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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生产者延伸责任"是循环经济时代的一种新兴环保理念,它是指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还必须对其产品废弃后的处置承担一定责任;欧盟新近在环保领域出台的一系列指令引入了"生产者延伸责任",旨在打造一条"绿色生产链"。我国应通过立法逐步建立和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我国企业也应提高对生产者延伸责任的认识.以便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  相似文献   

2.
废弃产品问题,乃指产品在消费后阶段被消费者废弃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针对日渐突出的废弃产品问题.瑞典的隆德大学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林赫斯特首次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概念,指出EPR是生产者责任的延伸,生产者应对其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承担延伸责任.延伸责任乃生产者义务的新增,生产者既包括产品的制造商,也包括产品的进口商,确定承担延伸责任的生产者的方法既需有原则规定,也需有特殊规定.延伸责任是为消除废弃产品的环境影响而设定,其内容须包含于为消除废弃产品的环境影响而承担的源头预防责任,产品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废弃产品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责任.  相似文献   

3.
应对循环经济条件下废弃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很多发达国家对生产者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要求。在规模化、专业化、效率化的多重价值目标的追求下.企业内生出生产者责任延伸承担方式的代履行制度,即由生产者付费,通过契约的形式委托代履行企业代替他们回收利用废旧产品。我国现有法律虽有一些模糊的代履行的规定,但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位和完善的制度支撑。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模式下的代履行制度。  相似文献   

4.
应对循环经济务件下废弃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很多发达国家对生产者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要求.在规模化、专业化、效率化的多重价值目标的追求下,企业内生出生产者责任延伸承担方式的代履行制度,即由生产者付费,通过契约的形式委托代履行企业代替他们回收利用废旧产品.我国现有法律虽有一些模糊的代履行的规定,但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位和完善的制度支撑.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模式下的代履行制度.  相似文献   

5.
从废弃产品问题来看延伸生产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的提出为有效的解决废弃产品问题找到了合理的途径。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破解废弃产品问题的制度回应。  相似文献   

6.
在产品责任中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商品、促使生产者注重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安全性有效途径之一。产品责任中设置惩罚性赔偿,应当借鉴《食品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应规定,并突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须有“欺诈行为”这一前提;产品责任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推定原则;惩罚性赔偿并非无条件的适用,从公平的角度考虑,应留有余地,既要考虑被告人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惩罚性赔偿额与实际损害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自1988年瑞典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首次提出生产者延伸责任概念以来,围绕生产者延伸责任内涵的认识分歧不断,科学地把握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内涵是进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立法的前提.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立法虽然在我国开始较早,但由于人们对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内涵认识尚有不足,使得生产者延伸责任立法仍存在较多问题.我国应根据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产者延伸责任立法.  相似文献   

8.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设立是为了充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权益,因此该法为生产者、经营者设立的理应是一种"严格责任",而非一般的侵权责任.本文试图以法经济学为视角探讨民事归责原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9.
农产品责任是指由于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而由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的民事侵权责任。农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在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的非常抽象,导致农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诸多争议。将农产品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主是损害赔偿,承担主体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农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以无过错原则为主,特定主体和情形下适用过错原则。构成件方面为农产品存在缺陷、须有损害发生及损害与农产品缺陷间存在因果联系。  相似文献   

10.
将初级农产品作为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其生产者认定为产品责任承担主体,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是世界产品责任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将生鲜乳等初级农产品纳入产品责任的"产品"范围之内,让缺陷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对受损害的消费者直接承担产品责任,以有效遏制和防范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发.在 "三鹿奶粉事件"中,缺陷生鲜乳的生产者--收购站应承担产品责任.在产品责任构成要件方面,应该适当降低消费者对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从性质上来说,既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特殊类型,也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中第59条规制的适用范围包括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以及不合格的血液,但此适用范围应予以界定。在此界定内,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生产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才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国际货物贸易的迅猛发展,国际产品责任问题也日益突出,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与重视。但是,由于各国实体法关于产品责任的实体立法差异很大,且国际社会未能达成统一的产品责任实体法,国际产品责任的冲突法就显得尤为重要。2007年颁布的《罗马条例II》使欧盟各国的产品责任适用法实现了统一,将各种立法理念有机结合,达到了多种价值取向的平衡,体现出较高的立法技巧。相形之下,我国于2011年4月开始实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则未能尽善尽美。因此,本文通过对欧盟立法的研究,力求对完善我国立法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3.
产品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在美国、英国以及欧共体,经历了合同责任、疏忽责任、担保责任到严格责任的演进。我国理论界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观点并不一致。现行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对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采用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销售者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并举的归责体系,从而比较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新版《循环经济法》与《德国资源效率计划》是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双向促进与互为依存的关系。2012年6月,新版《循环经济法》取代94版《循环经济法》。新版《循环经济法》的宗旨是执行欧盟第2008/98号废弃物框架指令规定的义务责任,并基于欧盟标准进一步推动发展德国的废弃物管理制度。新版《循环经济法》规定了新的五层级废弃物等级序列,对于废弃物与副产品概念作出明确区分,并创设"废弃物抑制计划"体系;它在制度层面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使德国在实现真正的封闭型循环经济的目标进程中迈出扎实一步。《德国资源效率计划》的宗旨是实现原料生产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它明确划分了废弃物再利用与循环利用的界限,使循环经济法律目标从废弃物管理转变为国际水准的资源管理,从而革新与扩展了德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在欧盟金融服务法中,服务自由原则适用于金融机构通过临时性实体移动的方式在东道国提供的服务或者在没有实体移动的情况下直接提供的跨境服务。对于符合公共秩序例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或者符合共同利益例外的非歧视性限制性措施,服务自由原则是最低限度协调、相互承认和母国控制等原则的立法依据;对于不符合上述例外的限制性措施,该原则具有直接适用的法律效力。为了正确适用这一原则,欧洲法院在诉讼中应遵循严格的推理规则,对审理对象的性质及其合法性、合理性依次作出认定。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进程,服务自由原则不仅能够适用于各成员国的公法规则,而且还应当延伸适用于各成员国法中与跨境金融服务活动有关的强行性私法规则。  相似文献   

16.
《食品安全法》第131条规定的网购食品平台责任规则,正确处理了入网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的责任关系,将食品生产者规定为网购食品致害消费者责任的直接责任主体和追偿权的责任主体,具有重要的法理意义和价值,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责任一般规则出现的遗漏生产者作为责任主体的立法漏洞具有重要的补充价值,因而在确定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时,应当比照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31条规定的客观连带责任和第148条规定的首负责任制规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主观连带责任规则,都有相互借鉴意义,均可比照适用。  相似文献   

17.
在产品侵权案件中,当某种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而市场上存在多个制造该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时,如果受害人无法举证该致害产品到底来自哪一个生产者,根据传统侵权法的举证规则,受害人就会因为不能证明因果关系而无法得到救济。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美国法院在涉及产品责任的案件中创造性地发展出了市场份额责任规则。我国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类似情况,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类案件中的受害人还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全面分析美国产品责任法中市场份额责任规则的产生背景、司法适用状况、发展完善程度,厘清该规则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差异,明确我国立法中引入该规则的必要性及其适用条件,对于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体系,避免民法典制定中出现相关疏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三鹿奶粉等缺陷产品致人损害事件,使全社会再次关注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问题.本文通过对严格责任理论历史的溯源和分析,对我国产品责任法及归责原则现状进行梳理,阐述产品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的合理性,对产品责任法适用和完善严格责任原则提出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循环经济的价格支持框架——以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当前循环经济动力不足的原因在于回收资源成本高,污染排放代价小,治污成本难以社会化.基于回收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关系,通过原生资源与回收资源投入、废弃物排放与污染治理成本的比较,本文提出以产权、税费、罚款、投资、信贷、补贴、舆论等措施为手段,调整企业成本构成,形成"政府调节市场,价格促进循环"的循环经济支持框架.并通过理顺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完善资源有偿利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低端准入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来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推动循环经济长效发展.  相似文献   

20.
绿色消费的核心是选择绿色产品或服务,它强调在选择与消费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以及消费后都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我国有关绿色消费的法律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一部专门引导和规范绿色消费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与绿色消费相关的条文较少且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规制不足;绿色消费涉及十余个行政管理部门,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之间缺乏协调性,导致内容碎片化、权威性不足,难以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和遵守。我国应适时出台专门的"绿色消费促进法",该法遵循全过程引导和规范、公众参与、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等原则,构建信息公开和产品绿色信息公示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及经济激励制度。同时,要完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与绿色消费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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