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在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不足及影响基础上,提出明晰集体土地产权,促进农村税费改革的措施,即明确集体准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利,明晰土地产权结构,界定租税费,并完善法制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2.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土地制度经历了几度变迁后仍然存在权利行使方面的缺憾。针对如何排除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障碍,提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的完善应在坚持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微观改造;从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定性分析中得出对集体概念的理解,并就土地权能的完善提出建议。最后提出应赋予我国农民集体以独立法律人格并完善相关权利行使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基于失地农民权益流失问题的农地产权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与征地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出现极大的随意性,直接导致失地农民权益的流失。本文讨论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相互关系,提出了健全农地产权制度的思路,即明确农民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地位;给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健全土地分配收益制度;建立地方政府征地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4.
土地征收是《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在我国,土地征收是对集体土地权利的剥夺,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全民土地所有权地位不平等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未有效解决,这对土地征收中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权利保护不利。为此,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主体是集体成员共同共有,但又必须结合成员权制度加以生成,以保障团体性权利和个人权利相互为用,保证土地公有性质。土地征收制度设计要建立在国家土地所有和集体土地所有平等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集体土地产权可流转机制,贯彻契约精神,并完善土地司法审查制度,确保土地征收制度设计的公正诉求。  相似文献   

5.
分析了我国集体土地物权构建的法理基础及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基 于对我国集体所有土地有关权利的现状分析,参照大陆法系国家具体的土地物权制度 ,提出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措施,构建了我国集体土地农用地用益物权和建设用地用 益物权等用益物权形态。试图在我国集体土地上设计一个,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石、集体 土地用益物权为重心的集体土地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土地权属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长期以来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实践中纠纷迭起,理论上争论纷纭。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弱化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对当前各种改革思路具体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摆脱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困境的根本出路:立法上明确规定以村为单位的农民集体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设立村集体财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村民集体行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通过构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7.
随着国有土地市场的发展,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相对落后,阻碍了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立足我国国情,通过介绍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剖析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缺陷。通过比较学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学说,提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法律建议,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确认是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其决定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人和利益的享有者,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基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规定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赋能不足以及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等,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的共有权被虚置,农民的土地利益被剥夺。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通过立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明晰农民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份额、拓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强化农民土地利益的法律保障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也是城乡协同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必然。  相似文献   

9.
当前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主要表现为:流转价格偏低,固定不变;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土地的农业用途被改变;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被侵犯等。其原因主要为: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所有权主体虚位;农民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不完善;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的不当干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的保护,需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归行政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并完善相关制度;减少乡镇府的不当干预,强化乡镇政府对土地流转的指导与监管;培育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化服务环境等。  相似文献   

10.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显化与产权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针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有体制现状及其所引发的有关土地产权问题,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按土地用途进行显化,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土地产权虚位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建设,这对于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构筑土地流转制度的稳健平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内涵土地流转,从严格意义上讲即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的流转,本质上是农户对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从法律角度来理解,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产权,属于一种相对独立的土地他物权,具有一般物权的独占性与排他性,即农户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集体土地的排他性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处置的权利。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土地流转包括核心产权让渡的土地流转和核心产权保留下的土地流转两大类,现实中的土地流转实际上就是土地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互为基础变动的过程。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中,以物  相似文献   

12.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中"集体"的内涵,因复杂的历史变迁与现实的利益冲突格局,没有遵循法律主体的制度逻辑进行创设,需要在我国法律制度中进行准确定性使之回归民法范畴。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法律内涵不明的内在成因在于其兼具公法性与私法性双重属性与身份要素,是政治体制中的集体所有制在法律层面制度化的结果。改革集体土地制度,需要厘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平等与自由两大价值目标,通过"初始分配"与"自由流转"两阶段的区分与结合,在功能定位上平衡集体土地的保障功能与市场机能。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架构,可以采取改造农民集体为股份合作社法人的"三步走"方略。  相似文献   

13.
城市化进程中的集体土地所有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市化与集体土地国有化不能划等号。城中村的广泛存在是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果,也决定了集体土地在城市还将继续存在。城市化使得集体土地的价值日益凸显,城市化作为农业人口身份变动、集体土地性质变化的过渡时期,什么样的主体对集体土地享有处分和收益权,如何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城市化给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提出的挑战。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三农”问题日益严重。其原因主要在于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存在诸多缺陷。改革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势在必行。在诸多改革思路中,国有化与私有化的主张均存在根本缺陷,坚持并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才是合适的选择。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所有权代行主体不明确;所有权权能虚化;所有权权属登记制度不完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确立合理的代行主体;强化基本权能;健全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主体虚置,权能不完整,客体不确定,承包经营合同性质不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完善,需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内涵;构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明确农民集体成员的权利内容以及成员资格获取及退出机制;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法律权能;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征用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  相似文献   

16.
通过实地调研,思南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中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解决这些问题,1.改革现行征地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2.提高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价格;3.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使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4.赋予农村集体土地完整的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17.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一定范围内的"农民集体",但由于目前我国立法上的缺陷,出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因此需要按照法人治理模式,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赋予"农民集体"的法人资格,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18.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农村土地股份制法人制度的实现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支持体系。与繁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际相比,现今立法实难提供契合纠纷特性的制度。有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还有提出集体所有是新型总有,这些观点或少或多存在不足和缺陷。将集体成员集体确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立法选择,未能解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的问题。《民法典》需与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法相呼应,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可通过民法重塑,以村级集体土地所有权作基础,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其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9.
市场化: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几点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土地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生产要素,其市场化程度远远落后于另外两个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的市场化程度。当前我们需要切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的“市场化”进程。我国应该建立一个土地所有权市场,这样国家在出于非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在土地所有权市场上购买集体土地。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程度要明显高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程度。在我国农村,应该建立起一个运作有效的,可以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自由流转的市场。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对农民土地权益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从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征收制度等方面加强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物权法》应当规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行使,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同时应制定《征收征用法》,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