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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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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饶雷际 《学术交流》2012,(12):56-58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情况下,对受害者的侵权责任形态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对于这个问题,《道路交通法》中立法空白,《侵权责任法》规定不明确,由此导致法律适用的困惑。在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致受害者损害的侵权行为中,机动车各方不仅各自存在过失,而且存在共同过失;机动车各方的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也不是等价因果关系的侵权行为和竞合侵权行为,而是共同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2.
由于共同侵权行为涉及多数侵权主体,所以与单独侵权相比,其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了自己的不同之处,如加害主体的复数性、损害结果的同一性等.基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复杂性与对受害人保护的考虑,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以类型化的方式加以规定.而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我国广义上的共同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主观的共同侵权、客观的共同侵权、准共同侵权以及拟制的共同侵权.明确各种类型的共同侵权的特点、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方式,能够使本来比较复杂的数人侵权问题变得更加明晰,这有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地认定并解决数人侵权问题.而立法的原则性特点又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完善有关共同侵权的基本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3.
张铁薇 《求是学刊》2007,34(2):85-89
伴随侵权责任由主观责任向客观责任的转变以及侵权法损害填补功能的强化和风险分担的社会化,共同侵权民事责任开始出现不断放宽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过分倚重连带责任以求实现受害人充分救济的两种制度走向。随着人们对侵权法危机的反思,连带责任也开始招致域外学者对其责任基础和责任分担的质疑,共同侵权行为领域的立法和司法上开始呈现出一种民事责任的新的发展趋势,即责任等同于过错。  相似文献   

4.
于飞 《学术交流》2007,1(5):50-53
侵权法应当将利益纳入其保护范围,但由于利益的广泛性与不确定性,立法上又必须借助某种工具对利益的范围进行合理的限制,公序良俗正是达致此功能的适当工具。德国侵权行为法采取折中式,在立法中采纳了善良风俗概念,善良风俗限制利益范围的功能表现的比较明显。法国侵权行为法采抽象概括式,立法上未出现公序良俗,但在法解释上依然要靠此概念解决利益限制问题。总之,限制侵权行为法中受保护的利益范围是一个一般性问题,而以公序良俗限制之则是一个一般性解决方法。我国侵权行为法采何种立法模式虽未确定,但在立法或法解释上需要利用公序良俗概念来发挥其限制利益范围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尽管我国信息披露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制度从法律上具备了一定的体系,但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范围界定、因果关系的认定、损失的计算和程序的设计等方面,仍存在着缺失,使得对投资者的权益不能给予充分保护,致使与现代证券立法的价值取向存在差距.因此,通过全面界定信息披露义务的范围、合理界定侵权行为等,准确认定信息披露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并完善程序保障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共同侵权制度之体系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铁薇 《学习与探索》2007,3(1):122-125
共同侵权制度作为侵权法的一项具体制度,其自身的概念运用发展、体系结构必须与侵权法体系框架内的其他制度和理论协调对接,具体说来则牵涉到共同侵权制度与侵权法的因果关系理论、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及行政侵权制度之间的协调、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对话及侵权行为普通法与侵权行为特别法之间的沟通等问题。同时,侵权法体系外的制度资源亦应纳入共同侵权制度研究的视野,思考其他损害填补制度与共同侵权制度之间的紧张与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网络知识产权之双重救济模式——以美国为例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美国作为最早开始采用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对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受损而进行救济的国家,在网络环境下新风险层出不穷之时,因应知识产权在网络环境下的新型侵权风险,在以传统侵权救济方式进行救济的同时,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并通过创设新的险种和新的制度进行专门性的保护,与民事侵权救济一同为新技术环境下新型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提出了更为全面的保护方案.在构建侵权责任法体系过程中,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方式的新发展也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立体化体系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   

8.
也谈网络侵权的管辖权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向敏 《社科纵横》2004,19(1):74-75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引发了众多的争议。本文从分析网络对传统地域管辖原则的冲击入手 ,评述了各种新管辖理论 ,提出网络侵权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 ,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的情况下 ,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9.
龚赛红  王青龙 《求是学刊》2013,40(1):103-110
侵权法的预防功能一直被学界忽视,被认为是补偿功能一个令人满意的"副产品"。这是对预防功能的一个重大的误解。预防功能应作为侵权法的首要功能而被重视。预防功能有其特殊的实现方式和独特的价值,它侧重于向前看,鼓励侵权人和受害人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侵权行为并促使侵权行为数量处于社会最佳水平。强调侵权法的预防功能,以其为侵权法的核心功能来更新和重构当代侵权法的理论体系,无疑是克服当今侵权法危机的一条明智之路。  相似文献   

10.
徐恺岳  魏建 《求是学刊》2023,(6):119-134
创设避风港规则的目的是平衡网络版权侵权责任的分担,促进权利人与网络服务者合作以保护权利。避风港规则设立至今已有20年,版权依然饱受海量侵权行为的困扰,亟需对避风港规则进行改革。搜集2014年至2020年的1613件民事一审避风港案件裁判文书,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原告疏于通知、被告对侵权事实不知情、侵权行为影响较小以及未从侵权行为中盈利都会减少原告获得的赔偿。这说明避风港规则虽然要求版权权利人与网络服务商合作打击侵权行为,但权利人维权时并不优先采取该最优预防措施,而是将侵权人和网络服务商一起作为被告。因此,为发挥避风港规则的合作作用,可以考虑提高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强化运用侵权内容过滤技术,使网络服务商成为合作保护权利的主导者。  相似文献   

11.
迟方旭 《社科纵横》2005,20(1):89-90
学校侵权行为是一种新型侵权行为 ,正确地界定其内涵和外延是澄清理论和完善立法的基础。对于其性质 ,可从学生请求权基础及学校民事主体资格的具备两方面进行考察。纵观各国立法 ,发现学校侵权行为应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行为 ,在立法时应考虑其特殊性 ,适用特殊之法律规则 ,基于此 ,在立法中可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12.
王伟 《学术交流》2006,(11):76-78
新闻侵权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有着自身的特性。人格权与舆论监督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新闻侵权恰恰是两者矛盾和冲突的产物。我们无法说明人格权与舆论监督权何者更为重要,只能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对于某一方面的权利予以适当的倾斜。因此,当存在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时,新闻媒体可以基于宪法赋予的舆论监督权主张免除或限制其侵权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许楚敬  江洁周 《探求》2011,(4):82-86
我国现行立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工伤保险给付与民事赔偿之间究竟应该如何适用法律,以及受害职工最终可获得的赔偿总额能否超出其实际受到的全部损失等问题均未作出明确规定,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混乱状况。对于我国民事侵权引发工伤的赔付模式,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不同的侵权行为人,分别适用不同的赔付模式。  相似文献   

14.
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已成为污染社会经济环境,扰乱经济秩序的公害。本文拟对企业法人侵权责任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侵权责任,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有所裨益。 一、企业法人的侵权行为能力 企业法人是否能够承担侵权责任,首先取决于企业法人在法律上是否有侵权行为能力,即企业法人能否实施侵权行为并承担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责任。对此法学界曾有肯定与否定两种截然相反的主张,追本溯源,分歧的原因在于法人本质解释的不同。关于法人的本质,法学界曾主要有以下三种界说。为法人拟制说…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对于中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完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侵权责任法中确定的归责原则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的模式,过错责任原则是基本归责,无过错责任原则是特殊归责.而且改变了原来中国立法中特殊侵权行为适用单一的归责原则的做法,把它规定的比较复杂,要区分各种不同的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中对于归责原则的规定体现了多层次性这一与以往民商法律规范不同的特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6.
共同饮酒行为是纯粹的情谊行为,处于法律调整范围之外;但它具有转化为情谊侵权行为、构成情谊侵权责任的可能,情谊行为的前提是此类情谊侵权责任的特色之一。共同饮酒可以作为引发注意义务或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先行行为,此时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稀薄的法律关系",同饮者基于过错违反此种义务就可能构成情谊侵权责任。情谊侵权责任的另一特色,是受害人在情谊行为乃至情谊侵权行为过程中往往存在违反对自己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构成与有过失,应该据此减轻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现代化通信工具在带给人们无限便利的同时,也为侵权者的侵权带来了效率。但面对以损害波及面大、个体侵权数额小、侵权主体隐蔽为特点的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颇感力不从心。美国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产生的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历经几十年的审判实践验证具有极为显著的制度优势。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可以填补侵权行为造成的一般侵权责任无法填补的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而且能够激励受害人积极主张权利,并且以最小的成本遏制恶性的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需要设立开放性和指导性的一般条款,明确现代化通信工具大规模侵权的认定标准,并应赋予现代化通信工具运营商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论公安警务侵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建文 《社科纵横》2007,22(2):67-70
警务包括了警察进行刑事侦察、治安管理、预审、看守、保卫、边防、消防以及武装警察等方面的执法行为。警权,是实现警察职能、完成警察任务的保证。警务行为由以下要素构成:(一)目的要素;(二)权力要素;(三)职责要素。警务行为与其他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下列特征:(一)警务行为的多样性;(二)警务行为的时效性。公安警务侵权与普通职务侵权具有不同的行为特点,又有相通之处。公安警务侵权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1.公安警务侵权行为人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公安警务侵权行为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3.职务侵权行为须违法;4.须受害人遭受损害及损害与职务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公安警务侵权致害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配偶权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栾军 《学术交流》2005,(6):50-52
配偶权是一种新型的婚姻家庭权利,现实看侵犯配偶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外部型侵权,一种是内部型侵权。外部型侵权可以采取除去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救济。内部型侵权应根据不同侵权形式,如:不履行同居义务、不尽忠实义务,等等。具体侵权行为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法律救济方式,才能达到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相似文献   

20.
在网络侵权案件中,传统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确定根据面临着极大的困境,新管辖权理论对此也无法施展其用武之地,各国仍在传统管辖权基础上寻求适当的联结因素。为审理网络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所确立的管辖规则,虽然经过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稿的修正,仍存在不足。传统管辖理论尽管囿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但其理论精髓在网络案件中仍具有生命力,只是在适用中需要结合网络空间的特性加以考虑。所以对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应在原有的管辖规则上加入对网络技术特性的考虑,建立一种既适合于传统行为方式又适合于网络行为方式的管辖权模式,即在立法时,可以确立原告住所地优先、侵权行为地补充的有序管辖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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