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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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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人合法的专有权,其目的是鼓励创新,保护智力成果。反垄断法规制排除或妨碍竞争的行为,以保护公平竞争的秩序。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垄断权,但拥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具有垄断地位。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形式上表现冲突,实质上是一致的,即具有共同的促进竞争的目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到今天,滥用现象日益普遍,严重妨碍了市场竞争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知识产权的滥用必须得到一定的规制。中国应立足国情,制定具有创新意义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设立独立的权威的反垄断执法审查机关。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人合法的专有权,其目的是鼓励创新,保护智力成果.反垄断法规制排除或妨碍竞争的行为.以保护公平竞争的秩序.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垄断权,但拥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具有垄断地位.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形式上表现冲突,实质上是一致的,即具有共同的促进竞争的目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到今天,滥用现象日益普遍,严重妨碍了市场竞争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知识产权的滥用必须得到一定的规制.中国应立足国情,制定具有创新意义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设立独立的权威的反垄断执法审查机关.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许可与垄断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以能 《社会科学》2006,(11):90-95
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知识产权滥用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许可是可能形成知识产权滥用的一种重要方式。结合美国、欧盟和日本反垄断法立法和司法实践,以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的搭售、专利无效等典型条款为例,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垄断行为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总结我国反垄断法立法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相关经验。  相似文献   

4.
黄玲玲 《学术界》2002,(6):208-212
行政垄断是指滥用行政权限制公平竞争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垄断仍然是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除了在我国即将制定的反垄断法中对行政垄断予以重点规制外 ,还应在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中予以规制并构建一整套便于操作落实的新制度和新机制。  相似文献   

5.
董新凯 《学术界》2023,(11):67-80
从维护公平竞争和为算法运用创造良好环境的角度考虑,反垄断法应当加强对算法运用的规制。基于各种算法的特点、限制竞争情况以及境外反垄断实践,轴辐类算法共谋应当成为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尤其是对于其在反垄断法上行为属性的认定。从各类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轴辐类算法的特点看,绝大多数限制竞争的轴辐类算法共谋可以归入垄断协议的范围,偶尔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经营者集中。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轴辐类算法共谋可能同时触及多种垄断行为,究竟是按照多种行为分别处理还是仅仅按照其中一种行为处理,要考虑当事人是否重合、各种垄断行为涉及的法益、行政处罚的原则要求和轴辐类算法的特点等要素。  相似文献   

6.
入世之后 ,全球众多跨国公司自持优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始大规模地进军我国 ,试图垄断正在逐步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的中国的各个行业。承认知识产权并不等于说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可以不加限制和约束。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必须受到充分的关注 ,必须加强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相关立法以控制危害结果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常绍敏 《天府新论》2007,(Z1):187-188
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推动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但构成市场垄断、破坏竞争秩序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应在反垄断法禁止之列。应通过立法合理划定知识产权权利行使的边界,正确区分知识产权合法行使和知识产权的滥用。对于知识产权垄断,可以借鉴解除微软知识产权垄断的方法解决,以促进竞争。  相似文献   

8.
关于反垄断若干理论问题的法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垄断是指少数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主体为了谋取超额利润,依据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对市场上产品供给、价格及其生产要素实行控制或操纵,并从实质上限制了一定市场领域内竞争的行为。垄断既指一种市场形态,也指一种市场行为,法律上的反垄断应包括这二者。对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需作出法定推断,一般可从其行为后果来认定。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者的根本目的是共同的,即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稳定,二者的不同在于:反垄断法主要是反对限制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不正当竞争,各自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调整手段不同  相似文献   

9.
陈玮 《东南学术》2005,(6):134-139
在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是近现代社会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从目前和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市场垄断的形式越来越高级,以后将主要是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际市场垄断形式,这种形式具有表面合法化、无形性等特点,它的危害性更大、更深远.因此滥用知识产权形成的市场垄断危害巨大,反垄断法在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对滥用知识产权形成市场垄断的行为进行规制.本文从知识产权滥用和反垄断法的关系谈起,比较了有关国家以及国际上的反垄断立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定,接着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立法的现状,最后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也称行政垄断。其主体是政府或政府部门 ,其本质是行政权力的滥用 ,它对我国统一、自由、公平竞争市场的形成危害极大。近年来 ,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面广量大 ,形式多样 ,成为当前最为严重的市场障碍之一。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早已将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其规则范围 ,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限制竞争行为的重点一直放在企业上 ,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则放松或放弃不管 ,从而导致了工商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能无法到位 ,极大地削弱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而企业 ,在从事产…  相似文献   

11.
我国确立烟草专卖制度已经20多年,在这20多年中,烟草专卖体制不仅没有日趋完善,反而受到日益严重的冲击。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也因其特殊性而得不到理论界的充分认识。本文着眼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具体执法实践,重点分析了上路检查权、入室检查权、违法物品实施查扣权三项执法权力的矛盾,总结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症结所在。  相似文献   

12.
如何理解物权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法是调整日常生活的法律,是规定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法律规则,属于私法。其所遵循的基本原理是意思自治,即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作干预。同时,物权法还是有形财产归属法。物权具有三个要点:特定物、支配性、排他性。物权的排他性不仅排除一般人的干涉,更着重排除国家的干涉。制定物权法的重大意义,就在于通过物权法明文规定物权的定义来教育国民。在物权法的关于国家财产的相关规定中,不应规定国有企业财产,只应规定非经营性国家财产。我们应正确认识物权法的作用:物权法的作用是定分止争,它不是保护法。制定物权法的重大意义在普及物权观念。  相似文献   

13.
2011年上半年中国传媒法治发展报告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11年上半年,我国各级政府针对传媒领域的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广播电视的监管继续加强、互联网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大、传媒名誉侵权案件层出不穷、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日益加剧、政府信息逐步走向公开、非法网络公关正在得到治理。  相似文献   

14.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互联网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与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同的特点,应对其进行类型化。把行为违反了客观规范作为判断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起点较为符合法律思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般性条款可以用来作为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无需创造新的规则。在判断要素的衡量上,至少应当包括商业模式、对互联网用户的影响、流量与数据、行业与自律规范。  相似文献   

15.
网络点击合同下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网络点击合同的出现是网络垄断势力不断扩张的结果.网络管理的非中心化强迫在线消费者被动服从网络服务商制订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则,使合同利益向己方倾斜.在线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隐私权、退换货及求偿权、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权是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亟待完善的方面.行业自律、行政及法律手段三方并举,是切实保护在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义、减少网络行为盲目性的理智选择.  相似文献   

16.
世界各国在原有的自然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这并不意味着对自然垄断理论本身的否定,相反它是从动态角度遵循该理论的体现.试图完全抛弃自然垄断理论的实践已被证明是错误的.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必须科学界定自然垄断行业的自然垄断业务部分和非自然垄断业务部分;自然垄断业务部分宜采取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非自然垄断业务部分则应运用一般的市场竞争规则.同时自然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业务与非自然垄断业务不能由一个市场主体兼营.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除权的行使存在一些缺陷,即投保人无过错违反告知义务时欠缺对保险人的救济,保险法将投保人没有过错的情况排除在投保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范围之外。也就是说,投保人虽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只要他主观上没有过错,保险人就得不到任何救济,这对保险人而言是极不公平的。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赋予保险人以变更权与终止权,同时又科以不得滥用的义务,以平衡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义务。此外,当保险人没有尽到对保险危险的必要调查义务时,保险法应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不该享有合同的解除权。  相似文献   

18.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个人信息转移权,该权被赋予促进个人信息流通、打破数据平台垄断的期待。然而,作为新兴权利的个人信息转移权在实践中面临着客体范围模糊、操作性不强等主要问题,这导致个人信息转移权落地困难。在剖析困境成因、比较域外立法经验和反思实践成效的基础上,建议将直接数据和部分观察数据纳入个人信息转移权客体范畴,确定差异化数据传输要求,以期实现个人信息转移权的多重效能。  相似文献   

19.
商业标识立法保护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14年5月1日生效的《商标法》和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立法层面,对商业标识的保护做了一些新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商业标识的概念;扩大了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加大对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增加和细化了商业标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对假冒商业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从使用延伸至生产经营等其他环节;注重对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立法协调,对商业标识反向假冒行为的双法规制。两部立法保护的对象虽各有侧重,但共同关注对商业标识使用的界定,在判断商标侵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上有其共性。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力图协调解决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呈现出立法体系化之美。  相似文献   

20.
教育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逻辑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教育不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绊脚石;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动力与基本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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