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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本研究选取济南市两所初中的461名初二学生,采用父母教养方式量表(EMBU),考察外来工子女和当地子女父母教养方式的差异.研究发现:1.无论是外来工子女还是当地子女,他们的父亲和母亲的教养方式均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而且他们的父亲和母亲对子女均有较多的情感温暖和理解.2.外来工子女与当地子女的父母教养方式在情感温暖和理解因子上存在显著差异,与外来工子女的父母相比,当地子女的父母对子女有更多的情感温暖与理解.3.外来工子女和当地子女的父母对不同性别子女的教养方式不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2.
根据家庭成员的年龄将城市独生子女空巢家庭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子女依赖期,是从独生子女离开家庭开始到父母退休为止.这一阶段独生子女在情感上与父母交流较多、在经济上依赖于父母.第二阶段为子女独立期,是以独生子女成立定位家庭和父母退休为起始.此阶段父母对于子女的情感依赖增多,子女在经济和生活照料上对父辈仍有一定的依赖.第三阶段为父母依赖期,此阶段的特征是父母成为高龄老人,在生活照料、经济供给和情感交流上都依赖于子女.  相似文献   

3.
孝道伦理广泛渗透到唐代人的社会生活之中,在衣食住行的方式上均有所体现。通过梳理及文献,发现子女需要尽心竭力地为父母长辈提供充足食物,并结合父母长辈的身体状况,合理搭配饮食;子女要将最好的衣服留给父母长辈,同时子女着装有礼仪要求;子女要尽可能地与父母长辈累世同居,并在居长期间有特殊要求;父母在时,子女尽量不远行,出行时要尊敬长辈,并为老者提供方便。可见,唐人的衣食住行方式总体遵循了尊长优先、便于行孝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父母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属于亲权的内容,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关于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安排应当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原则,监护权的设置宜根据父母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单方或双方监护的方式,探视权属于亲权的内容,不得随意剥夺,抚养费应当以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相应的给付比例。  相似文献   

5.
文章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中国家庭教育传统的入手,提出并分析了改革中国家庭教育的三个关键环节,一是评价子女的标准,二是父母子女关系,三是家庭教育模式.  相似文献   

6.
亲权的剥夺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亲子关系立法中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以未成年子女为核心,限制父母亲权的滥用.若父母不履行保护教养义务,法院得依申请或依职权,部分或全部剥夺其亲权.由于我国不区分亲权与监护,该制度在我国立法中被称为父母监护权撤销.随着父母虐待子女、遗弃子女案件的大量曝光,我国父母监护权撤销制度的缺陷进一步显露,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亲权剥夺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我国亲子关系立法完善问题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规定,仍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特别是对父母子女之间应当具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没有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内容上仍显粗糙,不能适应我国新时期婚姻家庭关系发展变化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建议在今后修改《婚姻法》或制定《民法典》时,应对子女的姓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和解除等基本内容作出相应的规定,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  相似文献   

8.
研究表明,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与子女对父母的回报有正向关系。文章通过对广东54个农村社区有子女大学毕业后在城市工作的父母进行问卷调查,考察大学毕业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回报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子女毕业后每年给父母的经济回报、情感沟通交流情况以及教育投入与回报对农村父母的影响,并以农村父母是愿意跟随子女到城市养老抑或是继续留在农村为因变量,从父母与子女两个方面分析农村父母的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农村父母多数愿意跟随子女到城市养老,但是养老方式的选择受子女的影响较弱。  相似文献   

9.
扶养:指夫妻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互相扶助和供养。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抚养:指父母或长辈对子女或晚辈的抚养教育。又称抚育。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此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死亡,有负担能力的长辈,应尽抚养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的帮助。其主要内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对父母应尊重、关扶养…  相似文献   

10.
在特殊结构家庭中,家庭对子女的社会性发展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父母作为养育者对子女关爱的缺失.监护者教养方式失当,父母榜样教育功能低效甚至失效.由此造成特殊结构家庭子女社会认知偏差,形成不良个性;自我控制能力差,不良行为明显增多;亲子关系失常,社会适应能力差.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共同努力,帮助特殊结构家庭子女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1.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来,有些子女不仅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还编造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其表现如下:1.父母再婚可以不赡养。 田老太太中年丧夫,去年9月,她与邻村丧妻的江老汉结为夫妻后,其子女认为母亲找到归属以后,他们就不用再履行赡养义务了,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婚姻自由的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由此可见,父母再婚后,其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成年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绝不能以父母…  相似文献   

13.
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在规范离婚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方面的不足之处,从确保未成年子女仍处于父母共同亲权保护的角度,对夫妻离婚后的亲权行使原则提出三点构想.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中国离婚率不断攀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离异家庭子女,对于正处在青春期的离异家庭初中生,很容易遇到心理上的困惑。为探讨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服务需求及现状,对上海某五所中学七年级和八年级初中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发现,离异家庭子女在父母离异、亲子沟通教育和辅导等方面有更多的心理服务需求;离异家庭子女的父母在情感上应给予子女更多的关心;学校心理辅导机构应该结合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需要,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服务工作。  相似文献   

15.
子女当其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时,与父(母)之新配偶便形成继子女和继父母关系.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关系是随着父母死亡或离婚及一方或双方分别同第三者缔结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二款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倘继子女未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他们  相似文献   

16.
本文利用2013年河南省农民工监测数据,考察了父母特别是母亲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高中教育机会获取的影响.研究发现,母亲外出务工不利于子女,特别是儿子获得高中入学机会.比较而言,父亲外出务工反而能促进子女获得高中入学机会.这意味着在推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同时,也要关注父母特别是母亲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获得非义务教育机会的影响,避免父母在子女成长和接受基础教育的关键期"缺位",从而影响下一代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劳动力迁移对中国农村家庭养老分工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利用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2001-2003年"安徽省老年人生活福利状况跟踪调查数据",采用随机效应的Logistic模型,研究劳动力迁移对农村家庭养老性别分工的影响.发现,子女外出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性别分工模式,但是子女代际支持的性别差异正在缩小,女儿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提高.外出女儿对老年父母增加经济支持的可能性更大,使子女对父母经济支持的性别分工差异缩小;外出儿子对老年父母增加生活照料的可能性更小,促使子女生活照料的性别分工差异缩小;而外出使女儿对老年父母增加情感支持的可能性更大,儿子和女儿在代际情感交流方面的差异进一步扩大.  相似文献   

18.
新知岛     
《新天地》2015,(2):56
美国十大孝顺标准美国"十大排行榜"网站刊出子女最该为父母做的10件事。1.提供情感支持。2.呵护父母健康。3.保证父母财务状况稳定。4.给老人建回忆录。5.经常打电话。6.有耐心。7.为父母安排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聚会。8.安排其参与社区活动。9.对家中的布置重新调整。10.评估父母需要护理的程度。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子女财产系未成年子女通过无偿、有偿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合法财产。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受法律规定的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之限制,然这一限制属于一般性规则,适用时具有模糊性,法律应扩展对父母处分行为之限制,明确父母单独可实施的行为、父母应共同实施一方却独自实施处分行为的后果以及禁止父母实施的处分行为。父母非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处分其财产,除法律禁止父母实施的处分行为外,对相对人均为有效;未成年子女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由父母向未成年子女承担损失赔偿等责任。  相似文献   

20.
老龄化背景下,子女经济支持与新农保在农村养老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旨在分析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对老年父母参与新农保的影响。主要采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库(CHARLS),利用spss的交叉列联表相关检验功能检验了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与农村老年父母参与新农保的相关关系。发现有无子女的经济支持以及经济支持的水平与父母是否参与新农保是显著相关的。子女的代际经济支持与参与新农保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替代关系,农村子女对父母的代际经济支持都会不同程度地“挤出”或“挤入”父母参与新农保。在鼓励参与新农保、提高待遇水平的同时更应注重家庭子女赡养的“反馈模式”,促进二者相互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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