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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公司资本三原则内在矛盾之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迎霜 《社会科学》2008,(3):160-164
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是公司资本制度经典原则.资本三原则在统一的"资本"概念下,看似逻辑清晰,环环相扣,但是随着公司的商业实践发展,授权资本制、折衷授权资本制的引进,公司资产结构的复杂化使得资本三原则精巧的理论结构受到了实践的冲击.资本确定原则确定的形式资本不再具有表征公司真实资本的作用,资本维持原则维持的标准并不一致,资本不变原则中资本变化却是常态.我们必须重新思考资本三原则的功能,对其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2.
我国新公司资本维持机制是在对公司资本信用质疑、由"公司资本维持向公司资产维持"观念变迁、社会环境发生根本变化下的重构,符合商业规律,顺应公司法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3.
资本维持规则被认为既不能真正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又易造成公司资产的闲置浪费。但资本维持规则仍有一定优点。人们提出的偿付能力测试等替代性手段,虽有优点,但仍有其无法克服的缺点。妥当的出路是,汲取二者的优点并尽量扬弃二者的缺点。既要保护现有和可预见债权人的债权,又要适当保护无法预见的将来债权人的债权,并对规则的适用效率和成本予以适当考虑。  相似文献   

4.
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现代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经由一系列否定性的子规则群 ,在试图平衡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合理优先权的目标下 ,达致一种对公司参与人投资风险位序的合理安排。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偏离上述目标 ,面临重思与重构。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为法定资本制度,严格遵循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旨在分析这三项原则的不足并提出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6.
周珺 《江西社会科学》2020,40(4):185-193
大陆法系公司法极为看重公司资本的功能,在传统观念看来,公司资本既是公司成立和存续的要件,也是公司股东取得股权的对价,还是公司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担保。然而,公司资本在公司实际运行中能够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不可能凭借公司资本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更不可能依赖公司资本保障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013年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富有成效,但新的规则对原有的公司法律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不仅如此,此次公司法的修订并未触及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制度仍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为一种保守的法定资本制度,严格遵守资本确定和维持原则,出资形式单一和现物出资。此种构建的初衷是解决信用问题,保护交易安全,保持“商”主体有足够的资本运行。可是在这种制度确立后并没有实现立法时所追求的目标。但这些问题不是资本制度确定有误造成。在今后5年或者更长时间里,我国不宜改变法定资本制度,应在适当调整出资制度过程中,完善法定资本制度的外延和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8.
既往改革在论证思路上的逻辑问题,不仅使国内学界对注册资本与公司信用的关系在认识上陷入了一定程度的困惑,而且严重忽略了对公司资本制度及其改革规律的研究。无论何种法系,公司资本制度都是一个由资本形成和资本维持构成的完整体系,在立法目标和控制手段上,两者有所不同,但在追求资本制度总体价值目标的过程中,两者相辅相成。资本形成的管控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本维持的制度内容,而资本维持制度的发展完善,则为资本形成提供了制度改革的空间,因此,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规律或者路径应当是资本形成与资本维持两个制度的联动,此即公司资本制度及其改革的整体性。以此为基础,未来中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走向,不是从“法定资本制”到“授权资本制”,而是在整体性层面使改革由“单兵突进”转向“制度协同”。  相似文献   

9.
当对赌协议进入履行阶段,目标公司只能以减资方式履行回购义务势必会侵害到目标公司的分配自由,因此,公司法需明确资本维持原则的双重含义,得以在保护债权人的同时,归还目标公司本应享有的分配自由;投资者与原有股东间以合同的形式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安排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只要不具有负的外部性,外力不应加以干涉;目标公司董事会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并不影响其在忠慎义务下对其他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针对股权回购式对赌的履行问题,公司法可从资本维持原则的准确运用、合同自由的充分尊重和忠慎义务的切实履行等三个层面,合理平衡异质股东间及其与债权人间的相关利益。  相似文献   

10.
范式转换意味着研究方法的系统性革新,对研究目标的实现具有突破性指引。公司资本规制研究必须重视范式转换,其逻辑根基在于公司资本规制主导着公司法的制度建构,因此借助新的范式推进公司资本规制研究方法的发展,对整个公司法制度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就现实层面而言,也存在着对公司资本规制研究范式转换的紧迫需求,即为了更好地应对公司资本规制立法改革对债权人保护带来的严重冲击,因为范式转换有助于探索债权人保护的新思维与新方法,进而更好地助力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拓展。既有范式,即资本信用范式与资产信用范式在整体性、协同性、层次性以及开放性研究中存在的局限则是推进公司资本规制研究范式转换的直接动因。比较而言,系统论范式不仅继承了资本信用范式与资产信用范式的核心特性,而且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整体性、层次性、协同性以及开放性突破,避免了公司资本规制研究的“碎片化”现象。因此,应确立系统论范式在公司资本规制研究中的主导地位,并以此为指引,沿着公司设立阶段资本形成规制、经营阶段资本流转规制以及破产阶段资本退出规制,为我国公司资本规制立法改革的系统化推进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持。  相似文献   

11.
白莉 《新疆社会科学》2011,(3):97-102,164
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是确立公司清算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公司清算中的核心问题,也是稳定市场交易秩序和维护市场信誉的前提。文章就我国《公司法》中,对普通清算程序和强制清算程序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的机制现状和问题展开讨论,继而提出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出发点的完善建议,以防止在公司清算中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相似文献   

12.
公司法律制度是当代世界企业制度的核心.我国的<公司法>尽管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但是,为了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以最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全面继承了起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资本三原则".本文重点论述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对"三原则"之一的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继承与维护.  相似文献   

13.
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法学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叶林 《河北学刊》2006,26(4):165-170
当前,利益相关者理论逐渐成为解释和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依据。然而,国内法学研究者有时过度关注经济学研究成果,忽视了法学研究的自身规律性,出现了法学研究上的误区。公司价值多元化是固已有之的公司法价值,在斟酌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股东或者公司利益应当继续成为公司法中更优越的保护价值。利益相关者是建立在公司董事会中心模型基础上的抽象范畴,公司法只能在某些特定事项上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特殊的法律保护,而无法承担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全部使命,更无法替代合同法、劳动法、反垄断法等对相关者利益的一般保护功能。公司法和公司治理极为重要,但无法承载法治社会的全部功能。  相似文献   

14.
中国的法律传统自近代以来逐渐受到西方法律思想及其制度的影响,尤其受到民法传统的法律思想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新的法律制度的建立是以废除旧法为基础的。但是,废除旧法也并非完全割断了与旧法的联系,中华法律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所谓否定旧法,只是对那些法律政策以及法律中所反映的某些政治思想的否定。而对于那些根植于一般社会生活规律和悠久历史文化基础上的法律思想和道德观念以及具体的道德规范,无论古今中外,都须予以接受。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扶养制度,同样是这一发展进程中的一环。对扶养制度的法律文化解读,可以从一个相对崭新的视角探究我国婚姻法关于扶养制度的精神内涵。  相似文献   

15.
刘秋根 《文史哲》2003,1(3):153-162
资本主义首先是一种生产方式或生产组织 ,对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既要重视与之相关的“资本流通”暨资金市场等制度性因素的探讨 ,也要对生产方式本身继续进行深入研究。基于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 ,中国没有经历特许设立的历史阶段 ,故而中国的营利性商业社团 (合伙乃至公司 )虽在古代有了区别于股东个人的团体性 ,某些类型的合伙也有了一些类似于法人的因素 ,但法人的正式形成还要到清末《公司律》公布之后。中国 15— 18世纪的资金市场 (金融信用 )相对于同时期西欧一些国家 ,表现出了票据化、社会化进展迟滞的特点 ,新的信用工具有的缺乏 ,有的进展缓慢 ,但它毕竟还是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公司法>修改的立法背景下,通过考察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基础和特征,解析传统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概念表述上的困境,提出符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实质含义的科学表述"无视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或者"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制度",并提出在我国设置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张辉 《社会科学》2012,(9):90-98
上市公司的相对独立存在以及上市公司法律规范在公司法之外的体系化使得中国公司法制结构性改革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中国公司法应当打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以上市与否作为公司类型化的标准.针对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规范功能弱化的现象,应通过法律技术的处理解决证券市场监管性立法的合法性问题.以闭锁性公司的概念统一非上市公司,并在闭锁性公司内部再区分立法.肯定关联关系的经济价值,并通过公司法规范的形式有限度地给予承认,以单体公司为模型的公司法结构面临调整的压力.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但股东出资的渠道仍然有拓宽的必要。劳务是指凝结在人身上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的总和。劳务能否作为公司法上的出资形式,学术界尚有争论。确认劳务出资,还应处理好劳务出资的评估和法律责任等问题,以确保公司的资本真实和债务清偿。  相似文献   

19.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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