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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社部发〔20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部属各高等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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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10):46-46
正川人社函〔2014〕900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2014年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成人社专报〔2014〕38号)收悉。根据报告中反映的在贯彻执行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中的具体问题和相关建议,针对当前个别创业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前未进行失业登记的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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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人社办发〔2014〕258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和总工会:根据省领导的批示要求,为做好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维权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司法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和省总工会决定建立维护职工权益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及时妥善处理重大职工维权案件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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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9):46-46
正川人社函〔2014〕73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一批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搞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 相似文献