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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质押融资法律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一些商业银行的融资业务中存在以企业应收帐款作为质押办理融资的现象。“应收帐款”是否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而受到我国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可以用于质押的“应收帐款”必须具备哪些要素?有效的“应收帐款质押”必须履行哪些程序?“应收帐款质押”对保护质权人的权益具有什么效力?“应收帐款质押”的质权如何实现?“应收帐款质押”这一质押方式存在哪些风险和不足?如何完善和防范?本文试图从以上问题入手,对应收帐款质押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廓清认识,促进银行业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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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应收帐款信息失真的原因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收帐款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真实性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正确反映。近些年来 ,企业应收帐款信息失真越来越严重。本文对造成应收帐款信息失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治理措施。 一、应收帐款帐户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 )应收帐款帐户入帐金额不正确一般情况下 ,企业应以买卖交易双方成交时的实际发生额入帐 ,但往往附有折扣与折让 ,在此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法 ,即总价法和净价法。按现行会计制度要求 ,应采用总价法 ,即应收帐款按未抵减折扣与折让前的总额作为入帐金额 ,销售折扣与折让单独反映在“销售折扣与折让”帐户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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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99年《合同法》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鼓励交易;同时也节约交易成本和资源,并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这是《合同法》的重大进步。但《合同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笔者认为,该款中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规定为无效,有待进一步修正。一、合同无效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74条后半部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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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际民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9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8条第1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些规定是国家对经济合同参加者履行合同的一种强行性规范,是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和合同仲裁机关衡量和判定合同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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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贸代理立法现状及缺陷我国规范外贸代理制的法律法规包括:1.《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对代理问题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作为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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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铁勋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
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的观点与实践虽然仍有争议,但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妥善处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不但必要而且必须。《公司法》规制董事自我交易的第149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从其防止董事违法自我交易的立法目的、所禁止的行为有损公序良俗、所保护的公司利益具有优先性等因素看,应理解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149条第二款关于董事违法自我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的规定也反证了该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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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条文甚少。《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规定了四种抗诉条件。第1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1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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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严重犯罪之一.对于转化抢劫罪的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及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只有行为人先行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的,才适用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似无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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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省工业企业资金占压的成因 吉林省工业企业的资金占压状况主要体现在,以应收帐款及存货的占压为主要形式的流动资金占压和固定资产的闲置两个方面。不同形式的占压其形成的直接原因也不相同。 (一)应收帐款居高不下的成因 应收帐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由于赊销产品、材料和提供劳务而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帐款的占用期限越短越好。在西方的一些国家,应收帐款的收帐期一般为三个月,超过这个期限即为占压。当然收帐期的具体时间因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吉林省工业企业由应收帐款引起的资金占压问题的主要原因为: 1.企业支付能力不足。企业支付能力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其自有资金充足,且外部融资能力强,故可以及时地偿付供货企业的赊销款项(应收帐款)。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特别是亏损企业,一方面自有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外部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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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破除大陆法系诸国民事立法的惯例,把民事责任单独列为一章(第六章),对基于侵权行为发生的民事责任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该章除一般规定(第一节)、侵权责任(第三节)外,还有对违约责任(第二节)以及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规定(第四节)。由于违约责任问题另有单行合同法可为依据,加之其本身又有很大的约定性、变通性,《通则》只作了6条原则规定。第六章的重点实际在于侵权责任。笔者所谓《通则》对侵权责任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是就《通则》同各国民法典的规定相比较而言的。这包括两个意思。其一,从总体上看,《通则》的全文仅156条,它的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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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实信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我国《合同法》对于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以及合同终止的全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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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从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角度进行解析,才能够深入理解惩罚性赔偿规定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中存在的正当性、可行性与必然性,并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奠定理论基础。我国《著作权法》(草案)第72条和《专利法》(草案)第65条的第三款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但如何处理其与第二款的关系存在着困境,应当将法定赔偿与其他赔偿额计算方法并行适用,才能既尊重法定赔偿制度之"法定性",又能彰显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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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雄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在民事、经济、海事等诉讼中普遍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在民事、经济、海事、行政诉讼中征收诉讼费用实行了一段时间.现行人民法院收费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条的规定制定于1989年6月29日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1991年 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第107条对诉讼费用的收取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到目前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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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上几乎一致认为,作为特殊动产的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需要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种理解从法律解释学意义上说是错误的.正确理解应当是:《物权法》第24条规定的物权变动不以交付为必要,交付不具有转移所有权的效力.交付在《物权法》第24条中的意义,只体现在“一物二卖”时具有优先于其他合同债权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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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0)
《食品安全法》第131条规定的网购食品平台责任规则,正确处理了入网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的责任关系,将食品生产者规定为网购食品致害消费者责任的直接责任主体和追偿权的责任主体,具有重要的法理意义和价值,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责任一般规则出现的遗漏生产者作为责任主体的立法漏洞具有重要的补充价值,因而在确定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时,应当比照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31条规定的客观连带责任和第148条规定的首负责任制规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主观连带责任规则,都有相互借鉴意义,均可比照适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