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财产罪犯罪对象得到刑法的保护,是维护和促进我国网络事业发展的关键,但现有刑法条文由于立法时的局限性,并没有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财产罪的犯罪对象之中。若通过刑法中的财产犯罪解决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问题,则必须要面对其作为犯罪对象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原则之间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2.
试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不断出现。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在此方面存在立法空白,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本文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和存在形态,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有关国内外典型案例和立法,并对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既有理论探讨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以“无体物”形式存在的特殊财产,应对其进行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3.
虚拟财产继承立法构想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互联网时代孕育而生的虚拟财产为社会生活带来了新的广袤财富,也同时拷问着变革中的继承法律制度.通过对其可被继承性、请求权基础、继承效果和意义的分析能得出虚拟财产继承的一般理论基础.虚拟财产类型广泛,性质特殊.可继承虚拟财产包括网络账号、网络物品、网络货币、网络电子信息、其他网络财产等五类.类型化的构建能为虚拟财产继承划定准确的范畴,为法律规范奠定基础.继而,根据权能、隐私权、契约等因素进一步对可继承虚拟财产予以限缩,构筑虚拟财产继承的立法规范.最终,通过所有权继承和使用权继承两个路径实现虚拟财产继承法律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网络诈骗犯罪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网络犯罪中增速最快的犯罪类型.本文以安徽省为例,从犯罪总量不断增长,犯罪方式趋向专业化、集团化,犯罪主体低龄化等方面对网络诈骗犯罪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了当前在办理网络诈骗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强化虚拟社会的现实化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立法,确定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和受保护性等的防控对策.  相似文献   

5.
浅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春华 《兰州学刊》2005,(5):199-201
网络虚拟财产这一新兴的社会现象,由于在学术界和司法界对其法律属性的认识存在着分歧,进而导致了针对网络虚拟财产个案的法律适用的争议.本文试图通过对各种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比较,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进一步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债权的本质属性以及其物权的附属性.  相似文献   

6.
陈维铨 《学术界》2007,(1):93-96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事物,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体现在虚拟财产之上的也应当是一种财产权。虚拟财产的财产性质产生离不开网络和网络游戏,在虚拟财产之上的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关系,应当专门立法加以调整。  相似文献   

7.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游戏繁荣发展,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越来越多,而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立法。网络虚拟财产应是一种合法的财产并由法律加以保护,但由于其自身的特征难以归到传统的民事权利中,可以设置一种新型的虚拟财产权,目前可按照一般财产的民法、刑法等保护方法去保护。  相似文献   

8.
网络犯罪是一种新型的高科技犯罪,对我国刑事法律中关于刑事管辖权、虚拟财产、网络共同犯罪的认定等诸多问题都带来了冲击。为此,应当对刑事立法进行完善:确立网络犯罪"长臂管辖权"原则,增加多边合作;加强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承认片面共犯和继承的共犯;增设单位作为网络犯罪的主体;完善刑罚种类,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9.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财产性及其保护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蒲昌伟 《学术论坛》2007,(4):138-143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因为它与法律确认的现有财产形态相比较,同样具有稀缺性、可控性和价值性等特征,同样存在取得方式的合法性问题,所以法律应该予以保护。但在现行立法上却没有相应的规定。现行法律在有效解决涉及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权益纠纷方面显得越来越困难。因此,针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立法很有必要。应该在将来制定的民法典的民事权利部分增加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新的民事权利类型,以满足网络游戏环境下的玩家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应该直接将玩家与网络运营商的权利义务法定化,排除网络运营商单方面制定规则的特权。当然在立法的同时应注意与现行的法律规范的衔接。  相似文献   

10.
电子游戏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但与此相伴的是大量的关于虚拟财产的纠纷,由于立法的滞后,这些纠纷往往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游戏产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快相应的立法。本文对虚拟财产保护的必要性,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虚拟财产纠纷的法律保护现状和立法对策等进行了论述,希望对虚拟财产相关立法完善能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1.
伴随网络犯罪的逐渐高发,网络犯罪的罪名体系不断扩张,对于制裁不断异化的网络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网络犯罪的急速变异,刑法对于网络犯罪的制裁与评价却相对滞后,罪情与法情的现实尴尬不断呼唤刑法新罪名的制定。《刑法修正案(九)》在以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制裁以信息网络为对象的犯罪,转而同时制裁以网络为工具和以网络为平台的犯罪,尤其关于网络犯罪治理的空间思维不断增强。面对网络犯罪罪名体系的扩张,网络越轨行为的犯罪化根据迫切成为当前亟需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亲属相盗作为盗窃罪的特殊类型,自上古三代就已为法律所特别关注,其相关法律规制在封建成文法典中日臻细密、严谨,该立法传统中断于新中国成立之后。法律是正义的文字表达,最具生命力的刑法规范是那种与具体的生活事实建立起稳固而持久的实质性对应关系的良法,由此,从伦理角度对封建社会亲属相盗立法进行分析,寻找合于时代的民族精神、伦理规范,对今日中国刑法的科学与发达能够提供些许经验与借鉴。  相似文献   

13.
贪污罪的客观方面在我国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都存在着争议。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应当把握公务性、直接性、内容的特定性三个特点。侵吞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业已持有的公共财物非法变更为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窃取是指以秘密的方式获取行为人与他人共同管理或者经手的财物。骗取是指采取欺骗手段将处于他人主管、经手的或者是行为人与他人共同主管、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对有关财产犯罪问题的分析,应以民法理论为基础。盗窃罪与侵占罪客体的认定、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物的认定及占有关系的认定等均应参照民法理论进行解释。民法语境下,可以从主体方面、主观方面、客体方面、客观方面四个维度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相似文献   

15.
由于内地与澳门的政治体制不同,决定了立法制度的差异.对行政法规的立法依据究竟是否可以宪法作为立法依据,还是必须以法律为立法依据,在内地的立法法中尚有争论,但在澳门立法法中清楚地规定既可依基本法,也可依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对行政法规规范的范围,在内地的立法法中行政法规并没有保留的事项,在澳门立法法中行政法规有保留的事项.对行政法规的地位,在内地立法法中法律优先原则是绝对的;在澳门是相对的,需要先服从基本法的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6.
习惯在司法过程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过程中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纠纷,现代的法律总是遭遇乡土习惯的阻挠。法治建设中,法律作为本土的内生秩序,与中国文化有更强的亲和力。习惯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依习惯裁判可以满足当事人的乡土诉求,减少法律实现的阻力,节约司法成本。在我国立法中应给与习惯相应的法源地位,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巧妙地运用习惯,在习惯与法律之间作出合理的选择。法官需要掌握收集与鉴别习惯的技术,对习惯进行论理解释,对裁判结果展开合法性论证,最终可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加入WTO使中国法律面临一系列冲击和影响,了解掌握世贸规则,并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是中国法律界面临的共同任务。我们要正确看待我国“入世”后的法律调整,加强我国的立法工作;认真研究世贸规则,尽力维护民族利益;积极参加世贸新规则谈判;继续改革开放,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和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18.
WTO协议在我国国内适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和条约法的基本原理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分别就各国处理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问题的方法,我国处理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实践,以及WTO协议在我国的适用问题展开论述,试图通过“转化”、或“纳入”及效力等级的分析从国际法、国内法理论方面解释这一难题,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一点新思路。  相似文献   

19.
从“书本上的法-行动中的法”框架出发,对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四年来的实际运行做考察和评析,认为2001年修改《婚姻法》虽然在立法上、理念上、法律规范层面上取得非常大的进步,但实际社会效果有限,没有完全实现其立法目的。在完善法律体系的时候要重视法律规范与社会规范等其他社会调控体系的协调,在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和谐共生、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中实现社会调整目的。同时,也应该高度重视规范的可行性,研究其实际运行效果。  相似文献   

20.
历时三年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然其范围和体例、内容及用语与表达尚存在很多不足与问题.《草案》应将电子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监管等作为立法的重点,删除快递物流等就电子商务法而言无特殊性的内容,充分考虑与其他立法的协调和衔接,确立媒介中立、技术中立等符合高度性、普适性及特殊性的立法原则,制定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的具体内容,并要避免立法术语和表述方面的错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