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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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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载”,究其本义,《说文解字》说:“载,乘也;”从车本声”。这明确地表明,“载”是一个形声字,它是以“车”为义符,以“哉”为声符,其本义从“车”而得“乘”意。最早文献,见诸《易·大有》,其文为:“大车以载”。然而,语言的发展,词义出现引申,人乘为“载”,而物乘也可以是“载”,如《诗·正月》“载输尔载”。再由此,乘坐之具也成了“载”,如《书·益稷》:“予乘四载”。更由此而产生“承”义,如《易·坤卦》“君子以厚德载物”;“事”义,如《书·  相似文献   

2.
“常”义辨     
“常”的本义非为“裳”许慎《说文》释“常”为“下帬也。”段玉裁注:“《礼记》深衣续衽钩边要缝半下。今字裳行而常废矣。”《说文》认“下帬(裙)”,为“常”之本义,“裳”为或体。考之《尚书》《易经》《诗经》《尔雅》等书,“常”“裳”有别,无一相混,许慎、段氏说法无证可据。如《书·立政》:常伯、常任、常事、常人  相似文献   

3.
《新唐书·食货志》云:“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东南漕运,必经运河,这就成为扬州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战国末期,秦开郑国渠,溉田四万顷;  相似文献   

4.
日前查阅《汉语大字典》车部字,发现在释义上有不少错误。我作为《汉语大字典》的编纂者之一,觉得有责任提出来进行具体分析。 一、辂:音(一)义项②释为“挽车”,引例是《管子·小匡》:“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 按《管子》之例,释为“挽车”不当。“辂马”,《国语》作“轺马”。“辂”当为“轺”字之误。  相似文献   

5.
一、《邶风·击鼓》诗有什么历史意义? 从《击鼓》诗的作者看,《击鼓·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宗,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玄解释“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两句说:“此言众民皆劳苦也,或役土功于国,或修理漕城,而我独见使从军南行伐郑,是尤劳苦之甚。”孔《疏》解释这两句说:军士将行,以征伐为苦,吉今国人或役土功于国,或修理漕城,而我独见使南行,不得在国也。”朱熹解释首章说:“卫人从军者自言其所为……”  相似文献   

6.
“所”字是古汉语中用得既广且繁的一个词。《说文解字》云:“所,伐木声也,诗:伐木所所”。然而《诗经》今本皆作“伐木许许”。这是描摩伐木声音的象声词。今人康殷先生的《文字源流浅说》说:“所,金释所,象用斤锛斫门户之状,户亦声。本为动词。”这是说“用斤锛斫门户之状”是“所”的本义了;古书中又有“父去里所复还”(《史记·留侯世家》),这个“所”是表概数的数词;还有“爰得我所”(《诗经·硕鼠》),这个“所”是表示“处所”意  相似文献   

7.
云①通“芸”,盛貌。《庄子·在宥》:“万物云云,各复其根。”唐成玄英疏:“云云,众多也。”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天物云云。”按:今本作“夫物芸芸”。②通“纭”。《汉书·司马相如传》:“威武纷云。”③通“运”。《管子·戒》:“天不  相似文献   

8.
《诗经》之役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思虞同志的《毛诗车乘考》——以下简称《车考》,将《诗经》中的车分为七项,分别考其用途,这对重新研究《诗经》是很有益的.“役车”,在《诗经》中仅出现一次,《车考》单列一项,且为甲项,认为与“栈车”通名,这一点值得商榷.《周礼·春官·巾车》,先说周“王之五路”为玉路、金路、象路、革路、田路,分别用以祭祀、迎宾、朝封、战争、打猎.次说“王后之路”为重翟、厌翟、安车、翟车、辇车.再说“王之丧车五乘”为木车、素车、  相似文献   

9.
《文心雕龙·比兴》11处引用《诗经》成辞,是《文心雕龙》引用《诗经》成辞最多的一篇。内容涵盖《诗经》风、大雅、小雅三部分,涉及《召南·雀巢》、《大雅·既醉》、《卫风·淇奥》、《大雅·板》等10个篇目,大致分为引用全句、隐括、引证、借字四种类型。一方面,这是论证的需要,“援古以证今”更具说服力;另一方面,也是刘勰征圣宗经思想的具体实践。  相似文献   

10.
偶读《中国皇城·皇宫·皇陵》系列丛书之南京卷《金陵十朝帝王州》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见到一句关于项羽溃败乌江的记述,不觉顿生疑惑。其原文如下:“其后败退至安徽和县一带,被刘邦逼困,终于在乌江(今和县乌江镇)演出了—幕‘霸王别妃’自刎而死的悲剧。”霸王别姬是众所周知的故事,“姬”即虞姬、虞美人,《史记·项羽本纪》及《汉书·项籍传》中都载有其事。前引文中的“妃”如果是指虞姬的话,那么首先是“别姬”的  相似文献   

11.
释“罷”     
“罷”(今简化为“罷”)字的形体义为用网捕熊,“罷”一词的本义为“停止”。《说文》对“罷”字的形义分析不确,而“遣有罪也”的训释则为“罷”的引申义用法而非本义所在。  相似文献   

12.
一、“道德”诂义 道德一名,乃中国古代思想中一极重要之范畴。而考其初义,则皆与行路有关。《说文》:“道,所行道也。”《荀子·王霸》:“道,行也。”《尔雅释诂》:“道,直也。”综此,道之本义,道路也。引申之,顺路而行亦谓“道”,或称“得道”、“有道”(“有”初义训取,见《经义述闻》)。再引申之,万物生灭所循之抽象规律亦称“道”。故庄子言:“道,理也。”(《缮性》)老子言:“道者,物之所由也。”(并见《庄子·渔父》)韩子《解老》:“道者,万物之所然,万理之所稽也。”《释名》:“道,导也,所以通导万物也。”德之本字,在甲骨文中从直从行,与今之“循”字形近(容庚说),“示行而视之之意”(闻一多说)。《庄子·大宗师》:“以德为循”,尚存古义。但其后此字之形与义变异甚大。其字本义今存于晚出之“巡”字中(《说文》:巡,视行皃)。而其字形在西周金文中则演变为“德”,战国古文中演变为“惠”,其义亦大变。所最可注意者,是字中增入“心”符,为甲骨文中所不见也。《左传桓公二年》:“在心为德”。  相似文献   

13.
古代表示“军队”这一概念的汉字,常见者有自、师、军。在殷甲骨文中均假自为师(当时尚无师字,当然更无军字)。西周铭文有师字①,义和殷代之自字基本相同,均指用为军事方面之“人众”。(《尔雅·释言》:“师,人也”。郭璞注:“谓人众也。”)。古之所谓“人众”之“师”,义犹今之“军队”。军字在殷甲骨文及西周铭文中均未见,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高明《古文字类编》所收军字,均上限至春秋《庚壶》,结合军之形符为车来考虑,疑军字是在春秋盛行车战后产生  相似文献   

14.
一《史记》作者司马迁的生平司马迁,字子长,《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司马迁传》均无“字”,此始见扬雄《法言·寡见篇》及《君子篇》。今陕西韩城人,《自序》云:“迁生龙门。”《汉书·迁传·颜注》:“龙门山,其东则在今  相似文献   

15.
湖南人民出版社今年出版的王术加所著的《偏旁部首简说》(以下省称《简说》),是一本雅俗共赏、值得一读的书。《简说》从现代汉字里面分析出八百多个偏旁加以解说,并举例说明各偏旁在合体字中的作用。以偏旁带常用汉字,收到了以简驭繁、事半功倍的效果。解说时往往从古体、繁体说到今体、简体,从本义说到今义,有助于读者理解和使用语言文字。例如在解说不作部首的偏旁“(?)(易)”时,首先讲清“易”的本形本义,接着说明“(?)”是草书楷化而来的偏旁,  相似文献   

16.
关于唐代转运使的治所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代转运使成为固定职官以后,便有了治所。可是,治所在哪里呢?至今还是一个问题。1982年出版的《中国史稿》第四册第五章第四节说“唐朝盐铁转运使的治所设在扬州”。其实这种说法很早就有。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20《赋役·漕运》说:“扬郡为江淮津要,唐都关中……皆转漕东南,设转运发运等使,驻节于此,以经理其事。”又在卷35《秩官·盐铁使、转运使、发运使》中,把从裴耀卿至柳灿等五十七人,全部作为在扬州的职官。这无疑是认为盐铁转运使统统都在扬州治事了。另外有一种说法,虽然不明确说盐铁转运使的治所在扬州,但认为“唐代盐铁使久驻扬州”“长期驻在扬州”。  相似文献   

17.
《诗经》中有“止”字——九个,词义分为两个系列:用为本义“足”及其引申义的有六十一个,假借为“之”及其引申义的有五十六个。现具体叙述如下: 一、本义“足”及其引申义 (1)“止”的本义是人的脚,甲文作(?),金文或作(?)、(?),象人足形。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止即足字”。此义后用形声字“趾”来表示。《豳风、七月》“四之日举趾”,《汉书·食货志》引作“四之日举止”。可见,“趾”字《诗经》原本也写作  相似文献   

18.
“期月”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月”一词,一般释为“匝一月”,其本义当为满一月,时间跨度也当以一个月为限。但在某些文献的具体上下文语境中,有时又指自本月至来年同一月,时间跨度为一整年,意义则与“期年”相合。笔者试图揭示这一矛盾现象出现的缘由,并对相关文献中的某些明显的误释进行辨析,认为《左传·僖公八年》之“复期月”及《论语·子路》所载孔子所言“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等处的“期月”均指“匝一月”,不能解为“周一年”。  相似文献   

19.
林剑鸣先生在《秦汉时代的丞相和御史大夫——居延汉简解读笔记》(《兰州大学学报》1983.3)一文中,认为御史大夫是“为率(牵?)制丞相而设”,其职掌是监督和牵制丞相、分割丞相之权。我认为林先生的论断是难以成立的。第一,关于《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掌副丞相”。据此人们认为御史大夫之职掌就是(?)助丞相统理政务,为副宰相。林先生认为此“乃后人之误解,汉代人并不这样认为”。他说: “‘副’在古代有剖开、分割之意。”举《诗经·大雅·生民》“不坼(按即“坼”字)不副”及《礼记·曲礼上》“为天子削瓜者副之”为证。于是得出:“‘副丞相’者,分割丞相权者之谓也。”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白。一个是“副丞相”之副是否与此二处之副同意。按“不坼不副”是指生孩子,孩子从母体生出来犹如分割母体之肉。“为天子削瓜者副之”是指把瓜剖切开。(参郑玄注)若“副丞相”之副同此二处,则可解为“分割、剖切丞相”,即从内体上分割丞相。此意决不可解。可知林先生所举例证无法说明问题。其二是汉代人对“副”如何理解。《史记留侯世家》“误中副车。”《索引》引《汉官仪》“属车即副车”。蔡邕《独断》:“奉车郎御属车三十六乘。北郊明堂则省诸副车。”此副车即属车。《释名·释首饰》:“王后首饰日副·副,覆也·以覆首。亦言副,贰也。兼用众物成其饰显。”《后汉书·景丹传》“迁朔调连率副贰”。注:“副贰,属令也。”《续汉书·舆服志上》:“后从为副车。”《后汉书·南匈奴传》左贤王为单于“储副”,此外,两汉书中还有副中郎将、副王、副校尉、副封、副侯、副使等名称,皆为副属、次贰之意。总之,汉代人所谓“副”是指从属、次贰,与今天所谓正副之副同。并没有分割、剖开之意。  相似文献   

20.
《明史·食货志·漕运篇》记述明代漕运云:“自成祖迁燕,道里辽远,法凡三变。初支运,次兑运、支运相参。至支运悉变为长运而制定。”关于“支运”,《漕运篇》写得很清楚。有的论著却作了特别的阐释。关于“兑运”,《漕运篇》显然记述有误。有的论著却不加考辨,而沿袭了《漕运篇》的错误,从而对“兑运”、“改兑”及“长运”诸问题,也作出了不确切甚至错误的论述。为弄清史实,现逐一考辨如下。一、关于支运自永乐初会通河疏浚后,南方漕粮概由运河北运京师。《漕运篇》云: 时淮、徐、临清、德州各有仓。江西、湖广、浙江民运粮至淮安仓,分遣官军就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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