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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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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辑同志:我朋友王某与丈夫谢某于1999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3年8月,王某发现丈夫在外租房与第三者同居,与谢某大吵了一架,谢某见事情败露,便要求与王某离婚,王某未同意。2004年5月,谢某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儿子由谢某抚养。前几天王某忽然想起在审理她夫妻二人离婚过程中,审判人员曾经告诉过她,可以要求谢某予以损害赔偿,可当时她不想离婚,故并未主张这一权利。现在,王某还能否找前夫要求赔偿?读者郭汾郭汾读者:首先明确一点:王女士有权要求其前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日本的"中老年人离婚"数量逐年增加.其原因主要有: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小家庭化进程的加剧、 "二战后出生高峰期出生的一代"的社会背景和生活方式对夫妻感情的销蚀、离婚民法修正案的溢出效应等等.与此同时,在中国也出现了类似"中老年人离婚"的现象.此类现象已经不再是局限于家庭内部的问题,其影响涉及到了社会结构和意识的变迁,折射出诸多层面的反思.  相似文献   

3.
《收养法》上的继子女收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文灿 《社会福利》2007,(10):53-54
案例: 张辉(男)与李瑞平于1996年8月结婚并生育一女,取名张静.1998年11月,二人协议离婚,张静由张辉抚养.2000年6月,原告王芬与张辉结婚,张静一直随张辉和王芬共同生活.2002年7月,经张静生母李瑞平同意,王芬收养了继女张静并办理了收养登记.  相似文献   

4.
[案情]原告:张红,女,39岁。被告:山西省长治市民政局。法定代表人:贾凤,局长。第三人:王平,男,40岁。张红与王平于1980年登记结婚。1996年双方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因张身体不适,委托王平全权办理离婚事宜。长治市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根据法律规定,于1996年1月25日派人前往晋城市张红  相似文献   

5.
刘少才 《东西南北》2008,(12):55-55
只有基于人性之上的法律,才能让社会更和谐。有人戏称"澳大利亚是男人最没有希望的地方"。因为这里的男人"三不敢":一不敢打老婆,二不敢离婚,三不敢打孩子。在澳大利亚,如果男人动手打女人,只一个巴掌,就可以报警。警察来了,把女人送到避难所,通过起诉,男人就得坐牢半年或12个月分居,然后可以判离婚,不但家庭70%的财产要判  相似文献   

6.
[案情]1994年6月,婚姻当事人张某(男)与王某某(女)在区婚姻登记机关依法领取了结婚证。1999年7月,二人以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为由,到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按照法定程序,登记机关审核了当事人提供的所有的证件、材料,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当事人还在有关材料和登记表上签了名、按了手印。1999年8月,二人领取了离婚证。2001年2月,王某某的父亲以监护人身份向区婚姻登记机关  相似文献   

7.
在当代美国社会,离婚率已高达50%,生活在双亲家庭之中的儿童还不到50%,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已引起美国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离婚率不断上升,人们都想简化离婚的手续,消除离婚双方的耻辱感和敌对情绪,从而使离婚变得"体面"一些.所谓《无过失离婚法》正是这一形势下的产物.也就是说,当一对夫妻办理离婚的法律手续时,  相似文献   

8.
目前,有关报刊杂志正在开展关于离婚问题的讨论,许多人在讨论时,往往将范围局限在离婚的男女双方,而对于第三者——离婚子女则很少涉及。似乎离婚仅仅是男女双方的事,这是很片面的。马克思在一八四二年曾指出:“他们抱着幸福主义的观点,他们往往想到两个人,而忘记了家庭。他们忘记了,  相似文献   

9.
机构动态     
《社会工作》2011,(7):19-20
北京夫妻离婚将有专业机构劝和 今后,北京闹离婚的夫妻将有专业社工"劝和",年内该市将在婚姻登记处建立"维情社工事务所",为准离婚人群提供情感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  相似文献   

10.
刘县书 《东西南北》2008,(12):13-13
以前,"王子与公主"的故事是童话;现在,"老夫与老妻"的故事是神话。"为了保护地球,我们不离婚吧。"一个丈夫指着窗外阴霾的天空,恳切地对闹离婚的妻子说。噢,太搞笑了吧。也许他应该这么说:"为了孩子,我们不离婚吧。"对,为了孩子,为了地球,不要离婚,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一项最新研究可以作证,他并不是搞笑。  相似文献   

11.
王薇 《社科纵横》2008,23(12):97-98
中国现行法律虽然只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但并不否认婚内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也不排斥婚内损害赔偿.承认婚内损害赔偿以夫妻别体主义为理论基础,是对夫妻独立人格的确认.我们应该允许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婚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竞合,请求权人在配偶方行为构成侵权时,既可以选择不离婚请求对方承担婚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选择离婚而请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李洪祥  王畅 《求是学刊》2020,47(1):104-112
十年来离婚绝对数只增不减,有人提出应当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苛刻条款",以限制离婚数量的增长,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妇女权益。但在我国推行该制度,则明显弊大于利:与夫妻感情破裂理论不符合,容易对婚姻自由造成损害,对离婚当事人一方损害,容易造成法官权力滥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制度功能难以实现等。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是离婚问题的基本原则,所以不赞成将该条款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它不是解决轻率离婚和规避法律离婚的恰当制度途径。确保婚姻家庭稳定较优的途径应当是倡导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完善征信体系,相对增加离婚成本。  相似文献   

13.
沈嘉荣 《青岛画报》2006,(12):68-69
日前,有幸应邀在三生缘参加了一次"普洱茶会".幸者一是得品百年普洱"陈云圆茶".茶谚云:喝熟茶,尝生茶,品老茶.老茶,少则五十载,多则百年沧桑,极珍极贵,是谓"可遇不可求"者;幸者二是得会著名茶人邓时海先生.邓先生是国际茶文化研究会荣誉理事,多年来深研普洱文化,对重振当代普洱有重大影响.之前,我已拜读过邓先生的大作.不知三生缘缘何法术,引来真神下降,使吾等可执杯当面求教;幸者三乃得闻六百年古琴之天籁.台湾古琴演奏家蔡先生、王先生伉俪携明琴来青,席间一曲"平沙落雁",举座皆惊.清音肴茶,天下之雅,莫过于此.  相似文献   

14.
2007年2月7日,由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主办的民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专题研讨会,专门讨论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王明珂先生的三部专著:《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羌在汉藏之间:一个华夏边缘的历史人类学研究》、《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本与情境》,前两本是王先生的旧著,而第三本则是2006年出版的新著。一次研讨会专门讨论当代某位学者的专著,这样的会议并不多见。可见,王先生著作十分重要,已引起大陆学者的普遍关注。笔者有幸出席这次研讨会,现结合参加会议的感受,并及阅读王先生著作的体会,对王先生的新著《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本与情境》并及书中所体现的研究视角稍加评介,以就教于王先生及有关方家。  相似文献   

15.
近来有机会读了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的王季思先生校注的《西厢记》,在“重印说明”中说明王先生在这次重印中,又对校注文字作了一些修改。然而我感到在重印本中还存在些问题,需要与王先生商榷。 甲、标点方面: 一,在二本一折中有:“长老在法堂上高叫:两廊僧俗,但有退兵之策的,倒陪房奁,断送鸳鸯与他为妻”一句。在这里,我认为王先生的标法有失。原因在于王先生可能将“断送”视作动词来标点的。其实,“断送”一词在这里已成为名词,作“赠品”解,与“房奁”一词并列。这在元人杂剧中是个习用语,诸如关汉卿的《王闰香夜月回春园》杂剧第四折:“…  相似文献   

16.
正王宝强与马蓉两人闹离婚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又要争孩子,又要分钱,又要分房,甚至还要分衣物,从前的幸福和睦全然不见,跟唐代离婚协议书上的"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完全相反。难道以前离婚都是这么和和美美吗?瞿秋白、杨之华和沈剑龙的恋爱三人行  相似文献   

17.
我是拿破仑 有一个法国人,42岁了仍一事无成,他自己也认为自己简直倒霉透了:离婚、破产、失业……他不知道自己的生存价值和人生意义.他对自己非常不满,变得古怪、易怒,同时又十分脆弱.有一天,一个吉普赛人在巴黎街头算命,他随意一试. 吉普赛人看过他的手相之后,说:"你是一个伟人,您很了不起!" "什么",他大吃一惊,"我是个伟人,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吉普赛人平静地说:"您知道您是谁吗?" "我是谁?"他暗想,"是个倒霉鬼,是个穷光蛋,我是个被生活抛弃的人!" 但他仍然故作镇静地问:"我是谁呢?" "您是伟人",吉普赛人说,"您知道吗,您是拿破仑转世!您的身体流的血、您的勇气和智慧,都是拿破仑的啊!先生,难道您真的没有发觉,您的面貌也很像拿破仑吗?" "不会吧……"他迟疑地说,"我离婚了……我破产了……我失业了……我几乎无家可归……"  相似文献   

18.
王俊杰先生,河南省尉氏县人,生于1915年12月。1938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历任国主编译馆编译员、河南省政府编译室主任、西北大学、河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校副教授、教授。 王先生涉猎广博,研究领域广及中国古代史和中国近代史,其中,下述两个领域成就尤为突出: (一)清史研究。30年代后期至40年代,王先生主要从事清史研究。他曾应约参与了著名学者肖一山先生主持的清史的撰修工作,分担了清史艺文志、  相似文献   

19.
离婚,是世界范围的一种社会现象,由于大量的家庭解体,伴随而来的“单亲家庭”增加、再婚困难、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家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多少会给社会带来压力。因此,离婚问题已成为国内外社会学家、家庭学家、伦理学家的重要研究课题。但是很有趣,迄今为止,国内外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统计离婚率的方法。从大量的资料看,目前国内外离婚率的统计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离婚数与同期结婚数之比。这是国内外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如美国国情普查统计:美国在七十年代末,离婚者110万人,占结婚人数的二分之一据苏联报道:“1979年苏联结婚与离婚的比例为3∶1。1982年报载:天津的一个区,结婚与离婚的比例为25∶1。  相似文献   

20.
数据库     
《社会》1984,(6)
●我国每天人口变动和婚姻情况:全国每天出生5.1万人,死亡1.7万人,结婚2.3万对,离婚1170对;上海每天出生594人,死亡201人,结婚532对,离婚15对。 ●香港:总面积1066平方公里,现有人口530多万(外国居民约15万,其中英国人2万人左右);人口密度平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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