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村集体土地成员权的认定一直存在着政府法律政策的逻辑和乡土逻辑的争论。文章运用发展社会学中行动者导向方法中的社会界面视角,将国家干预、社区和社区成员之间的动态互动整合起来,研究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中湖南S村如何认定成员权的问题。以户口为基础、"人人有份,机会均等"是成员权认定的基础原则,它实现了国家逻辑和地方逻辑的融合,得到了政府、社区和基层行动者的普遍认可。基层行动者利用社区作为社会文化共同体具有的文化认同、社会关系功能,推动了成员权认定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政府在维护公平正义原则和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成员权问题的调节处理机制建设,而非去制定完备的标准。  相似文献   

2.
《社区》2002,(19):46-46
能否让社区享有充分的自治职能,避免行政化倾向,是关系社区建设成败的关键。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为此做出了努力。明确社区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为强化社区自治职能,浔阳区围绕明确社区职能开展了调查研究,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明确赋予社区“三权”,即自治权、协管权和监督权。将  相似文献   

3.
转型期南海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创新路径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转型期广东南海推行了以"政经分离"为核心的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在考量当前制约南海城乡社区稳定的基本因素后,提出了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基础、规范社区多元化治理机制的建议:完善城乡社区组织建设与基层民主法治保障;厘清城乡社区基本治理主体的地位及其职能;改善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理顺政府职责及其与社区的关系;确保社区治理与公共服务的保障力。为了消除影响南海城乡社区和谐稳定的痼疾,亟待推进以破解集体成员权保障难题为基点的配套制度改革:实行以经济社(原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成员权时点确权;依法界定享有成员权资格的成员类别及其权益保障范围;深化成员权和资产权相分离的股份制改革;继续推进"政经分离"后城乡社区治理结构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4.
基层政府是地方经济和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社会急剧转型,基层政府在改制型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出现了"错位"、"越位"、"缺位"等角色失调和功能紊乱现象。在改制型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适应改制型社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基层政府要尽快转变角色,学会从农村社区向都市型社区管理的转变,明确功能定位,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型,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己任,不断强化社会管理,提升服务功能,为改制型社区良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相似文献   

5.
政府、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工作为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彼此之间的双向互动能否高效流畅是"三社互动"模式的关键所在。以社区治理主体为切入点,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过程分析南宁市"三社互动"模式单向度、各要素角色定位不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与社区实际需求存在偏差、社会组织机构核心理念受政府导向、社工服务存在"量"重于"质"等问题,明确指出"三社互动"应发挥各治理主体的优势,确定权责边界;形成灵活的互动机制,避免过程行政化、形式化;社工机构应明确自己的核心服务理念,做到"质"与"量"兼得。  相似文献   

6.
城市社区参与不足一直是各界共同关注的议题。文章以成都市社区建设实践为例,引入增权视角,讨论了城市社区参与不足的原因及对策,认为参与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社区及社区居民权能的缺失,结合成都市实践,提出"赋权与增能"是推进城市社区参与的重要路径,通过个体主动增权和外力推动增权,增加社区及社区居民的权能,推进城市社区参与。  相似文献   

7.
"增权"是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视角,强调服务对象能力的开发和提升.社区能力建设是指社区及个人的"增能"或"充权"(empowerment)的过程.在地震灾区的重建过程中,以"增权"取向注重安置区的社区能力建设,成为社会工作者当前以至今后一段时间服务于灾区的重要工作路径.  相似文献   

8.
我国社区组织管理目前仍然是政府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排斥了社区居民与非政府组织等民间机构的参与权。因此,我国社区组织管理应当向多元合作治理模式转化,成立有政府、公民与非政府组织等民间机构的代表组成的社区自治组织模式。我们应当在相关理念的指引下,为建立城市社区多元自治管理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9.
社区企业从法律上说,归社区全体成员所有,但在实际运作上,他们无权支配企业。企业的资产处置权、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及用工、辞退权、干部任免权等掌握在企业领导人和社区政府手中。这便是所有权的异化。这种异化可能对经济运行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社区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假公济私联系手侵蚀社区利益便是其中之一。当官员能从承包人处得到大于风险成本的贿赂时,便有可能故意压低承包指标;当承包人能从压低承包指标中得到的好处大于他的风险成本时,便有可能进行贿赂。受损害的当然是社区全体成员  相似文献   

10.
社区是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良好平台,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如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类服务项目不足、社区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短缺、政府主导地位不明确等。在分析安徽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安徽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策略,如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合协作,建立"医疗+养老"的服务模式;深度开发信息化医疗产品,提高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发挥学校优势,培养职业化养老队伍;探索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模式等。  相似文献   

11.
引入市场机制是克服水排污管理"政府失灵"的重要手段。在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一体化的整体视野下,水污染物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有待明确。明确水污染物排放权法律属性的意义在于:建构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规则体系,以保障水污染物排放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的协调运行及功能实现。基于对已有相关观点的分析批判,认为水污染物排放权既不是传统的物权,也不是什么环境权,而是一种新型的民事财产权,这种民事财产权与传统的物权、债权共同构成开放的民事财产权体系。  相似文献   

12.
面向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普是政府的应急管理权、媒介机构的传播权和科学家群体的话语权的"三权合作"行为。以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科普为例,目前应急科普存在权威性、及时性、科学性问题,其根源在于"三权合作"的边界模糊以及协同不利。完善政府应急科普机制需要立足"三权合作"视角,规范三方权力运行,促进政府、媒体和科学家群体分工协作,以此提升政府应急科普对社会舆情引导和各类应急行动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社区》2012,(5):13
1.弱化街道办事处权力,提高居委会自治能力。要真正推动社区居民自治,政府就要简政放权,明确政府、社区居民在建设社区过程中的定位,明确社区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政府部门对社区居委会的业务指导和支持,避免越职干预、插手社区事务。这样有利于全面提升居委会  相似文献   

14.
住宅权是联合国规定的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也在加入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承诺为实现公民的住宅权而努力。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保障公民住宅权的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住宅权保障既是国家的义务,也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必须建立起完善的住宅权保障的制度体系,建立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明确政府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重塑政府的职责和角色,从而促进政府在保障住宅权实现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咨询争鸣     
《社区》2003,(7)
[问题一]在社区成立社区服务工作站并委以重任,这种做法是不是变象剥夺社区居民委员会由 法律赋予的权力? 答:在目前轰轰烈烈的社区建设热潮中,有的地方把隶属城区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 工作站,名义上定位为社区服务组织,但却几乎全包代揽了法律赋予居民委员会的全部基层行政管 理和社会事务协管权。其主要职责是:“受城区政府的委托管理城区政府派驻社区的各类协管关,做 好城区政府交办的与社区居民有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 救济、流动人口管理、文化教育、社区统计等行政事务,承担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服务社区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江汉平原桥村的田野调查,呈现了一个地缘性村落当家权流变的概貌及特征,其主要表现是当家权掌控者的年轻化和女性化。调查发现,对于农村当家权流变而言,除国家权力介入、话语引导和被市场经济推行所重塑的家计文化奠定的基础性作用之外,地缘性村落社区文化有着重要影响,使当地妇女当家成为普遍共识,同时妇女自身对小家庭经营的投入和责任担当同样为她们掌握当家权赢得了"道德"优势和资本。由此可见,社区文化在重塑当地农村社会新的当家权话语和"当家"文化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时期,社区管理中存在的诸如政府"越位"、居民委员会角色"错位"、社区中介组织发展不规范、社区管理工作队伍薄弱、社区居民参与程度低等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管理观念滞后、"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原则贯彻不力以及政府在许多方面的"缺位".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我国城市管理方式实现从"经济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的转变将起到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18.
农村社区集体主体问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来说都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它牵涉到农村集体制度问题的方方面面,是一个重要的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现行农村社区集体主体的现状剖析入手,对农村社区集体财产权、农村社区集体财产权主体、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多个法人共存等问题作出了阐述和分析,提出了农村社区集体主体重构和内部治理机构完善的对策建议:(1)一定社区范围内的三个农村集体主体变为一个农村集体主体——农民集体;(2)法律应赋予农民集体之特殊民事主体法律地位——非法人团体;(3)农村社区三级集体组织体系变为一级集体组织体系——村农民集体;(4)完善村农民集体内部治理机构——村"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村"经营管理委员会",村"成员自治监督委员会"。  相似文献   

19.
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广泛而深入的系统工程,其成功的关键在于乡村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目前的"乡政村治"模式曾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方面起到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该模式逐渐暴露出它的制度性缺陷。如何破解新农村建设中乡村治理的结构性困局,强化社区自组织能力或可成为乡村治理优化的一种新思维,文章通过对"乡政村治"的运行现状及局限性进行分析,提出应从政策倾斜、政府扶持与"让权"、农村精英培养、法律规范化、文化引导等几个方面培育乡村社区的"自组织"能力,进而优化乡村社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20.
金仁增 《社区》2003,(20):23-23
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着三大问题:一是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弱化,成为政府街道的延伸组织;二是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变成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行政性工作和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事情;三是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在无限扩大,而且社区居委会的权力不明确。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制约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自治作用的发挥。浙江省临海市委、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