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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1日,由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主办的“百家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北京市首届业主委员会年会”,在北京国资委大厦隆重召开。来自一百多家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业委会筹备组负责人和业主代表以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近400人参加了本次盛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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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琦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0):87-100
从公共事物的性质出发,探讨了公共事物性质如何作用到业主集体行动当中,并最终影响治理绩效,由此建立起公共事物性质与公共治理绩效的关联。利用小区公共事物的可维护性与业主集体行动的门槛效应,建构了衡量小区兴衰的小区荣枯线,以及衡量小区瘫痪或者运转的小区基本运转线。研究发现,在需求弹性、涉及范围等公共事物性质影响下,公共事物结构类型出现分化,业主集体行动能力在不同事物类型中的表现也不同,在小区治理绩效存在着比较大的断裂带,由此形成了小区治理陷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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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划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但在行政规划过程中借口公共利益需要而侵犯行政规划利害关系人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有时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为了促进公共行政的民主化、法制化,应当建立以"听证"为中心的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完善行政规划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救济机制,明确补偿原则和措施,对行政规划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进行系统、全面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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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用是我国法上之特有现象,《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住宅商用采取的是相对禁止的态度,其原因在于住宅商用对建筑区划内的共同利益有侵害之虞.而限制住宅商用的方法,不仅来源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可以以管理规约对之进行限定,而《物权法》第77条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要件,则需进一步加以细分.对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不宜采纳一致决原则,应当以多数决原则和赋予紧邻业主一票否决权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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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的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相互博弈,并出现了影响城市小区和谐的六大问题,即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物业服务纠纷问题、业主组织建设问题、小区公共及共有设施纠纷问题、私搭乱建与违法建设问题、邻里纠纷与业主自律问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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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小区停车位分为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小区内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住、利用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车库、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成的非人防工程性质的车位车库,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对小区停车位的归属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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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城市商品房住宅小区这一特定的城市空间内的小区善治与社会建设创新问题。在正视小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基本矛盾和主要问题的前提下,立足于业主自治与小区善治的新视角,讨论小区善治与社会建设创新的关系。业主自治乃转型期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试验,体现并有助于城市基层民主政治的生长;小区善治为现代公民社会发育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也是创新社会建设的基本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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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住宅小区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迭出、纠纷不断,如何更好地化解这三者之间的矛盾也成了各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在业主自治的前提下,政府介入小区管理势在必然,其中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介入前期物业管理、不收前期物业费、建立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等措施来解决当前小区管理的困局,居委会应当成为业主自治的监督机构,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开发商退出物业公司的机制,重组后的物业公司由政府参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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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缺失与权利越位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忽视从财产法的角度界定物业管理的价值。业主如何深度参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因权责不明而怠于履行其义务等问题有望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得到合理解决;在立法上还应科学界定小区共有部分的层次,以明确各方权责;同时以公共资金作为业主之间的利益连接点,使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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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新兴行业一样,物业管理企业要生存和发展,首先要得到服务对象——业主的认可。江光物业管理中心引入了旨在倡导管理以人为本、以优化环境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中心、以文化建设为上升台阶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物业管理。一、转变观念是关键1999年以前,江光小区的建设基本上处于计划经济模式,房屋维修、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都是靠厂里出钱,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住房市场的推出,小区内的房子也绝大多数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业主要享受服务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因此关键在于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关系的理解上。作为一个新兴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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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好社区、促进社区文明和谐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符合茂名石化和广大业主住户的期望,必须增强敬业意识,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尽责有为把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项事业下更大功夫努力做好。要以满足业主住户的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在搞好社区硬件建设的同时,跟上公司对住宅区管理服务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积极探讨适合自己特点的共管格局,促进小区管理水平的提高。与住户相互之间更加了解,联系更加紧密,小区的管理更加畅顺抓好工作制度建设和责任的落实,使员工不但有做好工作的意识,还具备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全新的形象展现华达物业管理服务人的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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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作为住宅小区的自治组织,在运行中存在会议召开难、业主决策难等的问题,在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通过网络使业主参与到小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成为业主大会运行的新模式。比较官方组织的业主公共决策平台和民间自发组织的社区公共交流平台,前者更适宜安放业主大会的法律定位,其决议的效力更具有权威性。因此,在合理注意网络安全的前提下,未来业主大会运行模式的发展方向应当是依托民间网络平台,加大官方设立的业主公共决策平台建构,以推动业主大会的健康发展和社区建设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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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房产公司开发完毕未售出的部分房屋,开发商视为业主。作为业主的开发商应该享受到作为业主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履行作为小区业主应履行的相应义务,然而此业主与真正生活在小区中其他业主的权利义务并不完全相同。特别是开发商拥有大量未售出的房屋,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常常发生权利冲突,不能体现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这一矛盾在房屋高品化、住宅小区化的今天日益突出,需要从理论上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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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波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4):92-94
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人对小区的物业管理享有自治权,而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业主自治组织法律地位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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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虚假验资、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本文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角度 ,结合具体案例 ,探讨了关于验资报告真实性的认定标准、注册会计师的主观过错、利害关系人所受损害以及虚假验资责任的承担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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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的环境和质量关系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物业小区的管理中,业主委员会代表着广大业主的利益。其中,业主委员会能否以独立的身份参与诉讼以维护业主的权利,是司法实践中近来的焦点。最高院相继承认了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资格,但学界却从未停止对业主委员会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和争论,随着近年来物业纠纷的逐渐增多,加之《物权法》的颁布,这种争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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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可以将小区治理作为工作切入点,因为小区是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是居民生活的最基本单元,人民群众生活的大多数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发生在小区,小区治理得好,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就会增强。当前,小区治理存在小区业主各自为政、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运行难监管难、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社区“两委”等组织“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诸多问题。优化小区治理,需要大力推动政策从社区向小区延伸,同时,重塑小区治理结构,引领小区治理从“经济组织治理”迈向“党组织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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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夜里,车胎被人为扎破。我找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物业公司说不是他们干的,坚决不赔。请问,我可以让物业公司赔偿我的损失吗?蔡计多可以。《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