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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医疗保险管理中,要对医疗机构合理的利益需求和参保患者个人负担之间进行平衡,实现既能保障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又能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个人负担率居高不下、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偏高是一个老大难的课题。一、天津市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情况分析个人负担率是指医保患者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负担金额在本次住院发生金额中所占的比重。2010年天津市城镇职工实际个人负担  相似文献   

2.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审核结算工作自200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运行至今,严格遵守医保政策和基金管理有关规定,有效保障了城镇职工住院就医和医保基金合理支付。医疗费审核即应用医疗和医保的专业知识对于住院费用明细所显示的诊疗项目进行分析,明确其合理、合法性,为费用结算提供依据,使统筹基金得到更有效的应用。随着医保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结算由原来单一的项目付费结算方式逐步转化为总额预付、项目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型结算方式。  相似文献   

3.
为减轻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减少门诊挤住院现象的发生,各地医疗保险部门都将部分费用较高的门诊疾病或疾病的相关治疗项目纳入到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这些门诊疾病和治疗项目被统称为门诊特殊疾病。天津市自200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先后将肾透析  相似文献   

4.
从2012年开始,天津市提高了城乡医保的筹资标准,同时提高了报销标准,"住院、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生育费用、门诊特殊病"四项医疗费用都能报销。(一)住院医保待遇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相似文献   

5.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疾病发生医疗费用时,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政策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过程,是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环节,是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6.
天津市自2001年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天津社保中心始终致力于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经过历时七年的不懈努力,通过协调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主管部门,实现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的规范化、网络化管理,建立了医疗费用实时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票据相统一的支付系统,天津市经办管理上升到新的高度。一、实施背景医保启动初期,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呈现四种情况,一是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为市财政主管部门监制的票据;二是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为市地税主管部门监制的  相似文献   

7.
随着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先后启动,近10年来,天津医保逐步建立形成了自身的"三驾马车",实现了全覆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负责所在区单位和个人的医疗保险参保经办事宜,负责受理所在区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医疗、生育费用审核支付工作。由  相似文献   

8.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有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确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模式,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11月启动至今,运行平稳,职工基本医疗得到有效保障。我们也一直在结算方式上进行探索和尝  相似文献   

9.
随着天津市医保保障范围迅速扩大、门诊联网结算更加便捷,特别是门诊就医人次不断攀升,基金支出快速增长。2008年至2011年四年间,就医人次增长了6倍,基金支出增长了2倍。全国普通门急诊费用、门诊大病费用、住院费用三者比例约为3:1:6;而天津市门(急)诊大额费用、门特费用、住院费用三者比例约为3:3:4。从三者的比例中可以看出天津市住院和门诊费用倒挂,已经由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性质逐步转向门诊泛福利化的性质。门诊医疗费快速增涨,给整个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相似文献   

10.
天津市自2001年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初步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推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定点药店是指经市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并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和自购药品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就诊后,持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行为。自购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医疗保险非处方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的行为。目前全市定点药店共计51家,分布于全市各个区县,7年运行已初见成效,良好的医药购销环境已初步形成。  相似文献   

11.
根据《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90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8号)和《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所涉及参保人群待遇支付的经办意见》(津社保医〔2012〕4号)文件精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概述(一)生育保险概念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法》,对生育职工予以经济、物质等方面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  相似文献   

12.
为确保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天津市对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待遇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30元;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据实报销,住宿费报销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相似文献   

13.
《天津社会保险》2011,(1):56-57
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0〕73号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时间:2010年12月29日执行时间:2011年1月1日内容摘录: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1720元和9380元。(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260元。按照4260元  相似文献   

14.
日前,从天津市社保中心获悉,自200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登记联网的定点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15.
目前,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400多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500万人。随着参保人数的增长,门诊大额医疗费结算人数急剧增加。虽然实现了门诊大额费用(以下简称门大)联网结算,简化了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手续,规范了申报审核和结算手续,但由于医保审核人员  相似文献   

16.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的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体系"的要求,2011年天津市启动了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住院医疗费按病种付  相似文献   

17.
图片新闻     
2008年1月1日,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首位办理手续的成年参保患者是患有糖尿病的83岁的侯桂玲老人,她个人缴费120元,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500元,医保基金报销50%,个人负担50%。首个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资格确  相似文献   

18.
一、基本情况伴随着企业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承德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在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上进行了大量探索工作。2001年1月前,承德市尚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以国有资产和职工身份双退出为标志的国企改革,职工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按当时规定领取了医疗补助;2001年1月至2004年2月,全市正式启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得以解决,但由于对解决企业破产改制职工  相似文献   

19.
据悉,天津市200家定点医院实现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后,参保人员很快适应了刷卡就医,体验到省去全额垫付的愉悦。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自2008年1月25日起,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联网结算医院又增加了27家,医院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20.
图片新闻     
天津市社保中心进行处级干部社会保险政策培训6月28日,天津市社保中心进行处级干部社会保险政策培训,培训的内容有: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中心领导及系统处级干部115人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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