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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朝土地政策的变化及其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纵观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在唐中叶以前,曾出现过数次由国家颁布并推行于全国范围的田制,如西周的井田制,战国的授田制,曹魏的屯田制,西晋的占田制,北朝隋唐五朝的均田制等。然自唐中叶以后,历宋元明清八九百年,却再未出现过任何种类的全国性田制。由此可见,唐中叶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其影响深远。以往的研究,注重经济关系多,研究国家政策则甚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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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2015,(5)
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颁布的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土地法规,历史影响深远。近百年来学术界对均田制展开了大量研究,研究的中心议题包括:均田制的渊源和实施背景问题,均田制的目的、作用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均田制的性质问题。关于均田制的渊源,一般是从北魏百年历史发展及中原传统土地制度中探寻,大多追溯到北魏初年以来实施的计口授田以及西晋的占田制,或进一步上溯到曹魏屯田制、汉代名田制、战国授田制、西周井田制等,既强调北魏初前期制度的影响,又认为均田制的渊源具有多面性。关于北魏均田制出现的原因或背景,往往是和其目的或作用结合起来进行考察的,主要是在分析李安世均田疏及孝文帝均田诏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论述,即实施均田制就是为了解决豪强兼并、贫富分化而导致的民众贫穷饥馑的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认为均田制既有抑制豪强兼并的一面,同时更强调均田制是为了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目的是使无主荒田与无地农民结合起来,其在恢复北魏农业生产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均田制的性质,也就是其所体现的土地所有权问题,主要是围绕均田制是国家土地所有制还是私有土地所有制,抑或两者兼而有之、孰轻孰重的问题展开论述,也有个别学者强调均田制体现了拓跋鲜卑的农村公社性质,或者是带有村社性的一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度。总的来看,学术界关于北魏均田制的观点还存在较大分歧,应该说尚未形成最后定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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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至隋代墓葬文化的演变经历了相对完整的分合过程,是研究唐代墓葬文化形成的关键阶段。由于与南朝争夺正统的需要,北魏平城时代墓葬文化先后经历了两种制度模式。北魏平城时代早期建立的"北魏制",是从十六国边疆地区寻找曹魏文化因素的遗留,有意回避西晋洛阳地区形成的"晋制"文化,以自塑优先于南朝的正统渊源。至北魏平城时代中、晚期,北魏的文化实践逐步转向"晋制",意在直接针对南朝的正统性展开同质性、排他性的竞争,越来越多的墓葬文化特征向着西晋洛阳墓葬的模式靠拢。北魏晚期的洛阳墓葬文化继承和丰富了"晋制"路线,汉化更为全面。北魏分裂后,东魏北齐墓葬文化糅合了两种制度模式,西魏北周墓葬文化则对"晋制"模式进行了个性化改造。隋代统一后,墓葬文化对北周、北齐因素各有取舍,将二者统合为一套新的礼制,初具"唐制"之雏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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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西晋田制税制的主要文献关于西晋的田制和税制,现存的唐修“晋书”有二个内容:第一个内容是户调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边郡或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夷人输宾布户一疋;远者或一丈。』第二个内容是占田制度与课田制度:『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二十六以上,为老少不事。』从这两条文献看来,户调式是从户课税的税制。而占田制与课田制,合着下文所记晋故事之所规定,则是从丁的田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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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史学界对于西晋田制的意見关于西晋的田制問題历来都是史学界所重視的問題之一。但是由于史料缺乏以及古書有关記載的文字訛誤过多,因而对于西晋田制就出現了各种不同的解釋,解放后发表专門文章探討西晋田制的,就有以下九种主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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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之际,土豪彻底成为曹魏官僚体制的一分子,而士大夫豪族却凭借其文化特质在曹魏的官僚体制中占有优势,在曹魏统治政策由武到文的转变中,实现了士族化世代主导曹魏的官僚体制,最终建立了士族主导的西晋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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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中原处于大动荡大分裂和民族大融合时期,而此时的西域亦是各地方政权相互兼并,民族大交会大融合时期.中原虽然对西域的管理较薄弱,但却从未中断.而西域各地方政权也从不自外于中原,仍与中原王朝保持着联系.这些联系可以从曹魏西晋在西域的管理;十六国时期前秦和河西地方政权同西域的关系;北魏及南朝各政权同西域的密切联系三个方面来加以证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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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洛阳的兴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洛阳为我国素负盛名的“四大故都”之一。自周公营洛邑,平王东迁,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等朝代先后在此建都,号曰“九朝古都”。在这近千年的时间内,洛阳曾屡次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洛阳,处于东汉之后,隋唐以前。正当这一名城历史发展过程的两个高峰之间这一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其复杂,是中国历史上治乱交错的动荡阶段,洛阳城在此时期的几次破坏和重建,都和这种政治局面直接相关。前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不多见,因此,本文拟就此课题作一些初步探讨,借供同志们参考。一、东汉末年洛阳城的大破坏光武帝刘秀建武元年(公元二十五年)定都洛阳。从此洛阳作为中国统一王朝的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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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世纪即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草原路的发展有如下四个重要时期,一是由于曹魏、西晋政权与草原路东端车师后王国建立了密切关系而兴盛一时;二是北魏前期建都平城(山西大同),与西域的交往主要利用了草原路。这一时期以平城为中心,西接伊吾(新疆哈密),东至辽东(辽宁辽阳),逐渐形成一条贯通中国北方的东西国际交通路线;三是北魏后期北方草原民族柔然利用了草原路与西域交通;四是北朝后期,一方面与西域地隔西魏、北周的东魏和北齐交通西域需要利用草原路,另一方面北方新崛起的草原民族突厥利用草原路沟通与波斯、拜占廷的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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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除西晋的短期统一外,中国长期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南北裂土而治。而在北方,有统一,也有分裂,各方势力争战不已,朝代递嬗无常。在这种特殊条件下,各地区间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还是有一定联系的。如北方的邺城和洛阳,都是曾数度成为国都的巨邑。先后在洛阳建都的有曹魏、西晋和北魏,在邺城建都的有后赵、冉魏、前燕和东魏、北齐。两地不仅是政治、经济中心,也成为一方的文化中心。那么,这两大文化中心在这一历史时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史学界对此问津很少,本文拟就其都城建制及儒学、佛学方面作以探讨,望方家学者有以正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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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尚药局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东汉的尝药监、曹魏和西晋的尚药监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北魏太和新官制在门下省创设了尚药局,这是一个专门为皇帝提供医疗服务的机关。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革官制时,将尚药局划归新设立的殿内省,最终完成了皇家医疗事务与国家医疗事务分离的过程。尚药局的创设是北魏后期进行官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它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过程中皇家事务与国家事务分离的趋势,同时也是顺应这种趋势进行改革的标志,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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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力行汉化政策,创立了一套不同于北魏前期的新官制。太和新官制并不像史学界一般所认为的是模仿的南朝制度,实际上它是以汉魏西晋、尤其是西晋官制为蓝本,而又加以发展创造而建立的,它与南朝官制差别甚大。太和新官制影响深远,它基本上被西魏以及东魏、北齐所继承,而隋朝官制又主要源自西魏以及六官制度,所以也可以说,太和新官制是隋唐官制的主要渊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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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盛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1):115-119
《洛阳伽蓝记》为北朝重要著作,该书对北魏都城洛阳进行了生动、全面的描述。本文即以《洛阳伽蓝记》为视角,从梁朝名将陈庆之与北魏士人杨元慎关于正统问题的争论出发,对北魏后期都城洛阳的文化状况加以探讨。并分析从西晋灭亡到北魏后期中原汉族士人在对待夷夏问题上观念的转变,从而揭示出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对洛阳汉文化复兴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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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官员尚无明确任期规定,两晋始规定官员任期为六年.南朝刘宋前期行六年之制,后期改为三年制,此被南齐、萧梁和陈朝继承并有所变革.北魏早期以久任为原则.自孝文帝至北魏末,地方官任期为六年,中央官则为三年.北魏宣武帝后规定散官任期为四年.东魏北齐地方官任期不足六年,西魏北周内外官任期为四年.隋朝开皇年间几经改革,至开皇十五年文武长官任期稳定为四年.杜佑所云"魏晋以后,皆经六周"的说法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