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梁茵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4):15-16
“劳资两利”思想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中,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协调劳资关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劳资两利”思想对于当代中国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2.
浅析私营企业劳资关系运行的政府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应该干预私营企业劳资关系;政府劳动政策的价值取向应是促进劳资合作、劳资两利,促进劳资关系自主运行、自行调整的实现,寻求劳动政策效应的最佳结合;政府应解决促进就业与执行劳动标准的矛盾;政府应解决企业效率与改善劳资关系的矛盾。 相似文献
3.
当前亟需正确处理“劳资”利益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和谐劳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以和谐社会,保证经济稳定、持续和健康地发展,这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存在着众多的利益关系,而劳资利益关系仍是我国社会的一个轴心问题。当前,我国劳资关系存在着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四大矛盾,如何促进劳资利益关系和谐?有三条对策建议:实施用工分类,逐步消除企业"二元结构";实施雇员参与制,探索建立劳资利益新关系;实施"三只饭碗",建立企业劳动用工新制度。 相似文献
4.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6)
政治经济学中劳资关系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资为本"和"以劳为本"两种视角,前者以西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为代表,后者则体现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思想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资关系决定了中国劳资矛盾的特殊性,它要求中国劳资关系问题的研究应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社会现实,坚持以劳方为主体,以劳动社会主义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劳动者的利益在于劳动"这一核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资关系的研究主张。 相似文献
5.
6.
私营企业劳资冲突的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私营企业的劳资冲突可分为现实性冲突和非现实性冲突。劳资冲突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秩序。私营企业的劳资冲突也有正功能:能促进雇工增强内部团结,为劳方提供了安全阀制度,促使劳资双方调整相互关系,促进政府建立完善的劳资关系调节机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的调控与监督。一、私营企业劳资冲突的过程在现阶段,与劳动相关的经济利益受损害,或在劳动过程中雇工的人身权益受侵犯是私营企业劳资争议乃至劳资冲突发生的主要原因。劳资冲突的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私营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成立后,"劳资两利"思想使劳资矛盾逐步得到缓解.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关系呈现出单一、固定的行政化态势.进入转型期后,在经济体制转型、用工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保险福利制度改革等推动力的作用下,我国的劳动关系朝着类型多样化与复杂化、主体利益明晰化与差别化、运行方式契约化与自主化的方向变迁.变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值得反思,劳动关系双方必须相互为本才能互利共赢. 相似文献
8.
劳资矛盾与冲突已成为中国转型期最为突出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从历史上看,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通过发挥国家自主性与确立和维护权利相对平等、力量相对平衡的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集体谈判、三方协商、共同参与和利润分享等调整劳资利益、缓和劳资矛盾、实行劳资合作的具体机制,使劳资冲突总体呈下降趋势,劳资关系发生了由激烈对抗到趋向合作的演变。西方国家政府在调节劳资关系、缓和劳资冲突上的很多做法是极为有效的,可以为转型时期的中国提供一些借鉴或启示。 相似文献
9.
非公有制企业在向市场经济加速转型过程中,劳资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非公有制企业在劳动者工资发放、工作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种劳资矛盾的造成既有来自于政府的因素,也有来自于劳资双方素质不高、劳动力市场发育和工会组织不健全以及法制和体制等方面的因素。要解决这种矛盾。政府、社会和劳资双方都要共同努力,唯其如此才能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相似文献
10.
《中州学刊》2015,(12)
现阶段我国劳资矛盾较为突出,基于矛盾的成因可以将劳资矛盾分为工资拖欠抗争型、薪酬福利不满型、工伤争议型、辞职辞退博弈型及社会保障薄弱型五大类别。基于我国的制度、经济、人口等因素综合判断,未来劳资矛盾发生频率将呈"倒U"型态势,矛盾的集体化、组织化程度将会逐步增强,但矛盾的尖锐程度会趋于弱化,矛盾主体日益多样化且诉求领域将进一步拓展,经济新常态还将会催生新的劳资矛盾增长点。因此,需立足于我国的现实环境、发展阶段和制度、文化特点,将劳资矛盾化解引入法治化轨道,疏通企业内外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劳资集体协商制度,明确政府在劳资关系协调中的角色定位,发挥相关社会组织的功能,构建"劳方——社会组织——资方"新型关系链,从而探索新形势下劳资矛盾预防和化解的有效路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相似文献
11.
12.
民营经济发展与劳资关系调整 总被引:36,自引:0,他引:36
随着民营经济发展,劳资矛盾日益凸现,在浙江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文描述了劳资关系的基本态势,阐述了劳资纠纷的若干特点,分析了劳资冲突产生的内在机理.认为在经济转型时期,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与其说是"强资本、弱劳动",不如说是"相对的弱资本与绝对的弱劳动".当前,既要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又要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关键在于对物质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作出合理界定,实行同等保护,从而为劳资和谐,互利双赢创造制度条件.在此基础上,文中提出了调整劳资关系的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处理和协调劳资关系,消解群体性劳资事件带来的社会秩序失衡,需要我国政府根据劳动关系转型的客观情况,构建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当前集体劳动关系劳方主体权利缺失、集体合同形式化严重、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缺乏程序性规则以及政府在协调处理中的角色错位等状况下,建立以"劳工三权"为基础的集体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制度、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规范体系和完善"三方协商机制"预防劳资矛盾是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4.
劳资关系的研究应注意一个重要的前提:当前中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的阶段定位,它是劳资政策制定的基础。这种阶段定位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初级阶段的大背景成为调节劳资矛盾的基础;第二,政治运行是劳资关系调整的方向标;第三,工业模式对劳资关系的变革具有双重功效;第四,和谐社会是劳资关系改善的福音。它们影响着当前劳资政策制定与运行,劳资关系的协调以及劳资矛盾与冲突的化解,是当前劳资关系研究的出发点与前提。 相似文献
15.
1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已基本演变为劳资关系,劳资纠纷出现了劳资权利争议和劳资利益争议并存的局面,但劳资利益争议尚处于初级阶段。现有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存在局限,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纵观主要发达国家协调劳资关系的实践,可见劳资矛盾和博弈贯穿于整个工业化过程,健全各方主体是有效发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作用的前提。完善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必须面对和研究罢工权、工会及雇主组织等三个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7.
浙江模式劳动关系——自行协调、走向两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浙江是"个私"大省,但劳资关系却相对协调、和谐,其秘密是什么?从劳资关系运行参与者、劳资关系运行规则角度分析,浙江模式劳资关系由以下要素构成:"本土化"的资方;"商业化"原子状的劳方;少(适度)介入、"无为而治"的政府;"自然生成的"劳资关系运行规则;企业一体化的劳资关系;以效率为核心的劳资关系运行。浙江模式劳资关系运行的特点是在以上要素基础上,形成了"自行协调、合作,走向两利、共赢"的运行体制。 相似文献
18.
再议劳动者地位问题:劳动力产权强度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三十多年来,劳动力市场化的程度已经大大提高,以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体制已经基本确立。然而与此同时,各种劳资冲突和劳资纠纷问题也日益突出,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农民工在劳资关系的弱势地位问题尤其受到关注。如果说在改革初期劳动者地位可能受制于劳动力产权残缺的状况,那么,当劳动力市场和劳动法律制度逐步成熟和完善时,劳动者地位则主要取于其实现劳动力产权的能力,即其劳动力产权强度。决定劳动力产权强度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维度:个人变量、结构变量以及制度变量。劳动者是异质性的,不同劳动者群体在劳动力产权三个维度上的强弱决定了不同的劳资关系类型——雇主管治型、雇主主导型、制度保护型、自我保护型和雇员主导型,以及不同的劳动者地位——完全弱势、弱势、受保护的弱势、受压制的弱势和强势。只有理顺最突出的农民工劳资关系问题,一个均衡和谐、劳资两利的中国劳资关系模式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而且对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平衡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关系问题也日益突出.今天的中国,尽管工会面临着种种困境,但工会的作用仍然很重要.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工会代表工人利益的有效性问题.农民工租住地工会通过组建工会的方式吸纳农民工精英进入工会管理层,并动员农民工参与社区的公共生活,逐渐使他们产生了“社区认同”,农民工管理发生了由社会被动防控与管理型向主动引导、服务、建设型的转变,由分割向融合的转变,破解工会在农民工集聚的地方如何组织管理与协调劳资矛盾,促成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外工会力量的成长或许能为中国工会转型提供一些借鉴和帮助,为转型期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20.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探析——以《劳动合同法(草案)》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资矛盾正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并日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作为化解劳资矛盾的有效手段,《劳动合同法》应着眼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通过完善对劳动者隐私权、知情权、中止履行合同权等的法律保护,彰显其社会法的属性,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挥平衡双方利益的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