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表见代理虽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但将其归为有权代理却有诸多弊端 ,将其认定为无权代理则更具有合理性。对于表见代理是否应以被代理人过失为要件 ,应视构成表见代理的各种情形而定。  相似文献   

2.
对表见代理性质与构成要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目前关于表见代理定性的两种学术观点 ,指出表见代理是介于《民法通则》中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之间的一种新型代理制度 ,详细分析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从而为认定表见代理的性质 ,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 ,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供了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3.
无权代理人的过错对表见代理的成立没有影响,但是当代理人具有过错时,本人有权再向善意相对人承担责任后向代理人追偿.表见代理是效力未定合同,要依善意相对人的主张方可成立,但无需本人的承认.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两种主张中择一行使,如果主张表见代理,即使嗣后撤回,也不能再主张无权代理.  相似文献   

4.
表见代理在法律界看来已经不能算作是比较晦涩复杂的法律事实(关系),但对于其代理后果的研究还是有进一步阐述的必要,本文在研究员工私刻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并履行及相关判决的基础上对表见代理中代理人的责任形式这一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期望能够取得有益的效果.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由于“被代理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致使善意且无过错的相对人客观上、外表上有充分的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基于此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对“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预期法律效果的代理行为。  一、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 (本人 )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行为要件。行为人可以是没有代理权人 ,可以是超越代理权的人 ,也可以是代理权终止后的人 ,总之他不是拥有代理权的…  相似文献   

6.
论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制度是为维护交易安全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在实践中 ,表见代理主要是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产生的 ,即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法律行为。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 ,法律将使本人对于善意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论票据代理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环境.必须有票据立法。票据代理法制与一般民法的代理法制有所区别,要正确解决票据代理的构成要件、代理方式、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表见代理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对两大法系及我国表见代理构成要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阐述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的优劣,进而提出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并对表见代理的各种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范畴.无权代理在理论上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属广义无权代理.由于表见代理在当今社会出现比较频繁而且在认定表见代理方面也意见不一,甚至出现错误认定,给社会经济活动和当事人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探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在认定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时,除学者共认的要件之外,应重点放在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和外表授权与本人无联系这三个方面的阐释上.  相似文献   

10.
在货运代理业务实践中,货运代理人作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主体,其身份既复杂又特殊,既可以作为货主的代理人,契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又可以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承运人代理人,当其以代理人身份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时,由于转委托、委托事项不明、代理人未尽认真谨慎义务而引发的表见代理纠纷,如何认定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又如何完善表见代理制度以期维护货运代理业的稳定将在本文中探讨。  相似文献   

11.
以是否应当包括本人具有过错为标志,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单要件说与双要件说之争.合同法第49条究竟采纳何种学说,在学术上尚有疑问.然而,无论是单要件说还是双要件说,两者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均以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和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为出发点.因此,本文也自此入手分析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认为私法有民法和商法之分,表见代理也必有民法上的表见代理与商法上的表见代理之别.基于民法与商法的价值取向不同,前者应采双要件说,后者则应采单要件说.两者不分,无论是认为表见代理应采单要件说还是应采双要件说,均有失妥当.  相似文献   

12.
论普通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禁止反言是英美法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和原则 ,它源自衡平法。本文主要介绍了禁止反言在普通法上的四大类型———证据法上的禁止反言、衡平禁止反言、契约法上的禁止反言和所有权禁止反言 ,以及它们的适用条件。本文也阐明了禁止反言原则的意义 ,即 ,它的本质要求在于 ,不允许一方当事人通过违背其先前所作的允诺的行为而造成对另一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 ,一言以蔽之 ,当事人必须言行一致。  相似文献   

13.
表见代理的主要民法功能在于对交易安全和对交易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我国民事法律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本人的过错能否作为表见代理的必要构成要件,理论界一直有争论。本文全面分析表见代理中本人过错的立法基础和民法价值、以及存在的各种形态,认为有必要在未来立法时,将本人的过错作为表见代理成立的必要条件,以纠正表见代理认定上的纷争和混乱。  相似文献   

14.
表见代理制度对于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当前有关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尤其在判定相对人主观上有无过失问题上,没有客观合理的衡量标准。本文借鉴法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研究成果,从成本———效益分析角度入手,对上述问题进行具体探讨。  相似文献   

15.
重庆市可以在以下领域创新本地区网络管理法制:整合网络管理执法组织,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执法机构;建立重庆市互联网发展咨询委员会,向执法机构提供网络管理执法咨询与建议;加快创新重庆市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率先建设政府-行业的合作伙伴关系;率先建设社会参与合作型网络管理机制;适时出台《重庆市网络管理条例》。对于网络实名制问题,因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较为复杂,应待深入研究。在未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网络实名制宜暂缓实行。  相似文献   

16.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核心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方)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被授权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依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之间存在双重法律关系,即出资关系和授权关系。而授权关系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通过与代理、信托制度的比较分析,明确了授权关系的实质是信托法律关系。明确这一法律关系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7.
禁止反言能否适用于WTO争端解决?由于DSU等WTO协定没有规定该原则,各国对此意见不一。作者指出,作为一个被国际法院等司法机构适用一般法律原则,禁止反言可以通过条约解释时的嗣后惯例或者善意履行等适用于WTO争端解决;但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将该原则引入争端解决时非常谨慎;当WTO成员负有表述义务时,沉默可以引发禁止反言;本文还提出禁止反言是一项程序性事项,不会增加或减损WTO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