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磊 《学术探索》2014,(10):31-35
通过梳理我国关于食品安全刑事法律规范、国家机关有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文件、立法实践活动,提炼出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化、重刑化的刑事立法政策.在此基础上,反思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政策在定罪政策与制刑政策方面的缺陷,进而对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政策应然方向进行了展望.希望最终做到: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基本导向,注重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平衡,从“厉而不严”走向“严而不厉”,坚持特定时期的犯罪化、重刑化,并以非犯罪化、轻刑化为最终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过程是从最初的行政处罚到刑事处罚,从单行刑法的规定到刑法典,从没有"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罪名到具有相关罪名的发展过程。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新特征主要表现为: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侵害的对象更加普遍、运用的更加手段复杂、危害后果更加严重、证据取得更加艰难。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未来趋势主要表现为:罪名种类逐步增多、法益保护逐步提前、刑罚设置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绑架罪是修订后的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新罪,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犯罪之一,与本罪相关的一些问题值得探讨。本文对绑架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犯罪目的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并针对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对绑架犯罪适用法定刑准确量刑难问题,指出刑法对绑架罪法定刑规定的不合理之处,提出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日益显著,刑事环保立法作为诸多救治手段的一种,受到多数国家的重视。中国和德国两国刑事法律关于危害环境犯罪立法的规定在立法模式、立法价值取向、立法的具体内容和侧重点等方面均有不同,对两国的相关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可对我国的刑事环保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案件接连发生,中国刑法学界对食品安全犯罪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从中国食品安全的刑事立法沿革来看,可以分为三个时期:1949年至1979年的非犯罪化时期、1980年至1996年的犯罪化时期、1997年至今的完善和扩张期。晚近中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呈现出刑法介入的时间提前、刑法介入的范围扩展、刑法介入的力度趋严等特点。未来中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完善应注意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平衡、促进刑罚结构从"厉而不严"走向"严而不厉"、加强对立法技术的反思、实行真正的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单向地采取宽缓的刑事政策,而没有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区分轻微犯罪和严重犯罪的基础上.分别采取相应不同的刑事政策。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新时期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确立以“宽缓为主、严厉为辅”的具体刑事政策。因此,在修改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同时,建立一部完整的《未成年人法》,以此来更好地指导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实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7.
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单向地采取宽缓的刑事政策,而没有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区分轻微犯罪和严重犯罪的基础上,分别采取相应不同的刑事政策.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新时期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确立以"宽缓为主、严厉为辅"的具体刑事政策.因此,在修改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同时,建立一部完整的<未成年人法>,以此来更好地指导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实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8.
经过三十多年的立法演变,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刑法典第294条和其他关联条款为主体,以刑法修正案和相关法律解释等法律文件为补充的黑社会犯罪刑法惩治体系.综观我国黑社会犯罪刑事立法的发展历程,发现其呈现出犯罪形势、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相互影响的互动特色,反映了我国随着对黑社会犯罪观念的不断深化,刑事立法观念及刑事立法也在不断调整的动态发展过程.然而,我们仍然要通过认真地检视规范与事实间的巨大间隙,清醒地认识我国黑社会犯罪刑事立法观念上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若要有效地与黑社会犯罪作斗争,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借助科学立法观念的指导,对我国黑社会犯罪刑事立法予以有针对性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食品安全法》与《刑法》在立法内容上的断层与衔接的模糊性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适用衔接混乱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当对《食品安全法》的有关立法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与《刑法》进行有效对接。由于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相比较其他领域的行政执法既具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对行刑衔接问题的研究既要参考其他领域的研究成果,又要重点考虑该领域的特殊性问题。  相似文献   

10.
军职罪在立法和司法上有许多不同于普通犯罪的特点。而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军职罪的规定,在犯罪主体、单位犯罪、刑罚体系、军事刑事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完备之处,实践当中也出现了许多司法实践与刑法理论相冲突的情况,使军职罪主体的理论体系遇到了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在对某些身份犯的犯罪构成以及刑事处罚的规定中,存在诸多问题,使身份犯理论的贯彻在我国刑法中很不彻底,甚至违背了刑法的基本原则.故而,笔者建议,可以通过立法对某些身份犯罪进行修正与完善,使我国的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和司法更好地结合,同时也使我国的刑事立法更加趋于成熟与理性.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缺陷和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食品安全是各国政府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凸显,违法犯罪频发,刑法保护不力.刑法学界对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缺乏应有的关注.国外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法网严密,科刑趋重.我国现行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应从犯罪分类、罪名、罪状、法定刑四个方面予以全面完善.  相似文献   

13.
张羽 《江淮论坛》2008,(2):43-47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签订后,我国从立法、司法、国际合作等多个层面加强了协调,不但修改、完善了有关腐败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反贪污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应当在坚持国家主权、平等互利和双重犯罪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引渡、刑事诉讼移管、协助调查取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合作,严厉打击腐败犯罪.  相似文献   

14.
《江西社会科学》2014,(12):175-180
我国现行应对外国公司犯罪的刑事治理体系存在着刑事政策宽纵化、罪刑失衡以及自我废弃司法主权等诸多问题,与在华外国公司的犯罪高企态势不相适应。为此,应按照"内外一视同仁"的刑事政策加强监管惩处,同时借鉴域外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如扩张相关犯罪如行贿罪等的范围,明确"贿赂"等相关概念的边界,使对外国公司经济犯罪的刑事治理体系化、制度化。在此基础上重置司法管辖权,改变以往司法权的消极态度,通过参与跨国合作,特别是预防打击腐败方面的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主动介入到我国有管辖权的各类外国公司犯罪中,藉此提升我国应对外国公司犯罪刑事治理体系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5.
论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当今,重视刑法在环保中的作用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一些发达国家为惩治环境犯罪已制订出一系列相当完备的法律法规。在国际环保领域,人们也把环境犯罪视为国际犯罪,并就国际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积极进行探索,力求把它纳入国际性决议和多边条约之中。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也取得了重大进展,1997年3月颁布的新刑法对环境保护作了一些新规定,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设专节惩治环境犯罪、扩大环境刑事立法保护的范围、新增法人犯罪的规定、加大环境犯罪刑罚力度。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这些问题是: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尚待商榷、环境刑事立法保护的范围仍有不足、保护重点不符合立法要旨、“预防为主”的原则未能充分体现等  相似文献   

16.
李健 《理论界》2010,(3):58-60
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进一步明确,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国际上通行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关规定分析,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趋势,探讨我国如何完善刑事司法体制,把握国际环境,结合我国现有的国内立法环境,充分发挥能动性,加强国与国之间面对面的交流,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通行做法相接轨,更好地推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7.
我国已经步入民生时代,我国刑法正面临着从国家刑法向民生刑法的转向,民生刑法理应成为食品安全犯罪乃至整部刑法典的立法理念。依照民生刑法,食品安全犯罪在刑法分则体系中应当被定位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其规制方案应当这样设计:通过纵向的法益保护前置措施,包括设置抽象危险犯、预备行为犯罪化、增设持有型犯罪,和横向的调控范围拓宽措施,包括拓展打击环节、增设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来实现刑事法网的严密化。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聚众犯罪的统一规定,导致<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界限模糊,刑事司法解释对聚众犯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存在缺陷,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犯罪存在困难.为使我国有关聚众犯罪的法律规定更加规范和科学,应当在<刑法>中明确聚众犯罪的概念,统一聚众犯罪的行为方式,统一规定暴力聚众犯罪的转化犯,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协调聚众犯罪的法定刑,扩大聚众犯罪的罪名范围等.  相似文献   

19.
韩成军 《河南社会科学》2011,19(6):61-71,219
刑事诉讼中的追诉标准是侦查起诉中应重点把握的问题,应对追诉标准与定罪标准进行准确界分。立法是司法实践的反映,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追诉标准反映出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犯罪定罪情节的认识,是在立案、侦查、提起公诉阶段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分析贪污贿赂犯罪的认定问题,因而探讨其定罪情节在侦查起诉阶段的特征以及准确适用问题,对于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并且也有利于从理论上对贪污贿赂犯罪进行研讨。我国刑法中的贪污贿赂犯罪的追诉标准是缺乏一定操作性的。从刑法理论上看,深化侦办此类犯罪的细则研究,对于增强刑法分则相关罪刑条文的实务操作性,将罪刑原理融合到刑事司法活动中,促进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的与时俱进,有效地惩治和全面地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  相似文献   

20.
《江西社会科学》2013,(11):148-153
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其立法目的既是为了与国际公约相衔接,也是为了进一步打击腐败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对比分析域外相关立法例,我国现有理论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予以定性的"民事没收性质说"、"行政强制措施说"、"强制处理方法说"、"综合说"由于观察视野的局限,存在以偏概全的问题。根据程序分类的基本理论和立法对该程序的基本规定,我国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是一种刑事没收性质的刑事特别程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