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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案情简介某厂职工韩某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由于无法查清交通事故成因,交警部门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认定事故责任。韩某亲属向当地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厂方提出无法认定韩某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不同意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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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11年7月20日,在某建筑公司工地务工的张某,当日加班工作到21点下班骑自行车回家,22时10分在回家途中被一无证驾驶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撞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张某负次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张某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张某死亡性质为工伤死亡。争议焦点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时间和路线是否合理,死亡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死亡?某建筑公司认为,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只需要几分钟时间,而下班后1个小时才发生交通事故,其死亡性质不应认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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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许某系一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职工,某日下班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而受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许某不负事故责任,但属无证驾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其无证驾驶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许某申请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4.
正事件回放2011年3月30日,某煤矿职工钟某上午在井下挖煤作业后下班返回家中休息,当天下午感到头痛到当地诊所治疗,晚上头痛加剧送往医院检查,CT显示为颅内出血,家属将钟某从医院接回家中,4月1日晚上死亡。钟某亲属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争议焦点钟某井下挖煤作业下班后回家,在家中突发疾病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魏某系江苏省无锡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职工。2005年8月19日17时35分魏某在单位打卡下班后,同事陈某想搭魏某的摩托车去亲戚家,由于基本上是顺路,魏某同意了。陈某下车后,魏某继续驾车回家。17时45分许,魏某在左转弯时不幸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受伤。经医疗救治,诊断为左股骨中段开放性骨折、左腓骨近端骨折、左足前掌缺损。2005年11月13日魏某向无锡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无锡市劳动保障局经过调查后,于2006年1月24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魏某受到的伤害为工伤。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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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工伤认定申请人祁某的妻子余某(女,1969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27日死亡)是海宁市某手套有限公司职工,担任缝纫车间主任和样品师傅,第三人地址为海宁市周王庙镇上林村林家角30号,余某家庭住址为同村转桥头11号,两地相距驾驶摩托车七八分钟路程。2014年12月26日15时30分许,余某向公司总经理许某请假要求提前下班,经同意后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离开公司,当日晚21时26分,余某驾驶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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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正上班突发疾病,下班后病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能否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案情简介2013年5月6日15时,某自来水公司职工谭某在巡查管网中身感不适,在同事陪伴下到药店购药,并坚持上班。晚上19点左右其下班回家,21点左右突然在家中昏倒,经抢救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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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某企业职工顾某,2007年8月25日晚下班时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其爱人回家,途中发生单方事故。顾某本人受伤,其爱人车祸死亡。9月17日,顾某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因需等待公安及司法部门的结论,劳动保障部门中止工伤认定程序。10月16日,交巡警支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顾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公安部门决定对顾某取保候审,在侦查终结后将此案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于2008年1月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被捕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37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142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顾某不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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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案情简介某服饰有限公司职工楼某,2011年7月8日10时左右在包装车间工作台边因病突然昏倒,送往医院诊断检查为继发性脑出血。7月9日11时左右医疗专家会诊楼某己处于死亡状态,楼某妻子同亲属协商后同意不再继续抢救。楼某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争议焦点楼某经医疗专家会诊无救治希望,其近亲属"放弃"抢救,其死亡性质能否认定为视同工伤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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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我同乡在某建筑公司的道路工地上作业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我同乡无事故责任,被认定为工伤.但建筑公司却称其已将工程分包给了黎某,是黎某聘用我同乡工作的,建筑公司并未与我同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认定我同乡工伤死亡的结论.请问,这种情况工伤保险的责任由谁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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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案例一:单方交通事故交警未划分责任的工伤认定问题2013年1月4日,杜某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摔倒受伤死亡。对于该单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13年1月16日、1月20日,杜某家人及杜某所在单位分别以杜某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死亡为由申请工伤认定。2013年2月5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聊城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杜某家人不服,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在聊城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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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我是凉山州养路段会理分段的青年女工。我是下班后驾摩托车回家时在自己工作的公路线路被一辆微型汽车撞伤的。从死神手中逃出来的我。落得股骨八级、肩夹骨十级的伤残,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向单位提出认定工伤申请,但单住认为是“非因公负伤”,理由是单位曾规定,职工下班后应回到当地的道班.我出事的地点是在往回家的方向,因些不属于“下班途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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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现实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以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为由,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为数不少。比如,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认为张某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张某在行驶过程中是否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接触无法查证等。此时,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直接关系到职工张某能否认定为工伤。简言之,张某如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负全部责任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张某如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应当认定为工伤。下面具体分析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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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决定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1日,江苏省昆山市的一家私营企业模具厂发现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该企业一名员工在2010年3月27日在下班途中发生了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并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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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网消息:2006年9月8日晚上8点多钟,30多岁的孙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突然连人带车摔倒。孙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检查出现重度颅脑外伤等各种症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的丈夫刘某认为妻子是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事故,应当是工伤,于是到当地劳动保障局为妻子申请工伤。劳动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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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某压缩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肖某,家离公司70余公里,平常均是头天晚上到公司睡觉到次日早上接班(公司规定交接班为早上6点)。2011年4月26日23点,肖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前往公司,4月27日零点10分与小型轿车相撞死亡(肖某负此次交通事故次要责任)。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肖某工伤认定申请。争议焦点肖某距离上班时间6个小时到用人单位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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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1年10月7日,某钢球公司职工荣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2012年1月31日,钢球公司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钢球公司提出的申请材料中有两份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材料:一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另一份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由于《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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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上班途中不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摔倒受伤,此类事故能否算作工伤?日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给出了肯定答案,判决支持了启东市劳动保障局对顾云峰的工伤认定。2006年8月的一天早晨,顾云峰驾驶摩托车到启东某服装公司上班途中,在一路段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并受伤。到公司上班后,顾云峰因眼睛红肿向公司请假,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脾破裂。同年12月,顾云峰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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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张某骑自行车下班行至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与同样骑自行车的他人相撞,张某感觉伤势不严重,对方未受伤,双方均未报警。张某回家后,膝盖疼痛加重并肿起,去医院急诊结果为"左膝后缘股骨折",在家休息2个月,后张某要求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对张某在下班途中受伤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张某对事故有过错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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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主要责任是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限制性规定,在工伤认定实务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认定与工伤认定之间可能存在冲突等原因,因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立法表述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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