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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 毫秒
1.
隐私权是自然人对与其有关的一切无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个人空间和私人活动所享有的阻却他人知晓及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的人格权。公众人物由于享有了更多的其他权利(权力)以及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所以应对其隐私权进行适当限制。应遵循权利平等、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平衡协调、人格尊严等原则,协调解决知情权、采访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冲突。在公开公众人物隐私的时候不应牵涉或影射与此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其他人,不损害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  相似文献   

2.
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权作为一种新型的具体人格权,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保护权和隐私支配权。知情权在法律上具有普遍性、双重性、基础性、综合性、对等性的特征。隐私权和知情权具有法律的冲突与权利的冲突。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协调要遵循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原则、利益衡量原则、权利协调原则、人格尊严原则。  相似文献   

3.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雇主对工作场所实施电子监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此举也对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应当确立利益平衡原则、最小损害原则以及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原则,以实现雇主利益、社会公益利益和劳动者精神性人格权法律保护的平衡与协调。  相似文献   

4.
校务公开必然涉及教师个人信息隐私,不加限制地公开教师个人信息是对教师隐私权的侵害。校务公开与教师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存在的矛盾,实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公权与私权、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协调二者关系的原则是:公利优先原则、尊重人格原则、价值衡量原则、最小侵害原则;化解二者冲突的路径有:建立具体规则、慎待公开行为、把握公开尺度、提供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5.
隐私权的限制与公共利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涵盖的内容逐步扩张,涉及范围逐步扩大。然而法律对隐私权的重视并非意味着该权利的行使是无限的,隐私权具有可限制性,法律需要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对隐私权的保护作出必要的限制。因此对公共利益的法律解读成为关键的理论问题。世界各国的国内立法及国际公约常基于公共利益的衡量对隐私权做出一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必须遵循价值衡量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合法性原则和非任意性原则,避免对隐私权的随意限制或侵害。  相似文献   

6.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大数据技术被广泛应用。疫情信息的公开提高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性,但频发的隐私泄露事件也暴露了疫情信息披露与隐私保护之间的问题。大数据时代隐私的范围已经被扩大化,为公益目的个人应当接受对其隐私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应该是合法、适度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着知情同意规则失灵、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利益相冲突、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相冲突等困境。为保护个人隐私,必须严格规制疫情信息披露行为,首先要遵循相关法律原则保证其合法性,其次要保障公众的知情、同意和监督权保证其透明化,最后必须严格落实隐私侵权责任制度,严守隐私保护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  相似文献   

7.
论隐私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隐私本质上是一种隐含在隐私载体或现象中的、个人不愿随便被社会知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隐私权,是主体对自己的隐私利益进行的自由支配权,其内容与性质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发展而不断发展。现代意义上的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蔽权和利用权,在性质上已经属于混合型或复合型权利,但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独立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8.
从明星和隐私权的角度出发,分析明星隐私权保护与限制的现实意义。对明星隐私权由于公众知情权、公众合理兴趣等公共利益需要克减进行原因分析。划定明星隐私权的范围边界,提出明星违法犯罪及不道德行为不予保护,主动公开或经同意的隐私不予保护,与明星事业无关的个人隐私应予相对保护,对其未成年子女隐私予以绝对保护,并对国家、新闻媒体、公众以及明星个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从平衡论的角度看,隐私权的界限应该是隐私所保护的利益与隐私可能涉及的其他利益之间的平衡。隐私权的保护看似是对公民民事权益的保障,实则通过隐私权来实现人格的独立以及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人格尊严的实现是个体认同感和人的发展的基础性要件。媒体将当事人隐私的全面保护纳入新闻报道者的职业道德范畴,也是对依法行使言论自由的彰显...  相似文献   

10.
公共利益属于法律保留事项,依法认定是公共利益认定的首要原则,我国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和边界,以明确执法和司法。正当性原则是公共利益的合理性标准,公共利益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公共利益只能在没有其他备选替代方案时才能牺牲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的认定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公共利益是相对的长远利益和重大利益。当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其他利益作出限制或牺牲时,应当把这种限制或牺牲限制在最小范围,符合比例原则。如果追求公共利益时损害了个人利益,就应当给予充分的公平的补偿。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及认定应当以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程序为基础,以确保公共利益符合大多数人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反倾销法利益平衡原则是建立在利益平衡论之上的贯穿于反倾销法律制度中,体现反倾销法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利益平衡原则是反倾销法的指导原则,而公共利益条款是利益平衡原则的集中表现,反倾销法利益平衡原则的确立能体现反倾销法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指导反倾销实践,也有助于克服反倾销法的消极作用,从而构建和谐世贸环境。  相似文献   

12.
当前,在我国法律体系内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采用了并行模式。并行模式关注于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异性,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利益维护。这虽然看似诉讼目的明确,符合环境权益救济需求,但其实际忽视了环境的整体性特征,不但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梳理,而且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甚至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面对并行模式存在的弊端,我国部分学者提出了强制合并、混合并存、另赋实体请求权、诉讼信托、诉讼担当等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模式,上述模式分别从诉的合并和诉讼实施权融合两个方面对融合方式进行了探讨,但是其中仍存在当事人诉讼选择权忽视、公私益失衡以及责任重复认定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质量,环境公益诉讼的数量日渐增多。基于环境问题的关联性、潜伏性特征以及环境侵害发生的阶段性机理,环境诉讼中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交叉使得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成为应然趋势。在尊重环境整体性特征的基础上,以追求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为原则,结合我国实际,以具备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作为枢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权,构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新...  相似文献   

13.
不法侵害的识别与防卫权的设置初衷密切相关,应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宗旨出发识别不法侵害。作为防卫权发动的前提,不法侵害的识别应以法益侵害为基础,以对权利的蔑视为依托,以维护社会团结为限度。即应以法益侵害为认识起点,借助权利侵害和社会团结的法理,将不法侵害限定为在主观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侵害行为。在识别不法侵害时,应坚持区分防卫权的成立前提与行使条件,以行为时行为人的认识为尺度,以经验评价为基本依据,坚持社会团结原则,从社会利益维护的角度,平衡防卫所保护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立足侵害行为的破坏性、不法性、造成损害结果的难恢复性等规则,将具有法益侵犯性、权利蔑视性的部分行为排除出不法侵害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行政规划是一种特殊的外部具体行政行为,会直接影响特定公众的重大利益。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行政规划必须解决好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与权衡,关键是要确立起以规划区域内所有相对人的生命健康利益为本的法价值指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突出反映了我国以往的行政规划在此价值取向方面发生了重大偏差,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利益表达机制,坚持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原则,切实贯彻实施以人为本的法价值观。  相似文献   

15.
欧洲法院的被遗忘权判决实际上赋予了个人从互联网上撤回、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本质上是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拓展。“被遗忘权”引发了学术界的极大争论,支持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助于实现个人信息自主,反对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可能威胁言论自由。对被遗忘权的利弊考量应结合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制度背后的产业利益进行评判。事实上,被遗忘权虽与言论自由有所冲突,但可以通过权利限制机制和利益平衡原则调和。就法律构造而言,被遗忘权主体应当涵盖公众人物,义务主体则应包括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提供商,同时,应构建被遗忘权的权利限制机制。对被遗忘权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中国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生育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包含着堕胎权。堕胎权的确认是妇女运动的进步,有利于妇女从性别角色中解放出来。对堕胎权的适当限制可以促进堕胎权的发展,但是不适当限制也有可能加重或者侵犯妇女的合法权益。文章从堕胎权的概念出发,分析了中国有关地区地方性法规对堕胎权限制的不合理性,提出适当的限制堕胎权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一致,但是应当注意比例原则,侧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并且应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1234条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代修复制度,具有落实“绿色原则”、扩大环境侵权的救济范围,以及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等功能。实质上,该条款规定的生态环境代修复制度将环境行政代履行这一公法制度引入私法之中,利用公法主体与公共主体实现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倾向。然而,其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代修复制度还存在公法权力与私法权利如何衔接、公法主体与公共主体的引入是否必要,以及如何避免“放弃权利”等问题。因此,其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制度,应保留该编救济私益的特征,限于对与私益损害共同存在的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并从代修复主体扩张与代修复顺位设计两个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法理学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晓青 《南都学坛》2008,28(2):88-96
利益平衡既是一项立法原则,也是一项司法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也同样适用。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原则可以从法理学的角度加以认识:它是知识产权法中协调利益冲突的需要,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中平等与正义价值的需要,是知识产权法平等正义价值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目标的需要,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之公共利益目标的基础和保障。特别是,知识产权法本身存在着重要的公共利益目标,而其本身作为保障私权的制度,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引入利益平衡原则。  相似文献   

19.
专利权用尽原则的目的在于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美国最高法院的孟山都案中被告以专利权用尽原则进行抗辩,没有得到支持。由于种子的自复制特性,种子领域专利权用尽原则与专利权本身存在冲突,需要受到限制,具体表现为专利权人可以对购买方和被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的方式进行限制,但要受到专利权滥用原则和反托拉斯法的规制。尽管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规定了农民权例外,但如果同时存在植物品种专利,则农民权不复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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