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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家庭服务业已成为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但作为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家政工人的劳动权益状况堪忧。这主要表现在:家政工的社会保险权利难以保障;家政工的休息权利和加班工资难以保障;职业培训中的问题突出;劳动安全卫生隐患较多;合同保障不足。其背后涉及诸多影响因素,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有的法律法规未能跟上家庭服务行业发展及家政工人权益保障的需求,被排除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之外,业内三方关系的法律定位不明确。因此,国家有必要从立法层面促进和保护家政工人的权利,确认家政工的劳动者地位,制定符合家政工作特点的劳动法律保障制度。可供选择的立法路径有劳动法调整模式、专门法调整模式。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有大约2000万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然而家政服务工作的劳动属性却一直无明确定性,家政工人不被认定为法律上的劳动者,加之传统社会观念限制,使其备受社会歧视。"家政工"的称呼有利于把家政人员与劳动法的其他工人同等看待,避免歧视,并纳入劳动法调整,保护家政工权益。只有真实地把家政工劳动权利落实到法律文本上,并在社会上强制推行,才可以真真切切地保护到家政工的劳动权利,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认其法律上的劳动者地位。  相似文献   

3.
我国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人约有150万,其中96%以上是女性。家政行业因不具有正规就业的特点而被《劳动法》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目前又无其他相关法律保护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因此家政工超时工作、休息休假得不到保障、食宿条件低于一般标准、遭受性骚扰、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缺乏社会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在很大范围内存在,严重侵害了家政工的劳动权益,进而影响了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文章从劳动者保护、雇主和家政公司的利益实现、社会性别平等三个方面论证了家政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必要性,以期引起社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推动家政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4.
通过实证研究和文献比较,笔者发现家政服务职业化进程遭遇瓶颈.因“员工制”家政工的特殊劳动标准缺位,家政散工不可或缺的权益被忽视.政府财税扶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亦未解决家政市场缺工问题.因此,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家政工劳动标准作为劳动法的特别法.基于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非歧视原则,顺应立法潮流,扩大雇主范围.下位法提升家政工劳动标准的规定,尽管与上位法不一致但并非抵触.  相似文献   

5.
[摘要]在一个倡导权利的时代,权利呐喊和权利侵害无处不在,家政工人权利保护乃至她们的体面生存无疑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无法回避的主题。通过对家政工主体定位、其与家庭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在家庭服务中的地位的历史变迁与比较法律考察,我国应在家政工权益保护方面加大政策和法律保障,使得这个逐渐职业化的群体能够体面地工作,为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6.
自然人及家庭不具有劳动法上用人单位资格已经成为司法实务界的共识。就家政工人而言,随着我国家政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家政工人数量日渐增多,家政工人遇到劳务纠纷时雏权难的矛盾也日益凸显。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将非员工制的家政工人排除在劳动法保护之外的规范性文件不仅有悖现行《劳动合同法》之文意,而且已经不适应中国现实需求。因此,废止该类规范性文件,归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文意解读,为家政工人劳动法保护留下流动性适用空间,由裁判机构根据劳动关系的相关标准裁定是否适用劳动法不仅符合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亦可为裁判机构在保护家政工人的法律和现实之间找寻平衡点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由于家政工作与家庭和非生产性劳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家政工作较之其他劳动呈现出特殊的"面相".鉴于家政工作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律以规范家政劳动应当是我国未来家政劳动立法的方向.但为因应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的紧迫性,目前可根据家政工人就业的不同模式分别将其纳入劳动法和民法的调整范畴,并制定各个层级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被申请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一直是司法领域的难题.现实案例中涉及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异化、强制医疗程序解除的困境等问题.从刑事诉讼的角度分析,法律规定不完善、相关单位对法律的理解偏差、"担责意识"干扰、"人身危险性"认定不一以及申请解除人的知情权缺乏保障是导致相关问题的主要原因.以被申请人的权利保障为出发点,应该完善相关规定、规范法律适用、避免"担责意识"干扰、规范"人身危险性"认定标准以及保障申请解除人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该法规定的对保障妇女权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根据该法第二条规定,它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男女权利平等的原则 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男女两性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我们在理解这一原则时应注意:(1)《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男女权利平等原则,是我国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化,是确定妇女  相似文献   

10.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作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利给予积极承诺,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充分保障.接受教育是公民实现劳动权利的前提;教育是公民政治素质培养的重要途径;教育是公民享受文化权利的基础.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教兴国"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明晰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是教师在专业发展过程中从"职业教师"向"专业教师"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教师道德从"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转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从教师劳动的专业特点出发,教师应当享有获得尊重、获得人格尊严保障、获得教学话语表达、获得荣誉和公正评价等道德权利;同时,教师除了履行在社会交往关系中的普通公民的道德义务之外,还应当主动地提升自身的道德人格,自觉地尊重受教育者的发展主体性,不断加强道德自律,增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专业道德义务感。  相似文献   

12.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应关注三个问题:一是应确立"保障妇女人权"、"性别平等"以及"禁止一切形式性别歧视"三项基本原则;二是应对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社会性别分析,在修改时加以完善;三是重视履行国际妇女人权公约,体现公约的精神和价值.  相似文献   

13.
宪法物质帮助权是公民基于生存权而享有的重要人权,它是指公民享有的获得国家经济保障的权利.当公民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丧失所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或因疾病而面临生存危机时,向国家主张物质性援助的权利.国家对陷入危难之中的公民提供救助是其根本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劳动三权":构筑现代劳动法律的基础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现代劳动法律发展的重要标志是重视对集体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以团结权、集体谈判权 和争议权为基础的集体劳动权利体系,构成了现代劳动法律的基础。"劳动三权"的核心是集体谈判权,团结 权和争议权的目的均是为了集体谈判。团结权是集体谈判权的前提和基础,是进行集体谈判的"先行行为"。 争议权则是实现集体谈判权的辅助性权利,是保障集体谈判得以开展的压力手段。  相似文献   

15.
家政工人在提供家政服务中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关系,涉及这些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的缺陷或缺失共同导致了家政工人权利易受损害的事实.对家政工人权利的保护,不仅要改造劳动法,使之一定程度上将家政工人纳入劳动者的范围;也要对家政企业的所有权模式进行改造,成立家政工人所有的家政合作社,从而使其成为家政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过程中的真正的影响力量;还要构建家政工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良好关系,建立相互之间超越契约的互信.  相似文献   

16.
创新现行司法保障人权机制是"人权入宪"提出的一项迫切要求.为了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司法审判应该推动宪法人权条款的司法化,加大公民基本权利全面保障力度,在刑事司法中改变人权保障现状.任何公民在整个司法过程均享有接近司法正义的权利、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正当程序权利.  相似文献   

17.
劳动就业权是指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保障下我国公民获得劳动就业机会并在劳动过程中得到基本保障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需要进一步梳理劳动就业权作为基本人权及宪法性权利的真正内涵以及国家对该权利实现所负的义务,并从制度建设的高度探索公民劳动就业权法律保护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国际化是自贸区劳动关系的重要特点,制度创新是自贸区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国自贸区2.0版创新成果斐然,这些创新举措主要集中在金融、贸易、投资、行政等领域.劳动制度创新不足,涉外劳动制度更是短板,随着自贸区外资企业的快速增长,涉外劳动制度短板的负面作用日益凸显.外国人劳动权利制度是涉外劳动制度的核心内容.外国人劳动权利制度设计需综合考量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人才竞争、本国经济现状、社会公平等诸多因素.国际劳工标准之争实质是全球贸易中优势地位之争,核心劳工标准已成为我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一块"硬伤".  相似文献   

19.
编者按: 1978-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也是中国妇女维权走过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三十年.在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顺利开展,我国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诸如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展.199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总体上确立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修正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则是新形势下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的必要手段,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制定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妇女维权工作的经验,研究探讨当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对于保障妇女的权益、促进妇女的发展、提高妇女的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编辑部特别邀请了全国妇联领导、研究机构和从事妇女法研究的部分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妇女维权"的主题,撰写了一组笔谈文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学术探讨,并予以刊发,希望以此引起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的兴趣和关注,以期进一步推进中国妇女的维权.  相似文献   

20.
编者按: 1978-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也是中国妇女维权走过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三十年.在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顺利开展,我国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诸如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展.199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总体上确立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修正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则是新形势下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的必要手段,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制定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妇女维权工作的经验,研究探讨当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对于保障妇女的权益、促进妇女的发展、提高妇女的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编辑部特别邀请了全国妇联领导、研究机构和从事妇女法研究的部分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妇女维权"的主题,撰写了一组笔谈文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学术探讨,并予以刊发,希望以此引起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的兴趣和关注,以期进一步推进中国妇女的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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