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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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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现行的逻辑教科书中,着重说明了定义的几条规则:(1)定义必须是相应相称的。违反这条规则,就会出现“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2)定义不得采用否定或比喻的形式。否则,就会出现“否定定义”或“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3)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按包含被定义项。否则,就会出现“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制定定义的这些规则,意在保证定义的正确性。但这几条规则是很难保证定义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2.
所有形式逻辑(普通逻辑)教科书都指出,下定义有一条重要规则:定义必须相应相称;所有形式逻辑教科书都认为,违反这条规则的逻辑错误是:“定义过宽”、“定义过窄”。我们认为,定出这条规则是正确的,而对违反这条规则的错误的分析则是不够全面的。应该补充指出,违反这条规则的错误还有:“定义项与被定义项交叉”、“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全异”。所谓定义必须相应相称,就是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相等。被定义项是一个概念,定义项也是一个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外延间的关系必须是全同关系。被定义项指的是那一些对象,定义项指的也应该是同样的那一些对象。只有这样,才是符合  相似文献   

3.
如何看待被定义概念与定义概念的关系,这是传统逻辑的定义论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没有这一问题的正确解决,就不会有正确的定义规则,也不能正确地理解定义的实质。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之一直抱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即“被定义概念与定义概念是同一关系的两个概念”,针对这一说法,张天敏同志曾正确地指出:“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根本不是什么内涵不同的两个概念,而是内涵相同而语言形式不同的同一个  相似文献   

4.
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关于定义的规则第一条“定义必须是相应相称的”解释说:“所谓定义相应相称,就是说定义概念的外延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是完全相等的,二者具有同一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形式逻辑》(修订本)更明确规定:“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这就是说下定义项必须与被定义项是全同概念。”还有其他教科书上都有类似的规定。就是说,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是具有同一关系(或叫全同关系)的概念。那么定义概念和被定义概念是否是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呢?笔者认为回答应是否定的。  相似文献   

5.
给概念下定义,经常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本文论及的就是这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给概念下定义,首先需要找被定义概念(有的书叫“被定义项”)的属概念。可是,一个概念的属概念往往不止一个。比如“人”这个概念的属概念就包括“灵长目动物”、“哺乳动物”、“脊椎动物”、“脊索动物”、“动物”、“生物”等多个。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哪一个概念作为定义中的属概念呢?就我所见到的材料来看,不外乎三种观点:一、选择“最邻近的属概念”。有的逻辑书没用“最”字,但含义却是一样的。如一九八六年六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逻辑基础知识问答》二十七页上讲:“所谓邻近的属就是比被定义的概念更广泛的概念,即直接包含被定义概念的那个概念。”显然,这里所谓“邻近的属”就是“最邻近的属”。二、选择“较邻近的属”。三、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属概念。  相似文献   

6.
对名词性同义反复话语分别从语法、语义、语用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并引用心理语言学的实验阐明对同义反复语的理解既需要常规知识,又需要依靠语境。同义反复语的含意是可以推导的,其推导机制可以用认知语言学的概念转喻理论来加以阐释。同义反复语的理解需要运用转喻推理。  相似文献   

7.
逻辑错误又称逻辑谬误。在形式逻辑领域内,由于它不属基本理论问题,因此往往忽视了对它的研究。其实,从逻辑错误的定义、分类、识别到纠正,都存在一系列值得探讨的问题。当然,首先必须明确逻辑错误的定义。 (一) 什么是逻辑错误?逻辑错误就是由于思维形式之间的联系,不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或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思维错误。  相似文献   

8.
形式逻辑不是思维科学,而是关于推理的形式科学,辩证逻辑与它并无高低之别。其逻辑规律是语言世界中关于推理形式的规律。从现代逻辑观点看,黑格尔所谓“甲是甲”(“a=a”)的命题形式包含(陷于)矛盾,是空洞的、抽象的同语反复,违反形式逻辑本身,“一切东西(事物)和它自身同一”等意见,完全是他从逻辑方面或从本体论方面对同一律等三律乃至形式逻辑的误解  相似文献   

9.
《普通逻辑》教材对三种不同条件假言命题的定义有“同语反复”的违规之嫌 ;对三种不同条件的定义有不妥之处 ;对充分必要条件的举例有明显错误 ;对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汉语表达方式类型的陈述存有遗漏。对此 ,本文一一指出并提出了改进和弥补的商榷意见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讨论环绕着真理的概念,主要问题是给予这个概念以满意的定义。真理概念也就是“真理的语义学概念”。[因为]语义学是一门研究语言词语和这些词语所“述及”的对象(或“事件情况”)之间某种关系的学科。而最简单、最自然的获得正确真理定义的方法,包含了运用其它语义学概念的方法,如满足的概念等。同时为真理下定义问题,证明是跟建立理论语义学基础的一般问题有密切联系。只有依靠具有准确地说明了的结构的语言,真理定义问题才能获得确切意义,并可能严肃地解决。但问题的解决有时是肯定的,有时又是否定的。这决定于对象语言和它的元语言之间的形式关系。或者更明确地说,决定于元语言的逻辑部分是否比对象语言“本质上更丰富”。若只限于讨论以逻辑的类型理论为基础的语言,则元语言“本质上更丰富”于对象语言的条件就是前者比后者包含更高的逻辑类型中的变数。元语言满足了上述条件,真理概念就可以在其中得到说明。对于一个句子来说,如果它满足于一切对象,那就是真实的,否则就是错误的。真理定义的结论是:首先,这一定义不仅是形式上正确,而且是实质上适合。其次,可以从定义演绎出各种一般性的规律。第三,将真理原理应用于某种数学的表示广泛类属的形式化语言,则在这一类属学科里,真理的概念同可证实性概念从来不一致。每一种这样的学科是首尾一贯的,但并非完整的,即在任何两个互相矛盾的句子之间,最多只能有一个可被证实,或者虽是互相矛盾的一双句子,但其中没有人造何一个可被证实。  相似文献   

11.
普通本体论证明从一个绝对必然的存在者概念推出绝对必然存在者的存有,认为取消其存有会导致该概念自相矛盾。强化版证明继承了这一论证策略,但增加了“最最实在的存在者概念”和一个三段论推理:第一,有一个可能的、最最实在的存在者,它包含了一切实在性;第二,在一切实在性中也包含了存有;第三,存有寓于一个可能之物的概念中。康德对强化版证明作出了总体性回应,表明它自相矛盾和同义反复,说明取消实存不会导致矛盾。他针对小前提混淆逻辑谓词和实在谓词而提出Sein不是实在谓词,针对结论中同义反复的实存而提出实存概念的精确规定,针对大前提含糊的可能性而提出逻辑可能性不等于实在可能性。实在谓词与实存谓词具有异质性,流行解读的根本错误在于把实在谓词理解为综合命题的谓词,把先验的实在谓词与经验的实存谓词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12.
一§1.1 在自然语言中,对概念起限制作用的限制语与对概念不起限制作用的非限制语极为相似。它们在语言形式上大多以定语和状语的形式出现,常与表达原概念的语词构成偏正短语(当然也有偏正式合成词),因而,常易被人混为一谈。§1.2 所谓限制是有着明确的界定的,前人早就揭示了它的逻辑特征:a、使概念的内涵增多、外延减少;b、使原概念与限制后概念具有真包含关系,即使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凡是具备这两个逻辑特征语词,我们称之为限制语;反之,则为非限制语。例如:“东北虎”、“蝇虎”、“蜂虎”等。“东北虎”是“虎”的种概念,“东  相似文献   

13.
类推是先秦逻辑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以事物的类同为基础的。类推时如果同异相混,即误把同类当异类或误把异类当同类,就必然会产生逻辑谬误。 那末,什么是逻辑谬误?据J.I.麦基(Mackie)的定义: “谬误就严格意义上说是指无效的推理……但我们把那些与推理有关的错误也叫谬误,当然这是在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的”。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逻辑学界,关于概念的定义,很有代表性的看法是:“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吴家国主编:《普通逻辑》)。按这种意见,概念的反映对象就圈定在“客观事物”之内,而概念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又必定在“本质属性”方面。这个定义反映了思维实际吗? 我们知道,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的一切,哲学上名之曰“客体”。细加考察,不难发  相似文献   

15.
关于侠谓同逻辑所采用的符号语言,可以进行语义、语构(也有称作“语法”或“语形”的)、语用三方面的研究。所谓语义的研究就是关于符号语言所指谓的现实世界的事物或规律的研究。所谓语构的研究就是关于符号语言自身的排列结构和变形规则的研究。而语用的研究则是关于以语义为中介的互相同义的符号语言和自然语言的互相转换的研究。本义拟讨论在正统狭谓词数学逻辑中如何将自然语言翻译成符号语言的语用现象。山自然语言翻译成符号语言的基本原则是:指谓同一客体。故而这种翻译大致有下述两个步骤:第一步,根据自然语言及其使自然语言…  相似文献   

16.
命题曾被定义为某些句子, 但句子没有固定的真值。 命题曾被定义为句子的意义, 但 “意义” 这个概念并不比 “命题” 更清晰。 还原论把命题定义为一种由可能世界、 可能的个体等组成的集合论性的构造物, 但这种理论意味着全部的逻辑真理表达的是同一个命题。 命题曾被定义为是一些态度 (如相信) 的对象和真值的承担者; 就是说, 命题是由它与其他对象 (如人, 真值) 的关系来定义的; 这种定义使人们有理由怀疑命题是否真正存在, 抑或是态度主体 (人) 的一种幻觉? 命题的内容可以千变万化, 但命题的内容却有共同的形式, 不仅命题逻辑、 一阶逻辑所表达的命题, 而且二阶逻辑等高阶逻辑、 非经典逻辑的命题, 都能纳入这种形式。 根据这一点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对命题的定义。 这样定义的 “命题” 概念更加清晰, 能让我们解决命题的同一性问题。  相似文献   

17.
“定义必须相称”,是形式逻辑定义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中外逻辑学家,在讲到下定义的规则时大都有这么一条①;现在有同志甚至认为它是下定义的重要规则,应加以强调;有同志虽然对定义规则发表过不同意见,但仍然保留了“保证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外延的同一性”②这种说法。这表明:“定义必须相称”作为下定义的规则,是为逻辑界所肯定的。  相似文献   

18.
自然语言表达的定义(以下简称定义)就是在特定的论域中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其基本特征和作用是明确特定论域中的概念的内涵或外延,界定概念以界定事物。这就是普通逻辑讲的定义。其规则问题较大,已有同志发表了一些好见解。我认为普通逻辑只从形式结构上研究定义方法,而定义规划却并非只是定义的形式结构的规划,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所以我们不能只从形式结构上,还应从非形式结构上研究各种不同类型定义的特征,以便总结出不同类型定义的特殊规则和一般规则,这样不仅使定义理论圆满而且更有适用价值。从不同方面分析,定义有内涵定义和外延定义;严格定义和非严格定义等。定义的类型不同,目的、要求也不同,因而有相应的不同的特殊定义规则。  相似文献   

19.
命题形式是对命题的抽象,反映了事物或现象间的一般关系,每一命题形式都有确定的意义.这是命题形式的本质所在.逻辑真理分为同语反复的和非同语反复的.根据命题形式的抽象原则与操作原则,对命题形式进行代入变换不应改变原命题形式的逻辑意义或逻辑真理的类型;否则会造成意义混乱.但现行的代入规则不能保证这一点,因而需要加以修正,以保证从命题形式的抽象到形式推演具有贯通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20.
同语反复作为一种特殊的辞格方式在生活中被经常使用,但对其理解同时也是语言学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单纯的语义分析、会话含意理论等传统语用观都不能很好地对同语反复的意义进行推导。基于关联理论、概念隐喻和概念整合理论的认知语用学理论较好地解释了这一语用现象的工作机制。同语反复具有许多种表达方式,具有多种语用功能。其语用功能的实现取决于听话者对说话者的语词理解,同语反复对语境的依赖程度有高有低,同语反复的语义呈现具有一定扩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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