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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中国古代"直诉"制度是法史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学界对"直诉"一词的理解既有共识,也有明显的异见。通过梳理中国古代直诉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直诉"一词内涵丰富,对其理解不仅要留意广义与狭义之分,还应注意其在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层面的差别。  相似文献   

2.
公民权利受到侵害大量选择信访救济而不相信司法救济,有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法院受理案件范围过窄,诉讼成本过高,传统"青天"情结和"官本位"思想以及对司法公正和司法程序存在认识误区等诸多原因。这种信访不信法的状况,并不能使矛盾得到普遍、彻底解决,相反,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会进一步弱化司法权威,损害我国法治建设。因此必须对我国信访制度进行改革,同时要相应对我国司法制度、诉讼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公正、顺畅、高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以解决信访救济中存在的诸多弊端。  相似文献   

3.
辩诉交易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现已成为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得以正常运转的制度保障,在英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发展。笔者通过梳理辩诉交易制度的起源,以诉讼效率与公正为视角来分析辩诉交易制度的价值所在,认为辩诉交易制度通过减少诉讼中的投入和缩短诉讼时间能极大地提高诉讼效率,辩诉交易的实质就是追求刑事司法的相对公正。结合我国的诉讼制度和司法现实,辩诉交易制度的实行需要有相关的制度为保障。  相似文献   

4.
直诉制度是指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控告人可超出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向最高统治者或特定机构申诉冤情的一种非常规诉讼制度。它在古代平反冤狱,保证司法公正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唐朝直诉制度的理冤职能不强,主要是作为统治者广开言路、招贤能的一种途径。唐代对直诉所做出的种种规定,是造成此制度局限性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5.
刑事司法改革实践就是不断地进行价值选择,不断地调整体现多元价值构成的诉讼模式的过程。而立法和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都过于重视制度借鉴本身而忽视了价值范式的研究与总结,而这正是司法改革的根基。传统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体现了实体价值的一元论,却忽视了程序正义独立价值及其背后的人权保障价值。但是强调程序价值亦不能忽视其与实体正义之间的衡平,采用混合式诉讼模式是当下我国衡平司法价值冲突下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6.
建立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面临的困境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制度本身的缺陷与不足。对于外部因素中民众"不愿诉""不敢诉""不知诉、不会诉"的情况,因其存在由来已久,解决也是一个渐进和有序的历史过程。对于司法运行体制问题,应通过国家公权力运行的顶层设计来逐步实现。既要坚持"以公权制约公权原则",改革现行司法体制或重构能够真正独立运行的司法体制和机制,又要基于"人民主权的根本法理",赋予公民或社会组织就侵害公益之行为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这是"私权利制约公权力原则"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和人民监督政府的司法途径和保障。而对于诉讼制度本身的缺失与不足等问题,在现行条件下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建议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来实现。  相似文献   

7.
由于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缺失对环境公益案件的救济制度,即使是环境公益屡屡受损,而司法却无法成为最权威、最有效的维护手段.倘要使环境公益得以最终维护,还必须在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是: 环境权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诉之利益的扩张使得任何公民均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赋予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代表人的主体资格,更有利于保护环境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直诉制度是我国古代一项特殊的诉讼制度。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古代常规诉讼制度的不足,而且对国家官员的司法腐败具有一定的监督和纠察作用。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国古代民众洗脱冤情,诉求正义的一种重要途径。在法理上对它进行分析,有利于人们透析其存在的法学基础,明晰其运行的法学机理,进而探究其在当代进化和重生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避诉是当代中国农民诉讼意识的主流形式。避诉意识既有传统诉讼文化的制约,又有农村社会现实状况的决定因素和司法制度的缺陷影响。它的存在妨碍了农民自身权利的维护,制约了农村社会文明生活秩序的建构,阻碍了农村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必须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推进司法制度改革、挖掘传统诉讼文化的合理内核等途径,实现农民诉讼意识由避诉向健诉的现代化转变。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制度的进步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法律、技术、贸易等多方面问题,知识产权诉讼专业性突出,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制度正在酝酿新一轮改革,首批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在建设过程中,河北省作为知识产权大省也在积极探索以寻求突破。海峡两岸具有相同的法律传统和文化背景,近年来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司法制度在知识产权专属管辖、保密令制度、诉讼程序等方面都做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1.
为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正确实施,应当通过规范解读、实证考察、理论分析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价值分析法、实证研究法等具体研究方法,对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进行研究。研究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虽然从被诉行为、适格被告、救济客体以及损害后果等方面对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进行了初步界定,但在规范、实践及理论三重视角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仍呈现出对被诉行为的违法性要求过于严苛、对适格被告范围的理解与立法规定的诉讼类型不符、将"众多"个人利益简单等同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尚未将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风险"纳入救济范围等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要科学界定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应当遵循法定性、必要性及合政策性标准,一是只有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违法行为在实质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才属于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二是只有当受侵害利益无法通过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等私益诉讼机制获得司法救济时,才有必要将其纳入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三是应当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留意政策倾向的价值维度,以积极、稳妥的态度对待政策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指引,避免对案件范围的盲目扩大或不当缩减。具体而言,一是应将被诉行为的范围拓展为"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即仅就被诉行为而言,只要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就属于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二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的诉讼类型属于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该类诉讼的适格被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不属于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三是不能仅因受侵害对象人数"众多"就将其纳入该类诉讼的案件范围,应将是否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判断救济范围的实质性标准;四是为提前规避"实害"的发生,应当构建预防性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将那些给社会公共利益带来现实威胁的、紧迫的、严重的、不及时制止可能产生难以弥补损害的"风险"纳入该类诉讼的救济范围。  相似文献   

12.
200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把一些不属于受案范围的问题作为受案范围予以规定,混淆了受案范围与其他受理条件乃至本案审理内容的区别,使“受案范围”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加剧了行政诉讼立案难。今后在修改《行政诉讼法》和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应借鉴域外实体判决要件制度的经验,厘清受案范围的范畴,删除不恰当的否定性列举,简化受案范围条款;降低起诉“门槛”,弱化受案范围条款的权力界限划分功能;增设“一般权利保护必要”或“狭义诉讼利益”审查环节,以防止司法资源被滥用。  相似文献   

13.
从法律文本变迁的角度审视,中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通过对F市基层法院受案具体数据的分析,得出结论:实践中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整体呈不断扩大的态势,但效果不如预期明显;行政诉讼立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特别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民众的权利救济;实践中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逐渐向非治安行政案件集中,反映了中国政府角色转变的时代特征。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不一致表现出有三大类案件不能纳入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导致部分行政权不能得到有效的司法监督。导致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是立法技术上的缺陷,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长期的行政权的膨胀。然而依法治国方略意味着控权制度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所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就应当一方面保障行政复议制度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监督权力,实现保障公民权利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5.
阐述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诸多的限制,分析了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确定时要考虑到司法能力和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现状等因素。提出应当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考虑因素出发来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路,为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提供了的新视角。  相似文献   

16.
利害关系人提起环境影响评价诉讼的问题随着邻避设施选址纠纷的增多而越来越得到重视,但判断环境影响评价利害关系人诉讼的标准一直很模糊.主要原因是对作为判断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存在理解上的分歧.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诉讼案件中界定利害关系人的标准应当是环境利益,而非司法解释或已有案例中所依据的相邻权.并且,通过界定作为"合法利益"的环境利益的范围,可以给环境影响评价案件中利害关系人范围的确定给出一个实践标准.然而,由于环境利益天然所具有的公益性,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诉讼中存在利益代表不完整的问题,还需未来发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补充,以实现对人民群众环境利益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17.
负面清单模式体现了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归根到底是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公民行政诉权的性质,理应以符合权利属性的方式来表述.当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不断扩大可诉范围,但其设计模式存在问题,难以实现对公民权利充分保护的目的,必须引入负面清单模式进行重新设计.先以肯定的方式对受案范围作概括性规定,然后将不予受案的各类事项以排除方式明确列举,而未予排除的其他所有符合概括性规定的行政案件,均在应受理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8.
行政指导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行政权力行为 ,围绕这种行为是否应当或言可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 ,学术界有过争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不得对这种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规定不仅存在文字问题 ,也有“违法”之嫌。从行政指导行为的本身性质、特征以及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来看 ,行政指导行为应当而且可以纳入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9.
教育行政案件类型及诉讼性质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教育行政案件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教育行政案件是由教育行政管理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职权引起的,显然不属于民事案件,而是行政案件,应当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要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0.
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两年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亟需理论深入研判。本文以2017—2019年间的司法数据为基础,运用实证方法分析了《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公益诉讼在办案数量、办案规则、办案能力、办案力量、办案重心等方面的发展态势: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数量增长迅速,并积极推动诉讼规则完善;各地办案数量差异明显,案件分布不均衡;基层人民检察院是办案主力军;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锐减,办案重心转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量快速增长,但履行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的比率呈下降趋势。这些发展态势的内因是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带来的办案能力的提升;外因是党委和人大增强了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化解了制度运行中的部分障碍。未来还需从内、外、广、深四个维度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促进公益诉讼检察与三大检察内部融合;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法治政府的耦合;探索拓展受案范围;建构符合需要的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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