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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正>一 判例法,是指法院在审判中作出的,能为以后审理同类案件加以援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判例法制度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无法律明文规定可循,必须恪守“遵循先例”的原则,即:法院依据法的一般原则作出的判决,对今后出现的相同或类似案件具有约束力,后来的审判人员在没有新的情况变化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  相似文献   

2.
"先例判决"不是法官造法,更不是法的渊源,这是与判例法的本质区别."先例判决"借鉴了英美判例法的合理成分,是衡量自由裁量是否适度的标尺,是给自由裁量行为一个"度"的规范."遵循先例"不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的专利.在大陆法系也要求"遵循先例".先例判决制度不是理论创新而是一种制度创新.实行先例判决制度不仅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而且又能避免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判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它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司法资源--判决,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复劳动,提高司法效率,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先例判决制度与判例法有很大的差别,"先例判决"尽管是一项改革措施,但这一措施仍然是在既有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的改革.在大陆法系的基本背景下,探索中国的法制统一之道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一是在统一立法之外存在着得到法律界公认的主流法律解释,二是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而显示的统一努力,三是法律教育对法律职业者的概念把握以及思维方式的统一塑造.判例对法的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当人们按照法律实践行动本身的规律性来思考法和操作法的时候,判例意识就会觉醒,在判例价值社会化的过程中,判例机制随之诞生.我们要关注的是先例判决制度所提出的一个必须和如何尊重司法规律、实现司法公正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先例判决"不是法官造法,更不是法的渊源,这是与判例法的本质区别."先例判决"借鉴了英美判例法的合理成分,是衡量自由裁量是否适度的标尺,是给自由裁量行为一个"度"的规范."遵循先例"不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的专利.在大陆法系也要求"遵循先例".先例判决制度不是理论创新而是一种制度创新.实行先例判决制度不仅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而且又能避免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判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它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司法资源--判决,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复劳动,提高司法效率,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先例判决制度与判例法有很大的差别,"先例判决"尽管是一项改革措施,但这一措施仍然是在既有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的改革.在大陆法系的基本背景下,探索中国的法制统一之道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一是在统一立法之外存在着得到法律界公认的主流法律解释,二是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而显示的统一努力,三是法律教育对法律职业者的概念把握以及思维方式的统一塑造.判例对法的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当人们按照法律实践行动本身的规律性来思考法和操作法的时候,判例意识就会觉醒,在判例价值社会化的过程中,判例机制随之诞生.我们要关注的是先例判决制度所提出的一个必须和如何尊重司法规律、实现司法公正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先例判决"不是法官造法,更不是法的渊源,这是与判例法的本质区别."先例判决"借鉴了英美判例法的合理成分,是衡量自由裁量是否适度的标尺,是给自由裁量行为一个"度"的规范."遵循先例"不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的专利.在大陆法系也要求"遵循先例".先例判决制度不是理论创新而是一种制度创新.实行先例判决制度不仅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而且又能避免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判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它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司法资源--判决,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复劳动,提高司法效率,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先例判决制度与判例法有很大的差别,"先例判决"尽管是一项改革措施,但这一措施仍然是在既有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的改革.在大陆法系的基本背景下,探索中国的法制统一之道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一是在统一立法之外存在着得到法律界公认的主流法律解释,二是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而显示的统一努力,三是法律教育对法律职业者的概念把握以及思维方式的统一塑造.判例对法的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当人们按照法律实践行动本身的规律性来思考法和操作法的时候,判例意识就会觉醒,在判例价值社会化的过程中,判例机制随之诞生.我们要关注的是先例判决制度所提出的一个必须和如何尊重司法规律、实现司法公正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统一之道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先例判决"不是法官造法,更不是法的渊源,这是与判例法的本质区别."先例判决"借鉴了英美判例法的合理成分,是衡量自由裁量是否适度的标尺,是给自由裁量行为一个"度"的规范."遵循先例"不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的专利.在大陆法系也要求"遵循先例".先例判决制度不是理论创新而是一种制度创新.实行先例判决制度不仅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而且又能避免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判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它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司法资源--判决,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复劳动,提高司法效率,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先例判决制度与判例法有很大的差别,"先例判决"尽管是一项改革措施,但这一措施仍然是在既有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的改革.在大陆法系的基本背景下,探索中国的法制统一之道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一是在统一立法之外存在着得到法律界公认的主流法律解释,二是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而显示的统一努力,三是法律教育对法律职业者的概念把握以及思维方式的统一塑造.判例对法的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当人们按照法律实践行动本身的规律性来思考法和操作法的时候,判例意识就会觉醒,在判例价值社会化的过程中,判例机制随之诞生.我们要关注的是先例判决制度所提出的一个必须和如何尊重司法规律、实现司法公正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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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例判决"不是法官造法,更不是法的渊源,这是与判例法的本质区别."先例判决"借鉴了英美判例法的合理成分,是衡量自由裁量是否适度的标尺,是给自由裁量行为一个"度"的规范."遵循先例"不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的专利.在大陆法系也要求"遵循先例".先例判决制度不是理论创新而是一种制度创新.实行先例判决制度不仅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而且又能避免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判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它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司法资源--判决,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复劳动,提高司法效率,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先例判决制度与判例法有很大的差别,"先例判决"尽管是一项改革措施,但这一措施仍然是在既有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的改革.在大陆法系的基本背景下,探索中国的法制统一之道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一是在统一立法之外存在着得到法律界公认的主流法律解释,二是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而显示的统一努力,三是法律教育对法律职业者的概念把握以及思维方式的统一塑造.判例对法的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当人们按照法律实践行动本身的规律性来思考法和操作法的时候,判例意识就会觉醒,在判例价值社会化的过程中,判例机制随之诞生.我们要关注的是先例判决制度所提出的一个必须和如何尊重司法规律、实现司法公正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在跨国破产法律实务中,由于规则制定本身的缺欠以及国际司法衔接的困难,审判实践中面对很多困惑和难题。从欧美等国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外国破产判决承认、关联企业破产以及重整程序等跨国破产审判实务的处理来看,立法很难对原则性的事项作出过于细致和富于操作性的规定。法官在评判时往往要考虑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案外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以及社会的公共利益。这种利益的权衡不是完全无序的,它遵循着同类事实同等对待的原则,因而,引入"先例指导"制度的理念和经验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8.
关于先例判决和判例指导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先例判决和判例指导反映了我国审判实践中不同地区、不同审级的法院对案例指导的积极探索。先例判决和判例指导在称谓上虽然已经明显地判例化了,但仍属于案例指导的范畴。“案例指导判例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创制判例制度的法律因素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  相似文献   

9.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中的"事实"应该是法律事实,"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包括立法之法和法官造法。"事实"与"法律"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两者都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具有相对性;两者相互影响或相互塑造。  相似文献   

10.
在WTO争端解决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WTO规则所作的法律解释均只对个案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均不构成判例法意义上的先例,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尤其是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被后案事实上作为先例遵循。未获通过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中的法律解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对后案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与专家组法律解释相比具有更高的效力和更大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11.
判例和判例法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却又紧密联系。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并没有约束力,但在实践中,它具有说服力。我国应当在考察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对民法法系国家日益重视判例制度的借鉴,加强判例的作用。当然适用判例法制度的种种条件尚不完备,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相似文献   

12.
先例与理性--也为中国的司法判例制度辩护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遵循先例是法治的普遍要求,因而建立某种形式的判例制度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但先例不应该由法院钦定,因为先例的效力主要不是靠命令产生的,而是来自于它的合理性和说服力.在判例制度从无到有的过程中,法院审判委员会可以采取一些积极引导措施,但同时要防止行政过度干预的倾向.最重要的是通过判例制度形成一种运用先例的思维方式,掌握比附、区分案例的司法技能,并进而从社会政策的角度体会、反思与评判先例的合理性.为了建立统一的判例体系,中国法院应该积极转变司法职能.上级法院的主要作用不是审理大案、要案,也不是作出抽象的司法解释,而是通过具体判例过程统一下级法院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应该尽快公布全部司法判决书,至少及时公布法院自己认为是"先例"的判决意见.为了保证先例判决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法院应该建构一个判例的互联网体系.  相似文献   

13.
赵旭 《北方论丛》2004,(1):127-130
中华法系是一种把成文法与判例法有机结合的法制,二者相得益彰.当代学者对宋代判例法的性质和意义往往认识不足,宋代的法制中已经产生了成文的<断例>.北宋的历史情况清楚地说明了判例法在中国的传统渊源.宋代"例"的发展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判例法及其实践步入成熟的关键时期,具有立法上的成文化和实践上的自觉因循之特点.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刑法典确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之后 ,怎样弥补刑法的漏洞又成了一个重要的话题。许多学者支持将判例法做为一种救济方法 ,提出建立成文法为主 ,判例法为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人不支持这种观点。理由是 ,君权神权这一判例法产生的历史根源已不存在 ;随着法制建设的迅速发展。法制不完备、不统一的现象趋于消亡 ,而判例法赖以生存的遵循先例原则也存在严重弊端。因此 ,我们在判例法这一问题上 ,必须冷静而谨慎 ,合理吸收其精华、精髓而不能拘泥于形式。  相似文献   

15.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先例判决制度实施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该制度虽然有一定的缺陷,但该制度的实际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更在于利于加快建立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进程,对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具有不同的特点 ,两大法系相互借鉴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我国同样有必要实行判例制度。实行判例制度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判例是指在司法中可供参考借鉴的判决先例。由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过于抽象 ,制约了它在行政法治中的作用。应赋予典型判例以法律效力 ,使其能弥补《行政诉讼法》的缺点 ,提高行政诉讼的威信 ,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唤醒公民维护权利的意识。  相似文献   

18.
先例判决制度的实行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虽然围绕先例判决制度仍有各种争论,但是一方面,先例判决制度属于法院工作制度创新,而非法官造法;另一方面,从其他不少成文法国家的做法看,先例判决制度的出现顺应了两大法系相互借鉴的趋势;另外,建立完善的先例判决制度,解决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难题,也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  相似文献   

19.
高新华 《兰州学刊》2005,3(2):140-141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发展应以我国的现实国情为基础,借鉴先进国家的有益经验,选择判例先行--司法解释确认--制定法修改的循序渐进的路径.这一发展路径既能顺应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不断放宽的世界性趋势,又能维护我国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相对稳定.当前,我国已在前两个步骤上作了积极的探索,但第三步明显滞后,因此,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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