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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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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但立法者并未对该罪的罪过形式进行明确,理论界对此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有故意说、过失说、混合说三种观点。与之相应,司法实务中对该罪的罪过形式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这一问题则要么避而不提,要么各持己见、歧见纷呈。经研究发现,过失说不仅不能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找到文理依据,而且也不符合风险社会中污染环境罪新型法益保护之要求,因此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不是也不应当是过失。相应地,认为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是混合罪过的说法也站不住脚。无论是基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条文,还是从污染环境罪在风险社会语境下所承载的法益保护需求来看,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都应当确定为故意。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主要有故意说、混合罪过说和择一罪过说。各种学说从不同角度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但均存在不足。不论从刑法相关条文的客观含义还是污染环境罪的处罚必要性来看,均应当将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解释为“包括过失”,而且过失与故意之间系层级关系,即故意是建立在过失基础之上的、更高层级的罪过形式。此种解释结论所引出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根据罪过形式的不同实现刑罚个别化,进而贯彻罪刑相适应和责任主义原则。为此,应当提倡根据故意从重处罚,即将故意的功能拓展到量刑领域。此解释结论可以运用于指导所有罪过形式“包括过失”之具体犯罪的量刑。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罪过形式理论采用容认说之立法模式,揭示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在意志因素方面之本质差异,但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司法实践中,一些疑难案例因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处于故意与过失分界点上的"灰色区域",从而难以准确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分析古今中外刑法理论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界分问题的解决经验,在我国传统罪过理论的基础上引入第三种罪过形式"轻率",重新构建我国现行罪过形式理论.  相似文献   

4.
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修改以来,学界对该罪的罪过形式就产生了分歧,理论上存在"故意说""过失说""混合罪过说"等三种观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是司法实务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从保护优先原则出发,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应解读为混合罪过,既可能是故意又可能是过失.从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来看,污染环境罪可以细分为众多亚类型,有的类型属于危险犯,有的类型属于实害犯.就危险犯而言,立法关注的是规范违反,着重惩罚的是明知法律禁止仍有违反,这类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故意;就实害犯而言,立法突出的是法益危害,这类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有可能是故意也有可能是过失.需要说明的是,混合罪过不是不需要查清罪过的具体内容,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出发,司法机关应努力查清具体犯罪的罪过形式,难以判断时要作出有利于被告的推定.  相似文献   

5.
结果加重犯理论经历了从结果责任到意思责任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根据现代刑法理念的要求和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行为人对基本犯罪的罪过应当限于故意,而对加重结果的罪过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双重罪过说这一刑法理论通说基本可取,但有必要予以完善.借鉴“危险故意”等学说的合理内容,应当提倡新双重罪过说.  相似文献   

6.
通过我国刑法的罪过理论分析,认为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并不要求牟利的目的的理解,才符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并且,认为本罪的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为典型的复合罪过,即过失和间接故意,并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相似文献   

7.
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认定方法及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现有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的认定方法存在前提条件不充分等问题,决定了他们并不能科学地解决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认定所出现的问题。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的科学认定方法应以刑法总则有关故意和过失的规定为标准,结合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8.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过当.也就是说,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处理防卫过当案件,首先要正确确定罪名.确定罪名,就要弄清行为人实施防卫过当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这就牵涉到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问题.因此,研究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才能帮助我们正确确认防卫过当的罪名,解决防卫过当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相似文献   

9.
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97刑法规定的一种新罪。理论界对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尚存在三种不同的认识,包括故意说、过失说及混合说。从该罪的立法原意、行为方式及其与相关罪的关系来分析,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为过失,是过失危险犯。鉴于"非典"时期的经验教训,也为了在理论上给打击妨害"非典"及类似传染病防治的行为提供支持,应该将本罪涉及的传染病范围扩大,改为"突发传染病",进一步明确本罪的行为方式,并适当调整量刑幅度。  相似文献   

10.
环境监管失职罪罪过形式的立法空白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困难。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观方面是单一罪过形式,有且只能有过失这一种罪过形式。较之一般犯罪而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造稍显特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承担两个层级的注意义务,一是对被监管者之危害行为或者其他外力因素存在的认知义务,二是对由此可能造成的法益危害结果的预见义务和对危害结果的回避义务,违反注意义务便有成立过失犯罪的可能。环境监管失职罪属于监督过失型犯罪,审判实践中应将其与出于故意心态的滥用职权罪区别开来,准确定性环境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中的“业务”与“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业务过失犯罪不同于职务过失犯罪,在研究中应予以区分。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业务过失犯罪主要有18种。当前对这些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存在规范层面、理念层面与实践层面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法定刑配置问题,二是刑罚目的偏重于惩罚而忽视预防,三是刑罚效果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不利于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另一方面无助于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协调刑罚的目的、关注刑罚的伦理性与注重非刑罚处罚措施等方法及时解决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着贪污罪构成标准过高、渎职罪成立条件过严、贿赂罪法网设置过松及死刑作用夸大、资格刑功能错位、罚金刑地位缺失等宽严失调的现象,故应从职务犯罪立法上降低贪污罪的构成标准、放宽渎职罪的成立条件、严密贿赂罪的法网设置及废止死刑、改造资格刑、增设罚金刑。  相似文献   

13.
“环境监管失职罪”作为现行刑法中仅存的规制环境执法主体渎职犯罪的罪名,对环境监管体制的正常运作具有重大意义,与生态安全的保障更是休戚相关。然而,该罪名的局限性使得相关法条很难发挥惩罚及预防犯罪的作用,无法解决当下环境监管渎职犯罪规制所面临的众多理论及实践难题。对“环境监管失职罪”局限性的完善,主要包括增添、细化环境监管渎职的罪名,完善罪名的构罪规定及相应的法定刑配置。  相似文献   

14.
法官渎职犯罪的主体,是指参与审判、执行活动,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工作人员.法官渎职犯罪的本质是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渎职犯罪主体应根据法官渎职犯罪的本质来认定.  相似文献   

15.
牵连犯、吸收犯均是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中难以界定的处判一罪形态概念.牵连犯应界定为行为人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又必然构成其他犯罪的犯罪形态.吸收犯应是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独立意义,仅按吸收的犯罪行为处断的犯罪形态.两类犯罪形态的区分以罪质数为准.牵连关系和吸收关系分别是准确认定牵连犯和吸收犯两类犯罪形态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6.
恐怖主义犯罪是针对于平民实施的,蓄意造成人员伤亡的,意图借此对现政府或国际社会施压达到目的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在我国刑法学界已经达成共识。恐怖主义犯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在犯罪目的、罪过形式、危害行为表现形式、犯罪既遂类型方面存在联系。但是,两类犯罪的犯罪目的、具体行为方式、危害行为表现形式、国际刑事处遇方面也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17.
职务犯罪分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是构成职务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对职务内涵的理解是界定职务犯罪概念的关键,也是对职务犯罪进行分类的必需。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行为方式、行为特征等十个方面,对职务犯罪进行了分类,目的在于加深对职务犯罪本质的认识,区别不同职务犯罪的特殊性,为制定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8.
环境监管失职罪本质上属于过失竞合,归责的核心要素为行为样态、保证人的义务来源与预见可能性。本罪行为样态包括作为、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之结合;本罪保证人的确定既要从法规范上进行形式判别,也应采纳原因支配说理论从法益侵害面进行实质把握;本罪预见可行性是新过失论与畏惧感说相结合。一定条件下信赖原则可适用于环境监管失职罪,存在介入因素、欠缺结果回避可能性与不符合环境监管失职罪构造的场合时,则排除环境监管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9.
目的犯是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一种犯罪形态,特定的犯罪目的是主观的超过要素。中国刑法分则中存在规定目的犯的多种形式,目的犯中的目的在本质上是特定的犯罪目的,它与直接故意之内的目的是不同的。目的犯的构成要件是一种主客观不一致的构成要件。研究目的犯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犯罪,更有助于反观中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使其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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