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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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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证券立法的参照模式我国证券立法处于初创时期,有必要借鉴和吸收国外、海外的立法成果.可供参照的模式大体上有以下五种:1、美国模式.美国证券立法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联邦法律,主要是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二是各州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三是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某些规则.美国模式的特点是:(1)国会对公司设有立法权(立法权归各州),因此联邦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证券法;(2)各州的  相似文献   

2.
创业文化教育是现代教育文化体系中的新兴教育领域,但在基础教育领域,创业文化教育还处于萌芽甚至是空白状态,故在教育观念与教育实践中探讨如何在基础教育体系中推进创业文化教育就具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转变教育观念,将创业文化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整体布局之中;加强适合基础教育阶段的创业文化教育本身的系统研究;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利用时代发展的有利条件与社会资源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创业文化教育服务。  相似文献   

3.
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的国际经验1.美国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做法(1)以大规模政府投入来确保基础教育的普及。美国各州往往通过立法保证义务教育在适龄人口中的普及。同时,美国政府还通过专款确保残疾儿童、学习成绩落后儿童享受基础教育。美国大规模的政府投入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基础教育的发展,但同时,由于政府全面负责  相似文献   

4.
张佳华 《理论界》2007,(10):104-105
德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通常被认为具有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特征。但从其证据制度的立法角度来看,它没有独立的证据法典,其刑事证据规则多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典中,蕴含在证据原则和一般程序规定里。学界对德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理解仍存在误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联邦最高法院和联邦宪法法院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的判例对证据规则的确立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德国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对我国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州际协议:美国的区域协作性公共管理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州际协议是美国<联邦宪法>所期望和促进的一种最重要的州际合作机制和跨州区域治理机制.它是美国联邦主义背景下各州依据宪治原则构建的一种自主治理跨州区域公共事务的重要机制.通过这种机制可以组织起各州之间的制度性区域公共管理行动,构建跨州区域协作关系,以此推动跨州区域共同事务走向协作性和一体化治理,其目的主要是保证各州的生存和发展.  相似文献   

6.
美国国家结构形式的演变及联邦中央权力集中的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经历了由邦联制向联邦制演变的历史过程,这种演变完全决定并适应于美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政治、经济、军事等客观条件的变化。与此相适应,美国的国家权力也逐渐由各州分权走向联邦中央集权。但美国联邦中央权力的集中,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中央集权,而是奉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美国的三权分立并不是三权的绝对平等,而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各有所重。  相似文献   

7.
美国民间的协会组织作为高等教育利益的代表者,在联邦有关高等教育的立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协会组织参与联邦立法的形式主要是游说,这包括内部游说和外部游说两类。协会组织对联邦立法的参与为立法过程提供了准确真实的信息。增加了决策层与实践层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利益攸关者的互动和博弈,增加了优秀立法方案形成的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的权力。另外,协会组织参与联邦有关立法还为高等教育自身争取到了更多的发展资源,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美国的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有借鉴作用。美国联邦的道路交通安全局(NHTSA)逐年更新的政策既界定了联邦和州政府各自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管理权限,也指导和帮助了州的立法实践,而州的法律又具体规范了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的执行。但美国的经验仅可作为一种参考,思考我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则的制定,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我国在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时,应确立安全的核心价值,有效平衡法律规范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构建较为全面的权责体系,以及确立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和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9.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根据宪法划分权力治理国家的二元制的联邦体制确立的原因,其一美国早期殖民地的生活经历是联邦体制确定的温床;其二美国资产阶级在联邦时期进行的主权在州的民主政治实验是联邦体制确立的桥梁,其三由邦联向联邦过渡是美国历史的必然。联邦制,是适应美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政治,它的确立是历史的必然。  相似文献   

10.
范雪飞 《江淮论坛》2011,(6):120-124,160
政界和知识界对德国的钦慕是日本继受德国民法的直接推动力,"迟到的强者"德国的崛起激励着日本,这奠定了日本继受德国民法的政治基础。德国学在日本法学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盛极一时,遮蔽了英国法和法国法在日本的光环,为日本继受德国民法奠定了社会和知识基础。日本通过新民法完成了立法继受德国民法,通过民法解释学完成了学说继受德国民法,立法继受并没有使日本民法全盘德国化,但学说继受却大有此势。  相似文献   

11.
有感于公司立法的联邦主义模式是美国公司制度兴起以及社会繁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制度因素,我国学者基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所形成的不同利益诉求、实际上存在的我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各种分权、以及我国统一型<公司法>的整体疲软等缘由.试图以地方分散型的公司立法来充分激发公司法这一法律手段的社会效用,但公司制度演变历程表明.只有当公司制在民主政治理念影响下完成了反特权的民主化改造后,公司立法的联邦主义为公司经营自由化所提供的法律可能才能真正发挥其社会效用.对照我国公司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问题的原因,公司立法的联邦主义在我国还只能是一道远方的风景线.  相似文献   

12.
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在教育国际化趋势下必须借鉴他国经验。美国联邦机构成功运用联邦立法和立法拨款、科研合同拨款方式形成对高等教育的宏观引导机制,使得联邦根据国家利益对高等教育发展有效调控的同时,又不破坏高教市场的竞争机制和高校的自治传统,这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高教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发展实用型职业技术教育是发达国家经济腾飞的成功经验。笔者最近翻阅研究了介绍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料,走访了赴德国考察职业技术教育的有关人士后,有了这一认识。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在一片废墟上,经过五十年的建设,大步登上了世界第三大经济强国的位置。德国介绍其成功原因:一是实行了市场经济,二是实行普遍的国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从而创造出优良的产品和较高的经济效益。德国整个教育是以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的结构体系。它根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确定与之相适应的层次和职业教育结构。它往前渗透到基础教育…  相似文献   

14.
择一罪过立法是中德刑法中共有的立法现象。中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主要分布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其中规定的过失犯占所有过失犯的约80%。德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主要分布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和污染环境的犯罪中,其中规定的过失犯占所有过失犯的约90%。中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罪过形式,而德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明确规定了罪过形式;中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规定的过失犯与故意犯的处罚范围和处罚程度完全相同,而德国刑法中的择一罪过立法规定的过失犯(或轻率犯)与故意犯的处罚范围不尽完全一致,而且对同一犯罪的过失犯(或轻率犯)的处罚均轻于故意犯。这些差异表明,德国刑法在明确性原则和责任主义的贯彻程度上均比中国刑法彻底,值得中国刑法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15.
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北美殖民地在反抗英国的斗争中日渐走向独立,人民追求保护人权的思想与追求独立的思想同步萌生并得到发展。《独立宣言》为其集中体现,各州及西部地区因而订立了权利法案或法规。1787年联邦制宪会议上制订的联邦宪法却缺少一部权利法案,这主要是由于代表着资产阶级利益的与会者为了功利的目的对此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此后,由于人民的不懈追求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促使资产阶级不得不订立作为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法案。  相似文献   

16.
作为政权形式的希特勒纳粹 ,早已被人类的正义力量所埋葬 ,但是 ,作为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政治运动形式的纳粹 ,却始终在战后的 (联邦 )德国阴魂不散。作者对这一现象———新纳粹在德国兴起的原因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最终规则”强调外资银行国民待遇标准不应拘泥于形式上的绝对一致,而要考察内、外资银行是否享有公正、平等的竞争机会,注重从事实上来衡量国民待遇标准。该规则使得当局的监管要求更加简化并更集中于风险控制。与此同时,新规则弱化了各州监管机构对外资银行的控制,从而使美国外资银行监管进一步呈现“联邦化”趋势。认识和把握美国外资银行准入监管立法上的这些新动向,不仅有助于中资银行准入美国市场,而且为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8.
德国社会住房法律制度是德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贯彻德国《基本法》规定的社会国原则的重要体现.目前德国的社会住房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以联邦层级的《住房资助法》和《住房限定法》为主,并辅之以有关的条例.在法律关系上体现了主管机关、资助接受人和住房权利人的三方关系,并通过目的限定和价格限定制度予以保障资助目的的实现,在不取消私法自治和私有财产权的条件下完成必要的社会安全保障目的.  相似文献   

19.
杨友孙 《学术界》2015,(2):227-236
在欧盟推动少数群体社会融入政策的影响下,德国也加大了推动少数群体,尤其是穆斯林人口社会融入政策的力度。为此,德国采取了反对歧视;推动德国语言文化教育、打击教育隔离;推动公共学校加强伊斯兰宗教教育;强调"文化适应";加强与穆斯林对话、打击穆斯林极端主义等措施。但由于穆斯林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德国的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不足,德国促进穆斯林社会融入的政策的近期效果并不明显。  相似文献   

20.
米良 《学术探索》2009,(6):52-58
马来西亚宪政制度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就由英国殖民者为其作了初步设计,在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独立以后,马来西亚的统治者也没有对其作根本性的改变,君主立宪制、责任内阁制、下院多数党领袖组阁、国会两院权力的分配等方面向其宗主国英国学习,在联邦与各州的关系上,似乎更多借鉴了美国的制度,如实行联邦制、联邦与各州的权力分配、每个州都有自已的宪法和法律等。苏丹通过选举产生并有任期,设有伊斯兰法院和土著法院等制度更使马来西亚的宪政制度增添了与众不同的特色。分析马来西亚宪政制度的特点,对完善我国宪政制度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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