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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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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傲云  杨勤峰 《理论界》2005,23(2):87-88
随着世界范围内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酷刑罪这种严重的国际罪行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笔者拟着重探讨酷刑罪的构成特征,以求教于大家。一、酷刑罪侵犯的客体与对象一般而言,酷刑罪是指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之人唆使、同意或默许他人,故意实施对他人肉体和精神上产生极大痛苦的行为。〔1〕作为一种国际犯罪,酷刑罪所侵犯的客体不同于国内犯罪,它侵犯的不仅是权利的某一方面,而且是多方面权利的综合体。同时,和其它国际犯罪相比,其侵犯的客体也有特殊性。有观点认为,酷刑罪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首先是人类社会和平…  相似文献   

2.
龚刃韧 《中国社会科学》2012,(8):131-152,206
"9.11事件"后,布什政府授权美国军方和情报机构对在海外抓获并拘留的恐怖活动嫌疑人采用严酷的审讯手段。允许虐待是美国政府实施酷刑政策的主要策略。剥夺那些被拘留者的正当程序保护,既背离了美国的法治传统,也违反了人权条约。禁止酷刑不仅是条约规则,而且已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乃至强行法。美国政府负有域外适用人权条约不可克减条款的义务。美国政府酷刑政策产生的主要原因是:"9.11事件"的恐怖效应、美国宪法对总统战争权缺乏明确的限制以及美国国内抵制国际人权的各种思潮。酷刑政策的影响将长期持续。  相似文献   

3.
解梦菲 《江淮论坛》2012,(4):122-126
禁止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是国际法的重要内容,任何国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反。酷刑合法化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无法找到其法律依据。酷刑因违反禁止攻击无防御者的基本原则而与战争等合法谋杀具有相异的本质属性。从经验总结和科学分析来看,酷刑并不具有明显优越于普通审讯的效果。危急情况下酷刑应当被合法使用的定时炸弹假设由于存在明显的理论缺陷和实践困难亦不能作为酷刑合法化的依据。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的酷刑基本分为两类 ,一类是肉刑 ,另一类是死刑。肉刑以残害人的肢体为主 ,死刑以剥夺人的生命为主。但二者的执行手段并不是正常的惩罚 ,而是通过受刑人的恐惧、痛苦来达到惩罚的目的。每种酷刑在我国都经历了长期的流变。酷刑实际上是原始社会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旧俗在阶级社会的体现 ,是狭隘、自私的复仇观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相似文献   

5.
时至今日,不论人们是否赞同死刑废止论,死刑的存废之争已具有毋庸置疑的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我国虽然也存在这种讨论,但长期以来,这些讨论主要是在刑法学界中展开的,最终形成的主流观点是主张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其间似乎欠缺坚实的实定法学框架之内的学理论证,而仅囿于单纯的道德、政治或刑事政策上的考量与论说。有鉴于此,笔者力图从宪法学出发另辟蹊径,论述宪法上的酷刑禁止原理,并主要通过分析以现代美国的判例与学说为代表的死刑酷刑论以及这种论证的结构和策略,揭示现代宪法的死刑观,并透视其对完善我国死刑制度所可能具有的借镜意义。  相似文献   

6.
反恐战争爆发以后,美国政界一度默许了对恐怖主义嫌疑人施用"预防性酷刑",并通过提高构成酷刑罪所需的"疼痛结果"将相关行为合法化。当前,绝对禁止酷刑已成国际社会共识;之所以"预防性酷刑"还会引发争论,根源在于功利主义对刑法学的影响。因为按照功利主义衡量标准,"预防性酷刑"可能适用阻却违法性或有责性的紧急避险。然而,这种标准本身带有不合理性,并可能导致侵犯基本伦理原则的后果。所以,刑法学应当为伦理规范保留必要空间,按照"规范"加"法益"的二元标准判定"预防性酷刑"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中国古代的酷刑不仅名目繁多、花样翻新,而且在残酷程度上令人毛骨悚然,触目惊心。笔者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的酷刑作了细致的分类,并作了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自20世纪初,美国的一系列宪法判例和学说,不仅将"过度刑罚"诠释为宪法所禁止的酷刑的一种展开形态,而且还为其确立了具有一定客观性的判断标准以及一整套严密精致的认定方法。这种理论虽然不能照抄照搬到中国的语境之下,但无论是对我国禁止酷刑理论研究的深化还是对我国刑事制度改革的发展,均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黄立 《江西社会科学》2005,(11):175-177
犯罪是各种因素的综合体现,犯罪率上升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为了合理组织对犯罪的打击,既要强调严厉打击犯罪,又要合乎法理、伦理和情理。应当从国家保护所有公民的基本人权、打击犯罪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权、保护人权应当防止刑罚权的滥用、保护人权有利于更好地打击犯罪等几个方面理解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人类凭借自主性和自我目的性这样一种主体身份而享有尊严。而人与人之间相互作为主体来对待、相互尊重彼此的以自主性为核心内容的尊严,就构成了人际一切规范之约束力的根基。因此,保护个体的权利主体性,便成为国家合法使用暴力的终极根据,尊重每个人的自主意志,是法律和道德秩序以及法治国家最核心的建构性要素。而官方酷刑则直接摧毁了人的尊严中不容触碰的核心要素,故绝不可能得到道德或法律上的认可与辩护。但是,酷刑这一话题是复杂的,它既触及现代生活伦理维度中人的尊严这一核心要素,也关涉无辜的受害者的生命保护以及国家的安全保障这一整体性的方面。在国家由于法律的限制无法通过酷刑来阻止类似国毁人亡之灾难的时候,就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这场攸关民众生命与国家安全的伟大拯救。  相似文献   

11.
刑罚具有有限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刑罚“痛苦”属性的关注,始终疏于学者的考察视野之外。本文提出,痛苦本身的无法表达性、因人而异性以及痛苦的政治色彩是造成刑罚功能或作用有限的原因所在。无论是报应主义还是功利主义,都存在将需要分别考虑的多重性问题过分简单化的缺陷。  相似文献   

12.
法治社会下的刑讯逼供无疑是对法治的公然挑衅,如果单纯地将它看作是一个法律问题,从法学视角来认识,那么它是一种滥用职权、对人权的践踏以及无视法律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此同时,该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我们转换一下视角,用法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刑讯逼供现象,我们会发现刑讯逼供是一种执法人员在社会变迁中以及社会分层后,由于执法过程中角色的突变使其在各种价值取舍之际所枉顾法律束缚的越轨行为。  相似文献   

13.
霍布斯是资产阶级著名的思想家,他的刑法思想十分丰富。他认为,犯罪的概念为以言行犯法律之所禁或不为法律之命令;一切犯罪源于无知、谬误和激情;罪与非罪应以法律为依据;刑罚可分为人罚和神罚,人罚包括体刑、财产刑、名誉刑、监禁、放逐等;刑罚权的依据在于人民的放弃而非授予。  相似文献   

14.
刘玲 《兰州学刊》2007,9(5):125-128
刑讯逼供素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刑法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列有专条.然而,法律条文不等于司法事实,刑讯逼供这种古老而又野蛮的诉讼手段在当今司法实践中仍大量存在,各种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的报道屡见报端,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司法人员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以身去触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应当采取什么方法来有效遏制这一现象?文章试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阐述刑讯逼供现象的成因和对策.  相似文献   

15.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是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所在。一方面 ,刑诉法为惩罚犯罪提供了重要工具 ;另一方面 ,刑诉法又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法宝。在“严打”斗争中 ,只有打保并重 ,不忽视和偏重任何一面 ,就能实现刑诉法的目的 ,取得最好的“严打”效果  相似文献   

16.
试论刑事法治对人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权需要法治的确认和保护,以免受到社会其他公民和国家公共权力两个方面的侵犯。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刑事法治观,既要重视刑法在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也要重视刑法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作用。罪刑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在刑事法领域的具体要求,它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的自由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从而保证刑法既能有效地打击侵犯人权的犯罪,又能防止滥用刑罚权侵犯人权。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权,应当慎重适用死刑和注意“严打”中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7.
刑事法治视野中的刑事政策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刑事政策是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指导,刑法理论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的刑事政策观的确立。本文以刑事法治为视角,对我国的刑事政策进行检讨,并进而探讨刑事政策的基本问题,认为在法治社会,刑事政策受罪刑法定原则、罪刑均衡原则与刑罚谦抑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客观处罚条件 ,是指犯罪成立之后 ,国家对犯罪进行刑罚处罚必须具备的某种客观事实条件 ,其实质是以某种客观条件的具备与否来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我国刑法应当引入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 ,以完善犯罪构成 ,消除目前理论中的混乱。我国刑法引入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应当解决四个理论问题 :1 .客观处罚条件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2 .客观处罚条件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关系 ;3.客观处罚条件与过失犯罪中危害结果的关系 ;4 .客观处罚条件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9.
贪污、贿赂是严重侵害国家经济利益 ,妨碍国家经济建设 ,腐蚀干部队伍 ,损害国家机关威信 ,污染社会风气 ,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只凭一次或几次集中打击 ,是根本铲除不掉这个社会“毒瘤”的。我们认为 ,应有必要把贪污罪与贿赂罪一同并入渎职罪 ,适当调整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幅度 ,降低起刑点 ,从严掌握贪污、贿赂罪与非罪的界限 ,提倡重刑与轻刑并举 ,增加对公务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罚金刑与资格刑的适用 ,最终完成司法解释与业务规范的合作 ,取得与公务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斗争的胜利  相似文献   

20.
关于单位犯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单位犯罪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界定问题。单位犯罪的主体,无论是不是法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第二,单位犯罪的主客观特征。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客观上是行为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的危害社会的并由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第三,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应严格执行双罚制,对罚金刑标准应遵守刑法分则的规定,不能采取以罚代刑的办法。第四,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采取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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