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刑法理论上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刑罚说、保安处分说、刑罚与保安处分混合说等具有较大不足,刑罚说难以解决不法取得所得与刑罚依赖定罪的矛盾,保安处分说无法解决对人身危险的处分与违法所得属于物的矛盾,混合说实质上属于刑罚说.有关境外立法形成的英国"民刑复合型"理念与制度以及德国的"三元并存型"理念与制度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刑事诉讼法的两次修改对刑法形成了倒逼效应.对违法所得的刑事追缴应当确定为刑事单列后果,不以定罪为前提,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均衡原则.应适时修改刑法,将追缴违法所得与其他刑事处罚措施明确区分,对腐败犯罪违法所得的追缴可以试行更长的追诉时效.  相似文献   

2.
公民道德建设应该怎样进行,这既是理论也是实践的焦点。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公民道德观念的建设应当与法制国家的观念建设同步。本文从传统伦理的观点出发,分析了中国当代社会的现状,坚持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综合与分析的思维方法,提出了道德建设的与时俱进、文以载道和统一性三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报复公正与社会道德情绪和司法制度认知密切相关,是人们关于罪与罚的主观认知与估量,具有功能主义与道德主义两种心理逻辑。功能主义逻辑认为刑罚能够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者,反映出人们对社会秩序的渴望;道德主义逻辑认为刑罚是违法犯罪者应得的后果,折射出人们对社会道德的认同。报复公正在道德情绪、道德范围、道德载体上具有丰富的学理与现实价值。报复公正心理基础可以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启示:善用道德情绪传播道德观念、凝聚道德共识、强化道德认同;立法中体现道德道义的法律价值,释法中表达法律制度的道德底色;规范践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展现道德信念,避免惩罚价值的错误归因。  相似文献   

4.
犯罪与刑罚谁决定谁,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理论体系起点必须具备的要求,以及社会危害性观念存在的缺陷,说明刑法学的逻辑起点只能产生于刑罚目的之中。对犯罪原因的不同理解造成刑罚观念不同,进而导致犯罪观念不同,这已被刑法的演进路径所证明。刑法学派之争缘于刑罚目的观相异,并在犯罪论的理论层面引发了全面的论战。从刑罪关系的点线面考察,刑罚观决定犯罪观。  相似文献   

5.
在罪刑关系上,学界长期以来强调罪对于刑的制约作用,而忽视了刑对于罪的决定作用。刑罚对犯罪的成立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刑罚反制。刑罚反制的根据在于刑罚具有相对于犯罪的独立性、刑罚与犯罪具有相互依存性、刑罚与犯罪之间的联系具有复杂性以及刑罚目的对手段具有制约性。刑罚反制不仅体现在刑法观念中,而且体现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  相似文献   

6.
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制度制定时间较短,制度设计上重刑主义色彩浓厚,背离了外部性的相互性原理,实践上存在着刑罚本身因素和刑罚超过因素导致的执行难现象,影响了刑罚目的的实现。基于学理性的分析和对外法的借鉴,建立单位犯罪刑罚准备金制度、强制性的内部干预处罚制度、区分性刑罚制度,是解决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困境,实现刑罚善治之良策。  相似文献   

7.
中国传统犯罪是指由中国传统社会刑法规定的,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传统犯罪的特征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但每个特征又有各自不同的含义.研究传统犯罪特征,对掌握法制发展规律,促进当前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2008年出台的"首要标准"是对罪犯实施刑罚与改造的新标准。前科消灭制度作为未成年犯刑罚执行的重要配套制度,对有效降低未成年犯的重新犯罪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目前前科消灭制度仍处于试行阶段,尚未与未成年犯刑罚执行很好地衔接起来。为践行"首要标准",实现前科消灭制度与刑罚执行系统的理性融合,应在相关立法中体现二者的融合;建立科学、合理的犯罪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和重新犯罪评估体系;建立犯罪前科档案封存制度。  相似文献   

9.
宋四辈 《南都学坛》2004,24(2):90-94
清末刑法典编纂体例和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由以刑为主、民刑不分、诸法合体 ,走向民刑并重、刑民有分、诸法分立并以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为惟一内容 ;由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合典编纂 ,到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分立成典等等。这种变化 ,直接导致沿袭几千年的以刑事法律为主体的中华法系的解体 ,使中国法制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并对以后中国近一个世纪的刑事立法、司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犯罪及其防控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网络犯罪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黑客文化对网络犯罪者有深远的影响 ,网络技术局限使网络犯罪者可大显身手 ,而有关法制建设的滞后放纵了利用网络的犯罪 ,抗制力量的薄弱、社会观念的误区也不利于对网络犯罪的防控。对网络犯罪的防控有法制防控、技术防控、文化防控等多途径。法制防控需要认真探讨有关立法观念、程序法与实体法衔接、法律规定的具体实施等问题 ;技术防控必须抢占技术制高点 ;文化防控则要防止负面的黑客文化的扩散和泛滥 ,并注重网络道德的建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