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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事侵权责任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发生的新型侵权责任,是商事主体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商事赔偿责任。商事侵权责任区别于传统民事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以严格责任为基础,责任形态经济化,其侵害的客体也较为复杂。鉴于商事侵权责任内涵的独特性和区别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特点,在未来的制度设计方面必须有所反映。  相似文献   

2.
商业贿赂是近年来“曝光率”较高的一个名词,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商品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它严重危害一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家的廉政建设以及良好社会风气的培育。商业贿赂既触犯了刑事法律,也触犯了行政法律以及民事法律,但是,首当其冲的则是商事秩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对商事贿赂的主体不仅要从刑事、行政、民事方面进行制裁,更重要的是要从商事方面对其进行制裁,要求其承担商事责任,而不能以民事责任代替商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随着商事交易的频繁与扩大,商事信用在现代商事活动中的作用愈益突出.而目前我国对商事信用的法律保护和规制不足,相关法律制度缺位,导致商事信用危机加剧,市场秩序混乱.因此,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事信用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商事信用危机的加剧,造成了市场秩序的空前混乱,商事主体的信用缺失使交易风险更加明显.单纯依靠道德和观念上的东西,很难制约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守信的状况.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与必要的制度安排来健全我国的商事信用机制,提高商事主体的信用水平,从而解决目前存在的商事主体信用缺失问题.  相似文献   

5.
商事信用之历史考察与体系建构趋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商事信用是现代商业社会秩序存续的奠基石。但商事信用在性质和概念上与道德信用、经济信用和社会信用往往混同在一起。商事信用从其逻辑起点上说,是来自人性之本原。从现代商事发展的要求来看,商事信用在其性质上已脱离原始懵懂而进入了明晰确定的法律界域,从一定意义上,使其同民法之诚实信用原则区别开来,这使得专业技能化发展的商业成了民商分立的坚实基础,同时也成为商事信用体系建构的基本趋势。  相似文献   

6.
商事信用是人类在商事交易过程中的合作关系,其形成和扩展的主要障碍来自于交易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商事信用与财产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性,一方面,财产权作为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工具,是商事信用的基础;另一方面,商事交易中客观的信用需求也推动着财产权制度的变化。所有权作为财产权制度的核心,其不同历史形态与社会的商事信用状况紧密相关,从财产法历史来看,个人所有权制度的产生也是适应商事交易中信用需求的过程。  相似文献   

7.
商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在民法和商法关系方面采纳了民商合一模式。商法责任是民事责任的特殊形态,但是也有其自身特征。包括归责原则的二元结构;责任的相对性、替代性;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损害赔偿替代原则在责任形态中具有根本地位等。未来的制度体系建设包括以企业为中心的商事责任制度的确立、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原则的相互为用和损害替代规则的体系构建。  相似文献   

8.
从信用法律范畴要义与传统语义之缺失入手,在分析商事信用范畴中的人格本性与财产特征的基础上,对商事信用范畴及其法律本质进行了新的阐释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商事调解因其具有能实质高效解决争议、维持友好关系等独特优势,日渐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通行方式。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事争议解决需求不断增长且日益多元的趋势,国家适时出台《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为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提供了巨大机遇。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当前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仍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唯有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方向指引,重塑“一带一路”商事调解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并通过培育现代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国际商事调解职业队伍,明确商事调解协议执行机制,构建国际商事调解信用体系,方能有效应对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的现实挑战。  相似文献   

10.
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关商事失信惩戒制度严重缺失,应确立法律制度建设在商事失信惩戒机制中的核心地位,并根据商事信用特点和我国国情确定立法基本原则,构建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国际商事合同中法律选择条款体现了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合意,该条款具有效力上以及权利来源上的独立性。法院地冲突规则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如果国际商事合同不涉及公共利益,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院地绝对优先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除非当事人在法律选择条款中明确规定准据法不能适用于侵权责任,该条款确定的准据法能够扩张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当法院地冲突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在侵权责任与国际商事合同存在密切联系或者出现责任竞合时,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法律选择条款既不以权利为内容,也不以利益为内容,该条款不能通过利他合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如果选择了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与其他未选择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具有密切联系,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扩张适用于其他合同,进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  相似文献   

12.
商事代理制度不仅在国内商事交易中而且在国际贸易中都被广泛采用 ,代理商亦由此而成为商事交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独立行为主体 ,本文论述了商事代理的发展过程、种类、代理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责任 ,对英美代理制度中具体问题的借鉴等方面问题 ,并探讨了我国商事代理制度构建问题。  相似文献   

13.
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法律文本,获得实证法表达,是立法理论与立法实践理性决策和审慎抉择的产物.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历经半个多世纪得以演进与发展既是现代企业的制度需求,也是现代商法强化企业营利和社会责任目标融合互动的立法价值追求.企业法律责任究其规范性质而言应具有强制性规范、倡导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兼备之特征,究其实现途径则需要依赖司法裁判与商事自律.  相似文献   

14.
目前的法学界没有明确提出商事侵权行为这个概念,但是,商事侵权行为由于具有其自身特点,如果不将其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相区别,将不利于被侵犯的商事权利的保护.文章从商事主体具有营利性的特点出发,分析了商事侵权行为所应当保护的客体--商事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最终提出了商事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相似文献   

15.
商事仲裁责任制度简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事仲裁得以存续、发达的根本原因在于效益与公正价值的统一,而商事仲裁责任制度是保障商事仲裁公正的关键.商事仲裁责任制度由仲裁员责任制度和仲裁机构责任制度构成.仲裁员责任与仲裁员责任的性质、仲裁员承担责任的诉因、仲裁员责任豁免理论三个方面密切相关,但仲裁员责任豁免是核心.仲裁员与当事人间、仲裁机构与当事人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服务合同关系,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应为其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完善的商事仲裁责任制度需体现在一个完善的仲裁法律体系中.要解决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中现存的问题,需构建清晰合理并有利于整个仲裁体系发展的仲裁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6.
商事行为制度是<商事通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商事通则>是最符合我国现实的商事立法模式,这也是商事行为独立正当性的宏观背景.从商事实践特别是商事司法的要求来看,商事行为的独立性也具有必要的社会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商行为法规范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转型国家更具意义,它除了可以更好地解决商事纠纷之外,还可以培育人们匮乏的商事意识.  相似文献   

17.
商事审判理念的提出是民商事审判的一次理念革命。如何结合商事审判理念调整商业领域发生的侵权行为,构建商事侵权理论,对处于探索阶段的《侵权责任法》的司法适用和商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商事审判视角下的商事侵权在英美法的法学研究中是重要的研究领域,甚至形成了兼具法律适用实体性和商事审判程序性的商事侵权请求权。和传统自然人间的民事侵权相比,商事侵权的主体在营利性、活动强度、影响范围和赔偿能力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商事侵权的客体涵盖了商业关系、商业契约、商业机会等具有相对性和无形性的法益,不再局限于传统民事侵权的绝对权,因此也具有特殊性。本文试图表明,结合商事审判理念对商事侵权案件进行司法适用,可以兼顾到商事侵权的特殊性,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尊重商人自治和促进商业交易,实现商事审判的制度目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有很多合伙没有进行商事登记就从事商事活动,一旦产生纠纷,是以商事登记的信息还是以客观事实作为法律事实,各个法院看法不一。这对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保护十分不利。通过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合伙商事人格登记制度的不同规定,并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本文认为立法者应当对合伙的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进行完善。商事登记对于个人合伙、联营型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商事人格仅具有公示效力,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商事人格不仅具有设权效力,也具有公示效力。  相似文献   

19.
商事代理留置权是商事代理人享有的一种特殊权利,具有保全商事代理人债权的功能。商事代理留置权是建立在商事留置权的基础上,以商事代理独立于民事代理制度为前提。它具有民事留置权的一般特征,其形成条件受制于商事代理的营业性特点。商事代理留置权有拒绝返还的抗辩、留置物的处分以及优先清偿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0.
商事登记程序作为商事登记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商事登记制度的核心。本文在梳理商事登记程序制度功能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商事登记程序立法的现存问题,重点探讨了我国商事登记程序立法的完善思路,具体包括改革前置审批程序,试行后置审批制度;确立形式审查原则;建立注册官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登记管理网络化;构建登记公示制度;建立瑕疵登记的补救机制;明确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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