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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瑞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8(2):74-80
涉外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是一个既富理论价值又具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规定了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制度,赋予国家法院对仲裁进行干预和协助的权力。因此,在涉外仲裁领域,就产生了法院和仲裁之间的关系问题。目前我国现行涉外司法监督制度存在许多不足,应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先进做法,通过修订《仲裁法》,以完善我国的涉外仲裁司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2.
邹东俊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9(4):123-126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涉外仲裁司法监督体制构建的国内和涉外仲裁司法监督双重标准无论是在立法理念上还是在制度设计上,既与国内仲裁不同又与国际上的做法存在差异。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问题实质上就是如何处理一国法院与涉外仲裁的关系问题。对涉外仲裁性质以及价值理念的不同取舍直接决定了一国在设置涉外仲裁司法监督体制时的立场。仲裁立法始终在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提高法律的效率这一对矛盾之间寻求平衡点,必须树立将公正和效率的协调实现作为涉外仲裁终极价值目标的价值理念才能从全局整体把握我国涉外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建设的方向。我国涉外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在思路上应坚持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自由选择的权利,多借鉴国际经验,以促进仲裁发展为原则。 相似文献
3.
佟金玲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4(5):152-155
仲裁的司法监督制度是仲裁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该体系中最为有效的监督途径。而我国仲裁裁决司法监督机制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的功能,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范围过于宽泛,导致与程序监督模式相悖。因此须重新界定仲裁裁决的审查的范围,这不仅满足了仲裁公正性和终局性的要求,更符合仲裁国际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胡瑾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0(4):558-562
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实行的一审终局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建立的。这一制度同程序公正和当事人享有公正审判请求权等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制度价值不相适宜。借鉴仲裁发达国家的仲裁立法经验,建立两审终审制的仲裁裁决司法监督体系是修改《仲裁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5.
胡瑾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0(4):558-562
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实行的一审终局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建立的。这一制度同程序公正和当事人享有公正审判请求权等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制度价值不相适宜。借鉴仲裁发达国家的仲裁立法经验,建立两审终审制的仲裁裁决司法监督体系是修改《仲裁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6.
仲裁司法监督的国际走向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仲裁的司法监督在国际上不断呈弱化趋势,这种趋势不仅体现在国际仲裁规划中,也体现在各国国内的仲裁立法中。中国顺利加入WTO后,也应顺应这一潮流,把法院对国内仲裁的全面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以完善国内钟裁立法。 相似文献
7.
石现明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12-116
由于有限司法审查制度与当事人的公平价值追求相背离,实践中出现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协议,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否定此等协议的效力。为实现其公平价值追求,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订立仲裁内部上诉条款,由上诉仲裁庭审查纠正包含实体错误的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8.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有效方式,由于具有意思自治性和效率性等特点和优势,在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仲裁权的不当行使势必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基于对仲裁权进行制约和监督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仲裁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有必要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在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方面,应实行全面审查模式.在仲裁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形式方面,一要更加重视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二要健全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三要更加重视重新仲裁. 相似文献
9.
柴方胜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2):42-45
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制度 ,应当统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范围 ;取消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 ;法院裁定撤销裁决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上诉 ;应当缩短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 ;法院审理撤销裁决程序期间 ,不影响裁决的执行。 相似文献
10.
唐朝立法监督制度初探艾永明,钱长源长期以来,中国法律史学界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监督制度论述颇多,而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立法监督制度则极少涉及。中国封建社会有没有立法监督制度?中国封建社会的立法监督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中国封建社会的立法监督制度的作用如何... 相似文献
11.
杨桦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14-120
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网上仲裁,因为非地域性等特点而在程序法适用仲裁地法时遇到了困境。"非地方化"理论虽然绕过了仲裁地确定的障碍,却无法回避司法监督等现实问题。所以,网上仲裁程序法的适用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在传统法律体系的框架内,通过找出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来确定"仲裁地法";二是通过网络空间单独立法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网上仲裁程序规则,为网上仲裁程序法的统一提供示范。 相似文献
12.
张静 《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9(1):21-23,40
《刑法修正案(六)》第二十条规定了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称本罪为"枉法仲裁罪"。确立"枉法仲裁罪"增强了司法对仲裁的控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惩罚仲裁中出现的枉法行为,但是由于仲裁本身性质的特殊性,该罪的出现也引起了仲裁界人士的非议,加上本罪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所以对本罪的司法适用及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韩永红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6(2):144-148
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争论背后是公共政策选择的歧异:仲裁员责任制度应优先满足管理仲裁的需要还是仲裁发展的需要。而今,再纠缠于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问题已无实质性的意义,理智的选择是直面枉法仲裁已由刑法规制的现实,进而思考如何善用司法解释,实现其积极的立法目的,尽量消弭其对仲裁发展的消极影响,同时谨慎讨论和构建我国的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临时仲裁作为世界主流的仲裁模式之一,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自贸区内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具有重要的积极价值,但从目前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来看,临时仲裁制度引入自贸区面临诸多挑战。基于此,自贸区应从不断加强临时仲裁在法律体系的承认与支持、推行示范性临时仲裁协议条款、完善临时仲裁员的选任与监督机制、明确司法干预临时仲裁的限度等角度完善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体育纠纷法律解决机制的优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跃平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7(3):53-56
我国体育纠纷法律解决机制虽然在《体育法》颁布之后形式上较完善,但是由于体育法本身可操作性差,针对体育法的配套立法严重滞后,体育仲裁制度迟迟未能建立,致使国内体育仲裁至今仍然是一片空白,司法介入也由于体育行业协会的强制排除和人们的错误观念影响而变得困难重重。因此,构建我国体育纠纷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等仲裁制度以及明确司法介入的界限等是完善我国体育纠纷法律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6.
王德新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7(1):80-83
我国1995年实施《仲裁法》以后,在仲裁的司法监督方面形成了以国内仲裁国际仲裁双轨制、实体监督程序监督相结合等监督方式并存为特点的仲裁司法监督机制。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提出我国应重塑仲裁司法监督的理念,调整仲裁司法监督的范围,处理好各种仲裁司法监督方式的关系,以促进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股东派生诉讼研究的新视角——一种民事“司法审查”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派生诉讼将司法权力引入公司内部自治事务之中,其不仅是一种股东权利救济制度,也是一种针对董事、经理及控制股东权力行为的监督制度.从司法审查的角度认识股东派生诉讼,有利于全面发挥其公司治理作用,也有利于从理论上拓宽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相互关系的研究.在实务上,派生诉讼的司法审查要把握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相平衡的原则,并确定合理的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18.
魏华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第三人制度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探索的共同产物。民事诉讼法中设立第三人制度,有利于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各种争议,保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割断相互之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简化程序,减少讼累,提高审判效率。而作为解决商事争议最快捷的方式——与诉讼颇为颇为相似的仲裁,是否也能设立第三人制度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9.
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以是否违背公平、公正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标准;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参照适用特别程序,仲裁庭应为"法定证人",应允许当事人对司法审查所作出的裁定上诉。 相似文献
20.
外国宪政与司法审查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行宪政的关键在于首先制定一部合乎正义的宪法,然后要切实保障宪法作为根本规范的最高效力,对国家各种活动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和监督。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司法审查制度成为落实宪政精神、推动社会变革与法治发展的主要驱动和矫正装置。任何制度都存在不足,为了克服司法审查的缺陷,有必要使用合理的宪法解释理论,建立起司法审查制与宪政互动的框架体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