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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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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在老年人社会福利领域确立了"一个转变,三个结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个转变":立足于传统意义上的"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扶养入、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的福利保障,确立面向全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保障的目标取向,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相似文献   

2.
背景提示: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普惠型社会福利不同,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福利主要是通过举办社会福利机构,为“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三无”对象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是一种补缺型的社会福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的社会福利事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集体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新的增长点,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目前,全国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4万多家,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119万余人,有社区福利服务设施23.6万个,在保障社会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福利主要是通过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这样有特殊需要的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是一种补缺型的社会福利。随着时代的发展,补缺型的社会福利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期望,因此推动社会福利转向适度普惠已成为社会福利制度转型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4.
《社会福利》2006,(12):9-11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促进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瞢惠型转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覆盖城乡居民”这六个字是新的提法。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今后的老年人福利事业要体现城乡一体化,要本着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的指导思想,让广大老年人能够普遍受惠。“六中”全会提出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丰十会福利”,  相似文献   

5.
80年代以前,老年人社会福利是指各种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赠养人或者扶养人)老人提供救济、养住和生活照料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解放初期实际上是一种教养型救济机构)。从80年代起,随着民政部提出的由救济型向福利型转变,由供养型向供养康  相似文献   

6.
儿童学前教育,是指对0~6岁儿童,特别是3~6岁儿童的教育,既包括正常儿童的学前教育,也包括对残障儿童的学前教育。在福利机构中开展儿童学前教育,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公平,是人民政府的职责。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相似文献   

7.
日本的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上与中国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由于历史的渊源,中日两国在民族习惯、文化传统等方面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因此,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经验与教训更容易为中国的实际工作者所接受。日本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是在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发展到完善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目前,这个制度正在充分地发挥着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日本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历史经历了三个转变,首先是由以部分特困老人为保障对象的救济型福利制度向以全体老年人为保障对象的现代制度型福利模式的转变,其次是由国家全面承担保障责任向国家、地方政府、民间组织和个人共同承担方式的转变,最后是由单纯依靠大型老年社会机构满足老年人的福利服务需求向以多种福利机构为主体、以居家服务为基础的服务方式的转变。这三个转变对该制度的成功建立和运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和思考中国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取向提供了一个极具借鉴价值的参照系。  相似文献   

8.
《社会福利》2009,(6):4-4
重要指示 目前,全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5万,并正在以年均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推动老年人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2008年12月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下,上海积极应对养老福利方面的挑战,开拓思路,谋划对策,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上海市情、市力的解决之道,从侧重“基础保障”到关注“福利提升”,即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推动了养老福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相似文献   

10.
日本具有健全的老年人法律保障体系,为现有的社会福利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日益强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日本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也经历了一个由发展逐渐完善的过程,目前由<国民年金法>、<老人保健法>、<老人福利法>和<介护保险法>四部法律构成了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基础,他们分别从经济、医疗保健、社会福利和生活护理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1.
传统的养老机构对象主要是“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1984年,民政部在漳州会议上提出“两个转变”:一是实现服务对象的转变。从传统对象转变为所有有机构养老需求的老年人;二是要实现保障形式的转变。由传统的基本生存保障的救济型转变为全方位服务的福利型。  相似文献   

12.
松岩 《社会福利》2007,(9):59-59
印度社会公正与权力部是负责老年人社会福利保障的专门机构。为了保证老年人过上体面的生活,同时保障老年人在社会上应有的法律地位,该部制定了《老年人国家政策》,旨在把老年人的关切当成国家的关切,让老年人过一种受保护、受尊重的晚年生活。根据该政策,只要是印度公民,年龄在60岁以上,就可以享受印度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3.
张明亮 《社会福利》2006,(12):10-11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促进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  相似文献   

14.
阳胜芳 《社会福利》2003,(11):43-45
传统国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指政府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三无”老年人和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提供的住养、康复、服务的设施。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迫于经费不足和社会老年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需求剧增,国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福利逐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开始惠及全体人民,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养老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老年人、残障人、孤儿等特殊群体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养护、康复和托管服务,越来越多地分享着改革发展的成果。  相似文献   

16.
“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并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也将是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由探索步入成熟的决定性时期,制度建设的任务异常繁重。而2010年又是我国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这百端待举、宏图大展的重要时点,本刊记者就“十二五”期间如何绘制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蓝图,  相似文献   

17.
《社会福利》2012,(10):F0002-F0002
成立于1984年的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下设7个福利院及相关附属机构,肩负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基本权益之重任.秉承“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  相似文献   

18.
寿星=福星     
"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指政府和社会对8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中无基本生活保障的老年人给予的物质帮助和服务,是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新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一个指导思想: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老年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推进和谐宁夏建设。  相似文献   

20.
当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迅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提出,标志着中国人权从政治性宣告向司法实现的进一步转型。从人权司法化问题的明确提出到现在,中国人权事业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人权观念认可阶段、人权立法保障促动阶段和人权司法保障发展阶段。在此过程中,中国的法治国情从所依之“法”到所治之“国”均发生了诸多变化,促动着对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法治国情所依之“法”的变化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正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正从“政治思维”向“法治思维”的思维方式转换。法治国情所治之“国”变化显现为:“中国梦”将深刻促动中国的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际化对依法治国有更高要求;主要社会矛盾转变对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当前,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必须立足现有的法治国情,其现状也是现有法治国情的组成部分,在与社会各种因素的互动中推动中国法治国情的发展,而法治国情的发展又进一步促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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