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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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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颖  周建 《家庭科技》2006,(4):51-51
我是一家合资企业的技术工人,已在该厂工作了七八年,工厂经常要求我们加班,但从来不给加班工资。我们提出辞职,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老板却振振有词地说,是你自己要辞职的,企业不给补偿金。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晓霞对于劳动关系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劳动法》及相关的规定都有明确的答案。一般情况下,由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由于企业一方的原因, 造成劳动者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支付解除  相似文献   

2.
《劳动法》既有相对稳定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有所变化发展。而且《劳动法》本身也有争议的地方。主要针对劳动者的辞职自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展开论述。首先分析了关于此项自由规定的第31条的立法理论基础,然后着重解析理论界与实践中适用第31条的问题与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劳动法第31条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彭放 《家庭科技》2013,(11):49-49
问:我大学毕业后于今年5月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就职,试用期为3个月。7月份,我被查出患有某种疾病,不得不住院治疗。公司了解我的病情后,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未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答: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依法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四  相似文献   

4.
平等就业权和选择职业权。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都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就劳动条件、工资报酬、劳动期限等条款达成一致,签订劳动合同。 获取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当得到的回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5.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单位破产虽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内容,但是一旦单位破产,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将自然终止,处于孕期、产假、哺乳期的女职工当然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6.
<劳动法>既有相对稳定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有所变化发展.而且<劳动法>本身也有争议的地方.主要针对劳动者的辞职自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展开论述.首先分析了关于此项自由规定的第31条的立法理论基础,然后着重解析理论界与实践中适用第31条的问题与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劳动法第31条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制度是我国劳动法中的特色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原则。《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增加了当劳动合同因期满发生终止时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并取消对普通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年限限制,但对高收入者仍有上限规定,新法的制定很明显加大了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力度,但是作为一项制度,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仍存在很多不足,有待于继续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8.
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聘用合同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然而过度的强调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实践中排除了《劳动法》对聘用合同关系的调整,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制度缺陷。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公布的一项新的司法解释从审判实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从而使聘用合同纳入劳动法调整的范畴有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9.
潘忠东  杨爱东 《天府新论》2005,(Z1):187-188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对己经成立的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评判.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没有进行统一规定,没有形成统一的、和谐的劳动合同效力体系.以部门法比较的研究方法展开,参照经济合同的效力体系,对劳动合同的效力也可以从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当然,由于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立法应当体现对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因此,不能简单地参考经济合同理解劳动合同的效力规定.解决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制定独立、系统的劳动合同法.  相似文献   

10.
解释与适用──对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之检讨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劳动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涉及合同效力、当事人的合同期待及利益得失等问题,倍受当事人及劳动立法机关的关注。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形,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第31条规定过于笼统且存在若干不足与缺陷,主要表现在性质不清、操作性较差、授权不平等、适用范围缺乏必要的限定等方面,在实践中不便于实施且极易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需要正确阐释其含义,明确立法完善方向,寻求司法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11.
劳动权是我国公民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我国在《宪法》中赋予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劳动法》作为劳动权的专门法律具体规定了公民劳动权的内容和法律保护。《刑法》将严重侵犯公民劳动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并且对不同的行为确定了不同的罪名 ,通过规定侵犯劳动权犯罪的权利范围、侵权行为、侵权主体和主观罪过的种类 ,把公民劳动权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对劳动者来说,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对企业的劳动定额、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适合自身条件则干,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因此,劳动者在对用人单位不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尤其应该坚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防劳动欺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由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正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应注意,在签订劳动合同对,就把用人单位招聘时提出的有关录用条件的资料如招聘广告、劳动  相似文献   

13.
今年以来,南京市劳动局贯彻实施《劳动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截止目前,全市90%以上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鉴证也达到487750份;已有4657份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积极指导、推动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全市共鉴证各类劳动合同176859份,纠正无效劳动合同书3500 份。全市已有7800余家企业按规定领取了《劳…  相似文献   

14.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应当注意: 一、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受理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  相似文献   

15.
劳动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内容,是人的一项生存权利,各国宪法对公民的劳动权利从享有到保护都有具体规定.农业户口不能影响农民工作为《宪法》和《劳动法》上劳动者的身份.与城市劳动者一样,农民工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并且应该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即在劳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实现劳动权利方面禁止不合理差别存在.分析农民工平等劳动权利中涉及的劳动者资格的法律依据、劳动权利内容、平等劳动权利的含义等法律问题,既可以推动农民工平等劳动权利的实现,也可以促进农民工劳动者与非农民工劳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权利方面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6.
正问: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去年退休后,有一家中小学教育机构邀请我做顾问,并帮他们培训新入职的教师。请问我是否应该和他们签劳动合同?如果签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答: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不需要和教育机构签劳动合同。具体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  相似文献   

18.
全国新的《最低工资规定》已正式施行。最近,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定》中涉及的问题作了解答。 (一)正常休假也是“正常劳动” 问:要探亲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算不算正常劳动? 答:《规定》对“正常劳动”做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称为  相似文献   

19.
劳动争议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权利。如何正确、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保证劳动关系和谐、融洽、稳定,便成为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企业行政和职工,由于他们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岗位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双方因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处理不  相似文献   

20.
论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确认并保护的特殊劳动关系。这一关系存在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劳动法的宗旨及立法的目的等方面全面考察其性质与效力。事实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非法用工关系 ,其效力的确认在于法律指引所必须经过的价值判断过程 :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未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前 ,其效力是待定的 ;通过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完成事实劳动关系向劳动法律关系的转化 ;拒不补签合同或拒不执行劳动行政监察机关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事实劳动关系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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