抢夺,如果没有使用也没有显示凶器,其行为更为核心的属性是抢夺,我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合理性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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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飞车劫夺他人财物行为的刑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飞车劫夺他人财物,行为人采取的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犯罪方法,与传统的抢劫、劫夺有着很大区别。“飞车劫夺”行为的目的是当场劫取财物,主观上存在间接故意性,在实施过程中致被害人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并且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其中致人伤残或死亡的,应定抢劫罪;没有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定抢夺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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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各种社会犯罪中,抢劫罪较为突出,是我们打击的重点之一。要做到稳准狠地打击抢劫犯罪,就要掌握好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划清抢劫罪与其它罪的界限,以便正确地运用法律。就这个问题谈谈我们粗浅的看法。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第三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即构成抢劫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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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抢劫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国内刑法学界多称之为转化(型)抢劫罪或准抢劫罪,少数学者称之为事后抢劫罪。关于准抢劫罪的前提条件,主体及其既、未遂问题,是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而又疑难的问题,学界见仁见智,相关司法解释亦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不统一。准抢劫罪的既、未遂问题应采用与普通抢劫罪相同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以被害人是否丧失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只有在致人重伤、死亡构成准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才能直接定为既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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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抢劫罪。转化型抢劫罪是犯罪性质的转化,只要罪犯实施了暴力等行为就构成既遂,而无所谓转化型抢劫罪未遂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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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对商铺的出租者和商铺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 而后,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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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转化型抢劫犯罪构成应严格依照刑法条文。转化型抢劫的前提条件应以构成犯罪为限,罪名仅限于盗窃、抢夺、诈骗罪三个。客观方面,"当场"必须是前行为发生的现场或现场时空不间断的延续。使用的暴力程度必须足以使对方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使用暴力的对象仅限于被害人或前来抓捕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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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签章的行为,应不属伪造票据之行为,无权代理人签章后骗取他人财物的,如果成立犯罪,并不构成票据诈骗罪,而有可能成立普通诈骗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无权代行人签章一般情况下应构成票据伪造.如果行为人以此来骗取他人财物的,有可能构成伪造型票据诈骗罪或者冒用型票据诈骗罪.行为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非法取得财物后据为己有的,对于非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要么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要么构成侵占或贪污罪;对于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代填人应构成盗窃罪.行为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骗取他人财物的,对于非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应区分情况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或普通诈骗罪;对于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其不可能构成票据诈骗罪而可能成立普通诈骗罪.行为人盗窃支票并使用行为的性质,应以直接侵害法益行为性质和行为阻却、中断说为主要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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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一种严重刑事犯罪。它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主要犯罪行为。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发展时期,经济异常发达活跃,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受流动人口增多及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急剧上升,尤其是以侵犯财产型的抢劫案件发案率较高,而破案率却相对下降,甚至有些地区有恶性循环的趋势,笔觉得有必要结合典型个案,剖析当前抢劫案件的特点、原因,并从中研究出相应的对策。从而强有力地抑制抢劫案件的恶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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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便利”的认定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是困扰司法实务部门的疑难问题。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便利”包括“公务便利”和“劳务便利”,同时又有别于“工作便利”。对于“利用职务便利”的判断,应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从行为人具体从事的工作入手,结合其工作职责、财物所处的具体状态等判断行为人对财物是否具有“管理控制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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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便利"的认定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是困扰司法实务部门的疑难问题。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便利"包括"公务便利"和"劳务便利",同时又有别于"工作便利"。对于"利用职务便利"的判断,应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从行为人具体从事的工作入手,结合其工作职责、财物所处的具体状态等判断行为人对财物是否具有"管理控制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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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与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其危害性较大,历来为我国刑法打击重点。本文着重对抢劫罪即抢夺转化为抢劫罪进行了比较和区分,从前提、主观、客观三个方面探讨了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针对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立法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措施,将前提“犯抢夺罪”修改为“实施抢夺行为”,把“毁灭罪证”改为“毁灭证据”并在法条中应明确规定抢夺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立法中应细化共犯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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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语言暴力的内涵
家庭语言暴力即行为人以语言为武器,使用谩骂、侮辱、诋毁、歧视、嘲讽等性质的口头语或书面语,有意或无意攻击其家庭成员,造成心理或精神伤害的暴力行为.根据暴力行为施暴者的不同,家庭语言暴力包括长辈对晚辈、晚辈对长辈、平辈之间的语言暴力.本文主要探讨长辈对晚辈即家长对孩子的语言暴力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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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东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98-100
贪污罪的客观方面在我国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都存在着争议。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应当把握公务性、直接性、内容的特定性三个特点。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业已持有的公共财物非法变更为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窃取是指以秘密的方式获取行为人与他人共同管理或者经手的财物。骗取是指采取欺骗手段将处于他人主管、经手的或者是行为人与他人共同主管、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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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司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强迫交易行为频繁发生。在强迫交易罪的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正确地界定强迫交易罪中的暴力、胁迫的含义,划清它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相似罪的界限,以及其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对于刑事司法实践正确认定本罪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